每个人都可能爱上奴役自己的人,只要他稍微表现出一点善意,跪着的人就会感激涕零。 ——慕容雪村
何事能消君子愁?半卷《离骚》一壶酒 ——杨律
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斯德哥尔摩效应,又称斯德哥尔摩症候群或者称为人质情结或人质综合征,是指犯罪的被害者对于犯罪者产生情感,甚至反过来帮助犯罪者的一种情结。这个情感造成被害人对加害人产生好感、依赖心、甚至协助加害人。
上期我们了解到,传销团伙名目繁多,程序精密。我们也讲解了如何最直接分辨“传销”的方式。这期,我们将详细描述传销的实际生活,并进行法律分析,尽可能的为大家讲解清楚,谢谢。
传销组织在中国的土地上横行多年,如同病毒一样扩散,而如今的传销组织大致分为南北两派(南北之别并不因地域之划分,而是在于传销的模式)。南派传销和北派传销都属于异地传销(异地传销,把人从甲地骗到乙地,封闭或者半封闭式*脑洗**),都利用传销的惯用制度“五级三阶(晋)制为制度,通过购买商品或者投资份额取得加入资格,运用几何倍增原理发展下线组成上下线层级关系;层层返利形成多层次计酬。
“北派传销”一般会打着“直销”、“网络营销”、“人际网络”等旗号,属于传销中走低端路线的一脉,受骗群体大都年龄较小,20岁左右的年轻人居多,一般为毕业或者未毕业的大学生。北派传销主要特征是异地邀约,吃大锅饭、睡地铺,一个家住10多个人,集中上课,自诩为磨砺意志,艰苦奋斗。时常借用马云、柳传志等自编自导的案例进行说教,告诉你成功的人都要经历如此,成员被*脑洗**后大多会有一种天将降大任于斯人的感觉。再或者,会以中国入世的幌子对成员进行*脑洗**。有的组织会控制手机,也有的会非法拘禁等限制成员自由。大家在网上看到的诸如“传销组织非法拘禁他人”“传销分子殴打成员致死”等新闻,大多都是发生在北派传销。
大家可以想象一下北派传销的生活状态,每间房内一般要住近十人,简陋的木板床,发霉的被褥,只有一个卫生间,所有人轮流登厕。不能穿奇装异服,不能留怪异的发型,不能成群结队上下楼,最多两人同行,为的是不引人注目。洗脸只用一点点水,连刷牙的泡沫都不能浪费,全都倒在污水桶里,留着冲厕所。组织中不允许洗澡,近十人一天的饮食费只有仅仅十几元钱。组织内唯一的工作就是“引导人”带着新人拜访各种所谓的行业“老总”,听老总讲课,学习讲话精神。(“老总”生活状态亦如上述)
很多朋友在和杨律探讨时,都会产生困惑,不明白人都到这步田地了,还做什么发财梦?并且还如此狂热,拉都拉不回来?!问的好!这里杨律为您现场学一段,您自行感受一下(来自于真实的传销组织):“大哥,您想中国入WTO已经多年,依照WTO的规定,我们马上就要取消关税了。您想想,外国产品质量好又便宜,肯定会压制国内经济,你说国家会不会看着这种情况不管?当然不能了,对吧?所以国家才引进了“连锁销售”,目的就是要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商人,这样才能跟外国企业竞争。以前改革开放,多少人抓住机会下海经商,哪个不成了富豪?现在轮到我们了,抓住机会您才不会后悔。而我们平时低调,除了磨练意志以外,还有就是国家不能大张旗鼓的支持,因为WTO知道后会处罚我们国家,所以国家会定期“宏观调控”,对外宣称禁止我们做。但您没看新闻吗?既然不让做,为什么抓了传销人员又放了?这就叫宏观调控!做给国际上看的。这点苦都不能吃,怎么有资格每月赚几十万?”
大家听完感受如何?其实这些话就是狗屁不通!(杨律平生最痛恨愚昧、无知之人,每次想到此种及其荒诞的言论都气愤难当,因而言语略显粗俗,请见谅。)只要有些常识的人就知道哪个国家的关税可能为零?美国一九五五年就加入了WTO,60多年了为什么还有关税?如果都没关税,还需要制定反倾销法吗?并且今日中国制造风行全球,买台日本电脑,主板是中国制造的;买块美国手表,表芯是中国制造的;买双运动鞋,阿迪达斯是中国造的,锐步是中国造的;更不用说玩具、服装、纺织品和家庭日用品了,全是中国产品!目前,不是我们要*制抵**别人,而是别人要*制抵**我们!
当然,虽然此种说法愚昧无知,毫无逻辑。但此刻的我们,都是在以一种理性和平静的心态阅读此篇文章,此时我们都不难发现上述话的破绽。但不妨设想一下,如果结合上一期介绍的*脑洗**程序,使您闭塞言路,断绝信息,这样的话对您再说一万遍,您可会像现在这样坚定不移?结果不必言明,心中有数即可。
如果说北派传销只是初级忽悠,那么南派传销就绝对称得上高级忽悠了。南派传销的特点是打着“连锁销售”、“自愿连锁经营业”、“纯资本运作”、“商会商务运作”、“民间互助理财”等旗号,属于异地传销的升级版,参与者以三四十岁有独立经济能力的人为主,很多高端人群深陷其中,有退休教授、博士、海归、研究生、甚至退休干部。当然,也不乏农民、打工者、大学生。其模式主要是以考察项目、包工程、旅游探亲为名把新人骗到外地,然后以串门拜访为由一对一*脑洗**,来去自由,吃住条件好,有一句稍显夸张的话叫“北派打地铺,南派住别墅”。
看到这里,大家又有疑问了。既然知道是被骗来的,为什么还要继续相信呢?传销团伙当然有自己的说辞,例如此种说法:“所有人都是被骗来的不光是你,这里还有大学教授、硕士博士、国际刑警、身家千万的大老板,全是被骗来的!人家大学教授都能接受,你为什么不能接受?你仔细想想,他骗你钱了?骗你人了?他图什么呀?无非是看到一个好机会,想拉你过来一起发财,你有什么可生气的?为什么不跟你明说?明说你会信吗?你现在工资多少?一千?两千?如果我告诉你,现在有个机会,可以让你每月赚到万元收入、六位数,你会信吗……”
这番话对大多数人都有效,主要是因为迎合了人们的从众心理,如果所有人都是骗来的,我就觉得自己也该被骗;被骗不是好事,可如果几万人都被骗,我就只是“骗”子的几万分之一,没什么大不了的,更何况还有那么多大人物,人家大学教授都能被骗,一个小小的我又何足道哉?
可悲!这就是人性的弱点!无可奈何的弱者逻辑,也是自我安慰的借口。上述那番言论其实可以简化为一句话,那就是“虽然我骗了你,但你一定要相信我”,请问这是什么道理?杨律认为,生活中如果有人当你是傻x,你就应该抽丫。即便不抽丫,也应该离丫远一点。要知道,一件事在谎言中开场,必然也会在谎言中收场,永远不要期待*子骗**的真诚,他能骗你一次,就能骗你无数次!
看到这里,您是否已经明白?其实识破传销不难,难是难在我们人性共通,无法抗拒。难在如今世人,争名之心,夺利之意,红尘颠倒,机关算尽;难在如今世道,利欲横流,纸醉金迷,引人入局,杀人诛心!然,天下熙熙,急功近利之心昭然若揭,不能自已;天下攘攘,愚昧无知之人争相往复,乐此不疲。但即使如此,杨律都始终坚信我们每个人都有免于愚昧无知的自由,也有远离此种低级*局骗**的能力!不需高深莫测,晦涩难懂的大道理,只需脚步坚定,不忘初心!
最后,我们一起从法律角度,来解析传销团伙的“多宗罪”。传销组织除了本身就触犯了刑法第224条之一的 组织领导传销罪 外,还极有可能触犯 非法经营罪 、 传授犯罪方法罪、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和诈骗等罪名,数罪并罚!
其中犯 组织领导传销罪 的,依法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实践上因传销组织反侦察能力较高,基于薄弱证据很难认定为组织领导传销罪,而这时若满足 非法经营罪 的构成要件,则按照此罪来处理。 非法经营罪 的刑期有两档,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如在传销组织内教导成员如何行骗,如何怂恿、诱骗他人,以其他传销信息、方法为主要内容进行传授的犯罪嫌疑人,将依照《刑法》第295条的规定,以 传授犯罪方法罪 定罪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判处无期徒刑。
如在传销过程中,捏造并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50万元以上的或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严重妨害他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导致停产、破产的、造成恶劣影响的,依照《刑法》第221条的规定,以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定罪处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而非法传销收上线款的时候不给加入者开发票和收据,事后也没给任何商品的已经构成 诈骗罪 ,在传销活动中,实施诈骗公私财物行为,应认定为诈骗罪。其中依照《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般立案标准为3000元,不同地区可以在幅度内调整。而依照《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若是在传销过程中,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则触犯 非法拘禁罪 ,若在非法拘禁期间内以*力暴**至他人重伤或者死亡的,按照 故意伤害罪 或 故意杀人罪 论处。
( 在此特别提醒: 很多传销人员被抓获后,更多的人经过教育、拘留后就被释放,其原因在于。一般的传销人员本身就是受害者,其是被骗入局,并非组织者,而在传销组织内无其他犯罪,所以普通传销人员经教育后均被释放。而不是像传销组织所说是国家为了支持他们的行为,而做的“宏观调控”!)
至此,我们花了两期的时间,大篇幅的阐述了传销的本质及法律点,就是希望通过我们的解析可以让您真正的认清传销,进而避免自身和亲友陷入其中。希望我们的讲解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