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法1月1日起正式实施
随着网上购物越来越便利,网购的糟心事也愈加的多,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已于2019年1 月1日,正式实施。

从今天起,微商、代购等被赋予了新身份——“电子商务经营者”,他们很多都是通过熟人关系网络进行商品销售,消费者的信赖度高且粘性强。
那么,这部与网购族息息相关的法律,都有哪些值得关注的点呢?
1、淘宝等平台刷好评、删差评行不通了!
购物前先看买家秀是很多网购消费者的习惯,好评多的商品往往成为消费者的首选。
然而不少商家都会在评价上“动手脚”,试图通过刷好评、删差评等方式,提升自己店铺的信用水平,这无疑是对消费者的欺骗。

刷好评形成了一条产业链;店主为改差评狂打卖家电话,威胁利诱。
对此,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

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此外,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删除消费者对其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评价。
如有这种行为,情节严重的,可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2、代购要办理行政许可证
这几年网购崛起,代购更是非常疯狂。个人代购凭借其独特的价格优势,规模也越来越庞大,境外导游、空姐、普通游客纷纷加入这一行列。
不过随之而来的麻烦事也时有发生。

从代购手里买到的商品也是假货,香港更是形成代购一条街,许多代购跑去拍照假装购物,卖的却是假货。
对此,在首部电子商务法中:

不仅对电商行为进行了规范,还对平台及朋友圈代购加以规范了,从事代购,需办理相关商品所需的行政许可证。
其次,代购还要纳税,*税偷***税漏**要承担刑事责任。
3、微商也要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微信发展最迅速的莫过于微商,层层分销,从身边人入手成为微商集团的销售模式。

随着电子商务法的实施,电子商务法将微商等小型网商平台,也纳入了电子商务经营者的范畴。
这意味着像微商、网络销售等主体,今后也要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这样,就算在个体微商里购物也能依法维护自身权利。
4、依法纳税
长期以来,电商领域的*税偷***税漏**现象严重。

《电商法》第十一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缴纳主体包括电商平台内经营者。
这意味着代购、微商都要依法纳税。
《电商法》的出台,是为了规范当下快速发展且愈加成熟的互联网电商行业,创造更为公平合理的竞争环境。
不过,新政策的出台导致了市场的变化,必然会带来新的机遇,而这个时候就要看谁能在这场变革中抢先抓住机遇,获得成功。
新一批跨境供应链机会涌现,小B只会大规模的涌向平台;S2B2C模式越来越被看好的今天,小B的角色只会越来越重要。
而且微商也不会消亡,这是一个庞大的群体,他们会做的是自身变革,行业变革或是转型。这是时代趋势,也是消费趋势,再加上电商法的出台,她们不得不转变。

至于转变的方向,自然是顺应时代发展的趋势,走向合法合规并且更有发展的新兴商业模式和平台。
社交电商平台做的是销售消费的管道,是电商和微商发展过程的产物,一个新兴的商业模式,这种模式完全符合当前消费者的消费趋势和需求。产品质量有保证,性价比较高,而且可以实现消费者到消费商的转变,创业门槛低,而且操作容易,推广渠道也广泛了,有社交的地方就是可以做移动社交电商的地方,可以为创业者提供一个持续化的盈利收益环境。

最重要的是社交电商平台采取的是会员和店主制,对于创业者来说,有了一个合法的身份,所以,传统微商代理,特别是具备一些基础,人脉资源或是有团队的微商来说,转型社交电商平台做店主,直接就转变了身份,就可以以合法的身份继续创业,而且这种创业途径不在需要囤货压货,不管对于他们自己还是她们的团队代理,无疑都是一件好事。
善于谋势,方能定势;善于谋篇布局,方能势在必得。分享经济下的社交电商模式,从各方面考虑和比较,都是适合创业者作为一个新的创业方向如努力的,况且在国家利好的政策下,社交电商+内容营销+分享经济更将会是当下的主流趋势,也是微商代购业务重心转移的最佳途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