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到质量问题商品房怎么赔偿 (新购商品房质量问题怎么维权)

王先生花了200万元买了一套精装修房,在验房的时候,存在墙体渗漏、抹灰层、天面板、台阶地面等处开裂等质量问题,以此为由拒绝收楼。多次找开发商退款未果,最后王先生将开发商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买卖合同。

法院认为经过专业机构鉴定,并未发现该房屋存在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者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不足以构成拒绝接收诉争房屋的理由。

最终判决驳回王先生解除购房合同的请求。

200多万购买的精装房,200万左右的精装房

现实中经常遇到这种问题,购房者本来开开心心准备收楼,结果遇到这种糟心事,巨大的心里落差下愤怒找上开发商要求解除合同退房赔偿。在现行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当中,并非是所有的房屋质量问题,购房者都有合同解除权。

我们根据多年承办案件的经验总结出以下几点:

一是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

二是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

三是其他一般质量问题。

如果属于第一二种问题,购房者一般可以房屋质量问题主张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追究开发商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一,房屋的主体结构关系到房屋寿命及在内居住人员的生命安全。 国家出台的验收规范是建造房屋所应达到的最低标准,作为组成房屋主体结构的部分构件不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的,应当认定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购房者有权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第二,法律上对于“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并无明确规定,法官在审判过程中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但结合司法实践,应当解释为房屋存在的质量瑕疵,即便通过修复亦无法保证购房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及正常居住适用等等。若房屋质量问题能够修复,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安全时,法院一般不会认定为“严重影响正常居住”。

第三,一般的质量问题,比如局部渗水,抹灰层裂纹,瓷砖破裂等,属于可修复范围,经过专业鉴定机构鉴定,不存在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者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购房者不能以此理由拒绝接收诉争房屋,解除购房合同。

虽然房屋存在装修质量瑕疵问题不构成购房者单方解除合同的事由, 但是开发商就房屋质量瑕疵问题应当承担的保修义务。

如果开发商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购房者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开发商承担。(购房者应当在在房屋的保修期限内 〖保修期一般是房屋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年〗 要求开发商对房屋进行维修,承担相关的修复责任)。

最后,如果你遇到了类似的问题,可以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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