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务连线」“神药”*局骗**

走在小区里,时常听到大爷大妈们议论交流养生的话题。当一些吹嘘有特效的药酒、药丸出现在他们面前时,难免心动。这一尝,代价可不小。

2017年“3·15消费者权益日”前夕,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向记者披露了一起生产、销售假药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吃了几颗药花掉4800

60岁的范阿姨,每天第一件事就是上早市给家人买些新鲜的蔬果。一天,她一走进早市,就看见两个年轻男子吆喝,说抹酒治病,专治手脚疼。平日里,范阿姨就爱研究养生,一听见吆喝,自然上前看个究竟。接到一个广告单后,卖药的小伙子就拉着范阿姨,给了范阿姨一个小玻璃瓶,里面有药丸。随后,拿出一个杯子,倒点水,顺势用牙签从一个红瓶子里扎了六颗药丸给范阿姨吃了下去。这一吃可就摊上事了。招呼范阿姨的小伙子说一颗400元,前前后后连哄带骗,范阿姨共吃了12颗,也就是4800元。

面对这么大额的数字,范阿姨不知所措,只能带着几个卖药的小伙子回家取钱。

办理这个案件的检察官告诉记者:“此类型的案件特别容易发生在老年人身上。因为年纪大了,腰酸腿疼再所难免。养生调理成了很多老年人热衷的话题,该案的犯罪嫌疑人正是看准了这点而下手。

“神药”不过是维生素

犯罪嫌疑人宋江、李登等5人在同范阿姨取钱的路上,被民警抓获。据查,当天吃药并准备取钱的不止范阿姨一人。

经进一步调查,警方抓获了以同样方式销售自制假药的7名人员,并在其住处查获数种涉案药品、半成品、宣传单等。这12人售卖假药的地点遍布西安市,往往是中老年人居住较多的小区及早市。

犯罪嫌疑人交代,在早市上,他们先把摊子支起来,然后向来往的中老年人发放传单,并吆喝着免费试用。只要围上来一些老人,他们就会讲解所谓药酒、药丸的用法用量,然后给这些老人一人一瓶,有时一天能挣上千元。

犯罪嫌疑人生产和销售的“百草灵追风药酒”、“百年堂追风药酒”、“追风苗药”、“百灵苗药”,经西安市雁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对,均未经过我国药品监督机构的批准,也没有相关的批准文号;经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白色药丸中含有维生素A、B2、C等。

检察官告诉记者,“药品要投放市场,必须经过国家批准、临床实验,需要很长的过程。该案犯罪嫌疑人从药店购买了一些药品及白酒后,在宾馆内将药丸掰成小块,裹上姜黄,便炮制出“十二金排毒通络丹”,将维生素用水洗白“制作”成“追风丸”,将白酒内放置当归等中草药“制作”成药酒。对外宣传,有治疗风湿病、腰疼、腿疼的疗效,已经触犯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为依法惩治危害药品安全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之规定外,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对生产、销售假药,做出了详细的司法解释。等待犯罪嫌疑人的将是法律的严惩。本报记者 梁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