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做好跨境电商应该看哪些书 (欧盟跨境电商关税)

1、跨境电商出口快速增长

跨境电商,就是通过电子商务的方式,进行出口方向的互联网零售。简单的讲,就是中国跨境电商企业,通过自己建立电子商务网站,建立电子商务APP,在海外可开店的电子商务平台上开网店,通过社交方式进行销售,通过直播方式进行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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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以来,中国跨境电商零售(B2C)出口发展迅猛,市场规模快速增长。截止目前,中国跨境电商企业和个体户接近10万家,从业人数超过100万,带动相关就业超过1000万。据不完全统计,2016,2017,2018年,中国跨境电商零售出口总额,分别约为5000亿,0.7万亿,1万亿人民币,预计到2020年,都将保持30%以上的年均增长率。

2、跨境电商正在垄断美国的线上零售渠道

(1)在亚马逊,沃尔玛,等类似天猫京东的B2C可开店平台渠道,中国跨境电商卖家在短短十年内,已经占据了接近40%的市场份额。

(2)eBay,Etsy,Wish等类似淘宝的C2C渠道,中国跨境电商卖家在短短十年内,已经占据了接近60%的市场份额。

(3)在独立网站的方式上,也有上百家销售规模上亿的企业。

(4)在新兴的内容电商和社交电商方向上,也诞生了不少基于Instagram,Facebook,WeChat等电商,其模式类似于国内的微商,而且这个方向发展速度非常快。

3、跨境电商组织跨境物流两大模式

如下图所示,按照包裹邮寄给海外消费者维度,跨境电商分为两大模式,一个是国内仓直接发包裹给海外消费者模式,另一个是海外仓发包裹给海外消费者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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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种模式的在出口报关方面的对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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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面的表格中可以看出,首先,因为跨境电商是零售形态,在采购上执行的是海量SKU,多批次,小批量的方式,者导致供应商都不愿意给跨境电商开增值税发票。其次,货物在出口的时候,主要是通过邮关,还有一些非正规的报关方式。所以,跨境电商行业数十万家企业,无法进行外汇结汇,也无法进行税务正规化。按照现行的政策法规,跨境电商十万家企业,上百万从业人员,都在外汇管制和税务上都在违法违规。这种畸形发展状态已经持续了十年之久,极大的阻碍了跨境电商的发展。

4、中美贸易战对传统贸易和跨境电商的影响

2019年5月9日,美国政府宣布,自2019年5月10日起,对从中国进口的2000亿美元清单商品加征的关税税率由10%提高到25%。同时美方又再新增一批3000亿美元清单,清单已经正式出炉。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发布公告,将就约3000亿美元中国商品加征25%关税征求意见并举行公开听证会。

贸易战对中国往美国出口的传统B2B贸易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已经有非常所的专业人士进行过研究分析,所以本文就不再论述。

下面主要讲解贸易战对跨境电商行业的影响:

(1)跨境电商行业按照包裹发送到美国的方式,分为国内仓直接发包裹模式和海外仓直接发包裹模式,跨境电商2019年总贸易额1万亿人民币,其中国内仓商业模式约6000亿元人民币,海外仓商业模式约4000亿元人民币。

(2)跨境电商海外仓直接发包裹模式,所使用的干线运输与传统B2B贸易相同,所以这部分跨境电商业务所受到的影响与传统B2B贸易相同。也就是说跨境电商海外仓直接发包裹模式的4000亿人民币的业务量将受到影响。

(3)跨境电商国内仓直接发包裹模式,走的是美国邮关或者是个人物品商业清关。按照目前美国的进口清关800USD以内免税的政策,通过商业快件通关模式的专线小包货物,因为绝大部分包裹的价值不超过800USD,所有目前受到美国加税影响很小。基于万国邮政联盟UPU体系内的邮政小包以及中美双边邮政协议之间的e邮宝类产品,是通过邮政通关模型通关,相对应的查验率以及征税概率较小,受加征关税的影响相对较小。也就是说这部分6000亿人民币的业务几乎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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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贸易战正在导致传统贸易快速转型成跨境电商和转口贸易

(1)受关税影响的产品,将快速化整为零,继续无孔不入输入美国。

不论是传统的往美国出口的B2B业务,还是跨境电商出口美国的海外仓模式,为了规避关税,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许多商家会采用化整为零的策略。也就是说将增加往美国发货的频次,减少单次发货的数量,尽量把单票货物的货值控制在USD800的免税额度以内。通过商业快件的方式和邮关的方式,免税清关后输入到美国。

(2)受到加25%关税影响的传统贸易模式的业务量将转移到跨境电商国内仓商业模式。

传统出口到美国的商品,因为25%关税增加后导致零售价上升,这将导致这部分产品更没有竞争力。所以受到增加25%关税影响的传统贸易商,要么转型成国内仓商业模式的跨境电商,要么与跨境电商合作,用跨境电商中的国内仓发包裹给美国消费者的模式,规避关税。

(3)受到加25%关税影响的产品,将有一部分使用转口贸易避税

不论是传统出口贸易,还是跨境电商出口的海外仓模式,他们中的受到25%关税影响的产品,将快速的通过转口贸易的方式来规避关税,转口贸易国家主要是越南,泰国,马来西亚,这三个国家。转口贸易主要表现形式为,所以零配件在国内生产完毕,然后在运输到这些国家的组装厂进行组装,组装完后,拿到越南,泰国,马来西亚的原产地证,然后再以这些国家的名义出口到美国,这些国家目前出口到美国几乎没有关税。

6、跨境电商是中美贸易战中的一只致胜奇兵

(1)跨境电商十万创业者,百万从业人员,都是白手起家,历经千难万险,才发展起来的,所以跨境电商团队都是极具狼性的团队。基本上跨境电商都是996工作制,比老外零售行业从业者,要勤奋很多倍,效率上是老外零售从业者的十倍以上。

(2)跨境电商与国内电商在技术经验以及各种手段上保持同一水平,而全球最发达的电子商务在国内,全球最激烈竞争的电子商务市场在国内,全球最创新的电子商务市场也在国内高。跨境电商普遍经历过国内电子商务市场激烈竞争的洗礼,所以跨境电商在全球其他国家的电子商务市场上,基本上是所向披靡,势如破竹。

(3)跨境电商绝大部分都是起源于草根,每个创业者都充满了对赚钱的渴望,所以跨境电商无所不用其极,在流量获取上,在销售套路转化上,在供应链提高效率节省成本上,在规避关税上,都是做的了极致,这使跨境电商在海外发达国家互联网零售领域极具成本优势。在欧美中产阶级返贫的大环境下,欧美的消费者对商品的价格及其敏感,更倾向于廉价实惠的商品,所以跨境电商对海外线上和线下零售商都更具有竞争优势。

综上所述,跨境电商将为中国制造,在海外建立零售渠道和品牌,抢取巨大的市场份额。跨境电商作为外贸发展的新业态,在贸易战的背景下将会扮演着更加重要的稳定国家出口外贸的角色。全球贸易的线上化、碎片化的发展趋势不因个别国家的人为意志而扭转,所以跨境电商是中美贸易战中的一只致胜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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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跨境电商9610报关及后续政策出台的背景

2.1、跨境电商零售出口报关的现状

跨境电商是零售形态,在采购上执行的是海量SKU(数以万计),多批次(每各三四天就采购一次),小批量(每次只采购十几个或几十个)的方式,者导致供应商都不愿意给跨境电商开增值税发票。其次,货物在出口的时候,主要是通过邮关(海关驻邮政办公室的邮政海关),还有一些非正规的报关方式(俗称买单出口)。

“阳光化”渠道出口量与市场总量不成比例的最主要原因,是国家现有的出口税收管理政策与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市场的规律与需求出现不匹配、不适应。其中最大的矛盾是,跨境电商零售出口的商品种类海量极多,电商卖家无法做到为每一类、每一批次所售商品均取得进项增值税发票。根据国家现行出口税收管理政策,“无票”商品在“阳光化”出口后,不仅不能享受出口退税,反而要加征增值税。这就是长期困扰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市场发展的“不退反征”问题。

2.2、跨境电商为什么现在不愿意走9610报关?

(1)因为采购环节是海量SKU多频次小批量,绝大部分供应商是市场上的零售商和个体户,很多供应商基本就没有开增值税发票的资质,就算有些供应商有开增值税发票的资质,也嫌麻烦,不愿意给跨境电商开增值税发票。因为采购环节绝大部分采购无法获得增值税抵扣专用发票,所以如果走9610正规报关,一旦报关单被发送到税务局,就将面临着被加收销售环节巨额增值税,消费税的风险,而且在计算所得税的时候,因为无法税前扣除,也将面临巨额的所得税纳税风险。

(2)因为跨境电商国内仓商业模式,所使用的物流渠道主要是中国邮政小包裹,E邮宝,跨境专线经济快递,EMS,四大快递。其中中国邮政小包裹和E邮宝是走邮关渠道,报关方式是中国邮政集团代报关,没有给跨境电商企业的报关单,企业没有报关单,自然无法进行外汇结汇和后续的所有税务正规化操作。跨境专线经济快递,目前只有一部分走9610,大部分还是走不正规的买单出口,即便是走9610,也是代理报关,形成的报关单上的电商企业主体,也是代理企业,并不是真实的跨境电商企业。而走EMS和四大快递,走的是快件关,在快件关,目前单独的逐票包裹的报关,在流程上也非常复杂,成本高昂,费时费力,所以也没有跨境电商企业愿意去自主报关,都是交由快件企业代理报关,报关单主体也是代理企业,并不是跨境电商自己。

(3)因为9610报关口岸还在试运营阶段,比如海关总署的统一版本的9610报关方案和平台,也是2018年底,才正式确定,并试运行。对应跨境电商最大的聚集地深圳,虽然深圳跨境电商的业务量占据了全国跨境电商往海外发货量的40%,但是深圳的9610报关查验口岸也是在今年5月份才刚刚开通,而且至今仍然是少量限量的试运营阶段。

(4)而海关总署的统一版本的9610报关方案,监管非常的严格,要求非常的高,例如要求三单对碰(订单,支付单,物流面单)一致,而跨境电商基本上拿不到支付单,而且电子商务经常有打折销售,*绑捆**销售,退换货等各种意外情况,这导致三单对碰很难对应的上。另外每个跨境电商都将自己的客户当做核心机密,害怕泄露,所以根本就不愿意将三单信息透露给任何外人和外部机构。

由于存在以上种种困难,深圳和全国大量的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没有选择跨境电商“一般出口”(海关监管代码9610)和“特殊区域出口”(海关监管代码1210)两条“阳光化”出口渠道,海量的包裹或以行邮物品方式向邮政交运,或交由有资质的贸易企业按“市场采购”(海关监管代码1039)方式申报出境后再向其他国家邮政交运,再或者是交由物流企业以“不太严格的一般贸易”方式申报出境后再向其他国家邮政交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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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跨境电商9610报关后结汇和财税政策推进的现状

自2013年国家部署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业务试点以来,企业、行业协会和开展试点业务的地方政府已多次反映市场规律、市场需求与出口税收管理政策的矛盾问题。2016年5月,《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贸回稳向好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27号)文件发布,明确指出“开展并扩大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试点”,深圳市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近年来也一直在积极推动跨境电商零售出口的“免征不退”。在《中国(深圳)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广东省政府2016年5月发布实施)中,明确提出要“探索出口免征增值税管理措施”,“积极争取国家部委支持对无法取得合法有效进项凭证的出口货物适用免税政策”。但由于缺乏切实可行的操作办法,跨境电商零售出口的“免征不退”政策在深圳一直无法真正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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