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这个问题,国家税务总局网站12366纳税服务平台有个最新答复,我们来看一下。
问题内容:(留言时间:2023-02-10)
公司业务用车不足,私车公用,员工与公司已签订租车合同,并*开代**车辆租金发票,车辆的保养费能否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河北税务12366答复(节选、整理):(答复时间:2023-02-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

综上, 企业使用员工个人的车辆,应在签订租赁合同并取得车辆租
赁发票的情况下,其发生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油费、保养费、过路费等支出,可凭合法有效凭证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注:一般认为,与车辆本身直接相关的固定费用,比如车辆累计折旧、年度保险费以及相应的车船税等,则应由车主一方作为费用扣除,而不能转移到使用方或者承租方进行税前扣除。
来自 于小强 草木财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