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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泰兴市人民法院审理了我市首起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帮助”17人偷渡马来西亚的“蛇头”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2017年,张某在马来西亚承包了一些工程,需要一定数量的木工和瓦工。他请国内的朋友尹某帮忙介绍工人过去,并且许诺给尹某4000一个工人的好处费。很快,尹某分三批把17名工人送到无锡火车站,为他们代购了广州白云机场到马来西亚吉隆坡机场的机票。

满怀着激动和期待的工人们被张某带到了他在马来西亚的工地上,却被告知不能随便从工地上出去,这让工人们心生疑窦。经过当地华人点拨,他们才知道,自己持有的是社交旅游签证,不能在当地打工,否则,一旦被警察发现,他们会面临各种法律风险。工人们随即找到张某,让他帮助办理工作签证,但是,张某表示无能为力。更让工人们气愤的是,工作了一段时间,却没有按期拿到应得的工资。

泰兴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随即对尹某的犯罪行为立案侦查,在取得了相关证据后对他采取边控措施,尹某入境时被白云机场边检部门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达十人以上即为人数众多,法定刑为7年以上有期徒刑。被告人尹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涉案人数达17人,考虑到其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退赃等法定从轻处罚和酌情从轻处罚的情节,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承办法官表示,采用非法手段出境劳务危害严重,第一是危害了我国和入境国的法律法规,第二是个人的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护,严重的甚至连基本的人身安全也无法保障,第三是一旦被当地的警方和移民部门发现,将面临刑事拘留、高额罚款,强制遣送出境等处罚,第四是给政府的解救和接洽工作带来许多的额外困难。在此提醒有出国需求的市民,在入境前要充分了解所前往的国家相关的法律规定、风土人情、民俗宗教,不能做与签证不相符的事情,以规避相关的法律风险。
来源:泰兴市人民法院
编辑:刘 丹 大 友
校审:耿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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