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来无事,学习了一下香港的税务政策,香港果然是税务天堂,税负较之于中国大陆,简直低太多了。
简而言之,人家税种少:没有增值税,城建及附加税;没有消费税;没有资本利得税,资产税不征收;税率低,例如:薪俸税率2%-17%,比我们的工资薪金所得税的3%-45% 低太多了;关税只对烟酒甲醇与碳氢油类等少数类目征收;利得税率最高16.5%,对于企业年利润小于200万部分仅仅8.5%;从税收来源看,人家仅就来源于香港的税源征收,不考虑属地原则,也不存在双重征税问题,简直是太简单直接了。
就我已了解到的香港税种,我总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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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
税种 |
税目 |
具体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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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税 |
薪俸税(Salaries Tax) |
征税内容 |
对个人在港从事有收益的职业而赚取的入息所征收的一种税。受雇在香港工作而取得的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奖金、津贴、慰劳金等以及退休金的收益和雇主提供的福利(寓所租值、度假旅游等)。其中,单位免费提供的寓所等非货币*福性**利,要按市价租金等方式折算缴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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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 |
包括所有因在香港服务而获得的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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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受雇而获得工资或 长俸 收入的个人。长俸即退休金。如果不是香港人士,但其在访港期间受雇或提供服务超过 60 天,也是薪俸税的纳税人。已婚夫妇选择合并评税时,向丈夫征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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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 |
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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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得税( Profits Tax ) |
征税内容 |
利得税是对在港从事或经营任何行业或业务而获得的源于香港的利润(出售资本资产的利润除外,)所征收的一种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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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 |
按属地主义原则,在香港从事或经营任何行业、专业或业务并获得利润的公司、合伙企业或团体等法人以及个人。征税对象并无本港居民或非本港居民的分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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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 |
法人财团:年利润<200W,8.5%;年利润>200W,16.5%;非法人财团:年利润<200W,7.5%;年利润>200W,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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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税( Property Tax ) |
征税内容 |
物业税是对香港土地及建筑物的拥有人(即业主)征收的一种 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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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 |
在香港拥有土地及建筑物且有租金收入的业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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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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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征方法 |
物业的应评税净值 = (应评税值-差饷)× (1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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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税 |
差饷( Rates ) |
征税内容 |
房产物业征收的税项,是香港的一种 财产税 ,根据物业每年的预计合理租值征收。取得的收入一部分作为政府的一般收入,另一部分拨给市政局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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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 |
凡是位于香港的 楼宇或物业 等不动产不论其是否出租,都应缴纳差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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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宇或物业 等不动产的所有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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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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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方式 |
一年分 4 次在每季初第一个月缴纳。逾期加收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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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Stamp Duty) |
征税内容 |
指对与房地产转让、租约和证券转让这三项交易有关的各类文书征收的一种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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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 |
售卖转易契(楼契)、住宅物业买卖协议、不动产租约的纳税人均为买卖双方和所有其他签立人;证券转让书的纳税人则为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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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 |
证券:0.2%,不动产-非住宅4.25%,住宅15%,额外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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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 |
除了烟酒甲醇碳氢油类,不征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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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房租税(Hotel Accommodation Tax) |
免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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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是走马观花式的了解之后的总结,下一步的学习目标就是每一税种的深入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