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中的税务力量 (常态化疫情防控对地方财政的压力)

疫情防控中的税务力量,财政政策有力保障疫情防控

财政部

深圳监管局:疫情防控与财政监管工作两不误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深圳作为移民大市,不可避免受到较大影响。深圳监管局全体干部职工坚定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的必胜信念,一方面认真细致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另一方面积极做好财政监管工作,做到疫情防控与财政监管工作两不误。

一、认真细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坚定必胜信念。在疫情防控期间,深圳监管局通过微信工作群,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在线认真学习习*平近**总书记有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跟进学习*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会议精神以及财政部印发的有关疫情防控财税金融支持政策,传达财政部领导对深圳监管局全体干部职工的慰问、关心和关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防控意识,强化人文关怀,加强心理疏导,保持乐观心态,坚定必胜信念。二是细致周密部署,制定防控方案。为做好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局领导带领办公室进行细致周密部署,研究制定了《深圳监管局疫情防控实施方案》,部署加强个人及家庭防护工作以及单位内部防护工作,为职工配发工作用防护口罩、消毒液、预防感染中药配方颗粒,要求职工自带餐具、各自回办公室隔离用餐,每日定期消毒办公场所、公共区域,做到严防死守,确保不出任何问题。三是实施弹性工作制,减少人员聚集。在疫情防控期间,参照深圳市机关做法,实行弹性工作制,局领导和办公室带头值班,其他处室根据工作需要,实施轮流值班,其他人员居家在线上班,尽量减少人员聚集,防止交叉感染。截至目前,深圳监管局全体干部职工零感染。

二、做到财政监管工作“不打烊”

在疫情防控期间,深圳监管局一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一边发挥就地就近作用,做到财政监管工作“不打烊”。一是跟踪了解深圳市出台的疫情防控财税金融政策,及时向财政部报告。疫情爆发以来,深圳监管局通过电话、微信等渠道,第一时间了解掌握深圳市出台的疫情防控财税金融政策情况,了解疫情对相关企业的影响,分析疫情对深圳市财政经济运行的影响,通过《工作简报》《专题材料》方式及时报告财政部,供财政部决策参考。截至目前,深圳监管局已印发《工作简报》4期、《专题材料》1期,向财政部报送《深圳市福田区出台防控疫情“福企”十一条》、《深圳市贸促会为外贸企业出具证明 助力企业减轻因疫情无法正常履行合同的责任》《深圳市出台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16条措施》《新冠病毒疫情对文化旅游产业的影响及建议》《2019年度深圳市财政经济运行状况及2020年形势展望》等材料。二是跟踪中央支持疫情防控财税金融政策落实情况,确保相关政策真正落实到企业。疫情发生后,中央相关部门陆续出台了支持疫情防控的财税金融政策,为确保这些政策切实落实到企业,深圳监管局先后印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财税政策落实和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定期提供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金融政策落实情况的函》,要求深圳市财政局以及深圳9家中央金融企业按月提供相关资料,及时反映政策落实中遇到的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据了解,截至2月20日,深圳市已下达疫情防控资金17.74亿元,实际支出7.26亿元。三是有序开展财政预算监管工作,不因疫情影响监管工作。根据财政部工作部署,深圳监管局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文件精神 加强驻深中央预算单位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要求驻深中央预算单位从五个方面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同时,选择国家统计局深圳统计调查队以及本单位作为2019年部门决算审核单位,采取书面提供部门决算资料方式开展审核工作。通过微信工作群收集驻深中央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通报2020年1月份预算执行进度,督促驻深中央预算单位加快预算执行。

三、加强单位内部自身建设

在疫情防控期间,利用暂时无法外出开展工作的契机,抓紧加强单位内部自身建设。一是组织在线学习研讨。按照财政部人事教育司的部署,组织干部职工在线开展“新职能、新思路、新作为”学习研讨活动,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平近**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跟进学习习*平近**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研究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时的重要讲话,以及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围绕如何加强*党**建工作、更好发挥监管局职能作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等专题进行深入思考,组织开展在线学习研讨。二是制定2020年工作计划。在深入学习贯彻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财政监管局工作会议精神的基础上,结合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做好2020年财政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研究制定本单位《2020年机关*党**建工作计划》《2020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以及《2020年财政监管工作计划》,部署2020年机关*党**建和财政监管工作,确保不因疫情影响相关工作。三是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在疫情防控期间,结合机构改革和处室调整,研究制定和修订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调整保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修订印发《*党**组工作规则》《合同管理办法》,修订《深圳监管局工作规则》《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公务卡使用管理办法》等,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单位内部控制管理。

各地财政

湖北省财政厅: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确保基本民生 工资发放和机构运转保障到位

近日,湖北省财政厅召开全省财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习*平近**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刘昆部长在财政部现场视频会上的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疫情防控的部署安排,听取部分地区关于近期财政支持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的汇报,研究部署财政支持保障疫情防控以及“三保”等工作。省财政厅各位厅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县财政局负责同志和相关同志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

疫情防控中的税务力量,财政政策有力保障疫情防控

会议强调,全省财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平近**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时刻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切实增强必胜之心、责任之心、仁爱之心、谨慎之心,慎终如始,把疫情防控作为检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进一步发挥好财政职能作用,全力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保障疫情防控是财政部门当前的首要任务。全省财政部门要不讲条件,排除万难,抓好资金筹措、分配、统筹和监管,绝不能因财政资金保障不到位影响疫情防控,绝不能因资金问题影响患者救治。在防控救治方面,确保确诊、疑似新冠肺炎患者救治“个人零负担”,不能因费用问题延误救治,落实关爱医护人员和基层一线人员政策,按规定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和一次性慰问补助。在保障复工复产方面,综合运用减税降费、补贴、贴息、融资担保等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落实增加就业补贴、返还失业保险费等稳岗支持政策,促进就业局势总体稳定。在保障群众生活方面,帮助“菜篮子”骨干企业争取*款贷**和贴息支持,加大物流配送、鲜蛋收储等财政补助力度;加强特殊困难群体帮扶和养老机构等特殊场所疫情防控,在保障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失业人员的基础上,将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因公殉职、病亡人员的直系亲属分类有序纳入补贴保障范围。

会议要求全省财政部门牢固树立“三保”与疫情防控及经济恢复并重的政策导向,科学预判、妥善应对疫情对财政的影响,确保财政平稳运行,确保基本民生、工资发放和机构运转保障到位。各级财政部门都要深入分析疫情对财政运行特别是对“三保”的影响,做实基础工作,拿出应对措施。各地要加大财力统筹力度,更加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勤俭节约,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对必保的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三保”等支出按照最新政策执行到位,对预计难以执行的项目及时调整用途,妥善应对减收增支,坚决不留“三保”支出预算缺口。省财政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通过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等措施,增强市县“三保”能力,并会同市州对财政困难县区加大支持力度。省财政还将加强对市县财政运行、库款余额的日常监测,加大财政资金调度频次,确保满足运转所需。

天津市财政局:支持疫情期间畜牧业发展 保障肉蛋市场供应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和天津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支持做好生活必需品生产供应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全市蛋鸡、肉鸡养殖行业和生猪屠宰行业的影响,切实保障肉蛋市场供应,天津市财政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委研究制定了疫情期间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财政扶持政策,计划安排补助资金2325万元,支持恢复蛋鸡、肉鸡产能,促进生猪屠宰企业复工生产。

一是对蛋鸡、肉鸡养殖场给予一次性补助。其中:对存栏2000只以上的蛋鸡养殖场每只蛋鸡补助0.75元;对肉鸡养殖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一个批次肉鸡,每出栏1只补助1元。

二是对生猪屠宰企业提供生产补助。对全市生猪屠宰企业屠宰且在本市销售的,按每头生猪60元标准给予补助。补助资金采取先生产后补助的方式,由场户和企业申报,区级审核、公示并汇总,市级复核后予以拨付。该政策将对稳定全市蛋鸡、肉鸡存栏和生猪屠宰产量起到积极促进作用,有效增加全市“菜篮子”产品供给。

辽宁财政:多措并举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助力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增产增供

一是落实落细财政贴息政策。辽宁省财政厅等七部门联合制定并在全国率先出台《辽宁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款贷**贴息资金实施细则》(辽财金〔2020〕37号),在中央财政贴息政策基础上,省财政再主动加码,进一步加大贴息支持力度。对于纳入全国性名单的重点保障企业,中央财政、省财政分别按照企业实际*款贷**利率的50%和25%给予贴息;对纳入省级名单的重点保障企业,省、市财政分别按照人民银行专项再*款贷**利率的75%给予贴息,大大降低了企业实际融资成本。日前,省财政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研究确定的首批108家省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已正式对外发布,贴息政策效果将很快显现;对于纳入全国性名单的辽宁重点保障企业(大连除外),截至2月25日银行机构已向其中的23家企业发放优惠*款贷**达7亿元,平均利率仅为2.14%,预计财政贴息资金112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749万元,省财政375万元)。

二是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省财政厅、省金融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 切实加大对实体经济金融服务支持力度的通知》(辽财金〔2020〕44号),明确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对本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给予担保费补贴,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进一步强化对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小微企业、“三农”主体的金融服务。值得一提的是,省担保集团在短期内推出了免收担保费、并取消或降低反担保要求的“疫特担”产品,截至目前已为6户重点保障企业提供了直接融资担保,担保额合计3400万元,免收担保费,起到了标杆和示范作用。省农担公司通过电话、邮件、远程视频、在线评审等方式提供担保服务,已批复担保项目165笔,涉及*款贷**金额4565万元,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节约担保费用60余万元。

三是全力支持减免省引导基金直投企业利息有关工作。省财政厅指导省社保基金理事会研究制定了疫情防控期间省引导基金对直投企业利息减免的实施方案,力求使利息减免政策惠及所有直投企业,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日前,省财政厅已向各市政府和相关部门正式转发了省社保基金理事会《关于支持我省中小企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减免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直投利息的通知》(辽财金〔2020〕46号文印发),利息减免工作有序推进中。

四是有效发挥应急转贷资金作用。省担保集团向各合作银行发出《关于开展疫情防控政策性应急转贷资金业务合作的函》,主动靠前服务,请各合作银行提供需要转贷项目,共同为有转贷资金需求的重点保障企业及受疫情影响较大企业做好融资服务。目前,省担保集团已初步与省供销社下属企业达成7000万转贷合作意向,助力省供销社在本次疫情防控中发挥民生保障的重要作用。

五是积极落实创业担保*款贷**贴息支持政策。针对患新冠肺炎借款人创业担保*款贷**可以展期并继续给予贴息的政策,省财政厅迅速组织各市财政局会同当地卫生部门、银行机构沟通核实借款人相关情况,截至目前,全省暂未出现创业担保*款贷**借款人患新冠肺炎的情形。省财政厅将定期跟踪调度创业担保*款贷**借款人相关情况,同时组织各市财政局用足用好创业担保*款贷**贴息政策,向受疫情影响的个人和小微企业给予倾斜和支持。

浙江财政:多措并举保障防疫物资供应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国内防疫物资严重紧缺,供需矛盾十分突出,给医疗救治、联防联控、企业复工复产带来巨大压力。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浙江省委、省政府“两手都要硬、两战都要赢”工作部署,浙江各级财政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多措并举,推动防疫物资生产,保障防疫物资供应,有效化解防疫物资供需矛盾,筑起防疫抗疫和企业复工复产坚强后盾。

一、支持企业加大设备与技改投入。对通过“短平快”技术改造、增补设备、加班加点等方式,迅速扩产扩能生产紧缺疫情防控物资的省级应急物资重点生产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内产生的亏损、投入的设备等给予给予50%—100%补助。对在疫情防控物资供给保障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企业,给予一定的奖励。市县也都出台支持应急物资重点生产企业扩产扩能补助政策。如湖州吴兴区对企业扩大防疫应急物资生产500万元以内的设备投资给予90%补助,超出500万元部分按80%补助;温州市按照实际设备与技术投入金额的50%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二、保障防疫物资有序供应。省与各市成立医疗物资保障组与口罩生产专班,加强防疫物资的采购与合理调配,全力保障医疗防疫机构与市场平稳供应,财政对医药储备公司采购物资的流动资金和配送费用给予支持。免征部分企业进口关税,明确两批次共63家防控新冠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免税单位,对其进口的防护服、护目镜、口罩等防疫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加大进口力度。政府采购方面,浙江率先开通“绿色通道”,凡是与疫情防控有关的政府采购项目,都可由各采购单位先按照紧急采购方式自行采购,事后再补办相关手续。鼓励采购单位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完成采购,并启动政采云平台疫情防护用品应急监测制度,严厉打击供应商哄抬物价、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标“有货”实际“无货”等违规行为,确保疫情防护用品价格稳定及有序供应。

三、支持防疫攻关应急项目研发。省财政累计拨付两批应急研发主动设计项目首期资金2380万元,支持全省防疫攻关应急项目研发,后续根据项目投入和绩效情况给予补助。市县参照省里做法,也对防疫攻关应急研发项目紧急立项,支持企业参与防疫研发。如温州瑞安市以“绿色立项”方式支持企业开展疫情防控应急技术和防护用品的科研项目攻关,每项按照企业实际投入研发经费的35%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绍兴上虞区根据企业和医疗卫生相关机构实际需求,在应对疫情的公共预防、检验检测、药物研发、临床诊治等领域,建立区级科技计划项目紧急立项机制。同时,疫情防控期间,各地企业在新产品、新技术开发过程中使用创新载体提供服务的,创新券的抵用比例由50%提高至100%。

四是保障企业复工复产防疫物资需求。按照“一县一口罩生产企业”要求,积极推动纺织服装等行业转产民用防护口罩,重点保障复工复产复学口罩需求,省与市县对口罩生产设备与技改投入各给予50%补助。同时,大部分市县对企业复工复产所需防疫物资,采取“平进平出”零利润销售的医药公司、连锁或零售药店,给予一定补助等。如杭州市对符合国家防疫标准的口罩采取“平进平出”零利润销售的,政府给予0.5元/只的补助。有的市县还免费为企业提供口罩等防疫物资,如温州苍南县为重点企业免费派送口罩,按照到岗员工数每人每天一只;瑞安市为复工复产企业按到岗员工每人5只标准免费配送口罩。

云南省财政厅:出台加快经贸企业复产复市发展九条措施意见

一是认真落实全省现有稳定经济运行财税措施。要求各地财政、商务、投资促进部门主动服务,做好政策的宣传解读,指导全省经贸企业用好一系列援企财税政策,推进骨干经贸企业复工复产复市,对生产中遇到的防疫物资短缺、资金短缺等紧迫问题逐项解决。二是加快经贸资金拨付进度。一季度前预拨内外贸发展专项资金4.5亿元,加快中央外经贸发展资金项目批复,推行非涉密涉企资金网上办理,各地项目尽快落地建设,形成发展实物量。三是优化财税政策,强化经贸资金绩效监管。鼓励增加紧缺医用物资和农产品进口,盘活全省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存量资金,重点支持农产品上网销售、县域冷链仓储设施和物流配送体系。对年初到疫情结束期间出口信用保险补贴比例由80%提高到100%,对进口医疗物资预付款信用保险给予全额保费补助。四是支持内外经贸新业态发展。用好内外贸发展相关项目资金2亿元,支持“一部手机云品荟”,推动重点电商平台开设“云南馆”,推进跨境电商、跨境物流,鼓励经贸企业利用网上平台参与展会,推动边境贸易扩大规模和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推动服务外包转型升级。五是高质量发挥好对外投资、对外经济资金杠杆作用。用好对外援助、“走出去”等专项资金7000万元,发挥驻外商务代表处平台效应,加大对外投资合作企业支持力度。全额补贴疫情期间外派人员人身意外伤害险和新型冠状病毒专项险,稳妥推进在境外重大项目复工复产。六是支持全省外资外贷项目开工建设。健全外资重点项目专班机制,在建外贷项目专人跟踪,确保完成40亿投资。强化国际金融组织合作,一季度前预拨外贷项目前期经费,积极推进公共医疗、交通、林业、农业等领域项目审批落地建设,优先支持自贸区内项目。七是落实全省解决吸引外资“盲点”“痛点”“难点”促进外资增长政策。及时兑现2019年外商投资鼓励4000余万元,聚焦重点产业,开展“不见面招商”,推进网上招商和“一部手机招商通”建设,开展外资政策宣传、投资环境推介、招商引资项目发布,加大奖励力度,争取一批新项目签约落地建设。八是优化口岸通关快捷服务。全面落实国家海关总署支持外贸企业复工复产复市10条措施,提升快速通关能力。优化完善口岸建设项目资金绩效监管办法,一季度前预拨口岸建设和疫情防控资金2000万元。重点支持口岸、通道和边民互市点基础设施和管控能力建设,确保口岸出入境人员安全防控和应急进口物资快速通关。九是支持加快自贸区建设创新发展。出台服务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若干财税政策意见,推进自贸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完善,发挥自贸区专项发展项目资金6亿元的杠杆放大叠加效应,加快设立产业项目投资基金。加快引进国际知名企业入驻,加大总部经济发展的鼓励支持力度。

甘肃省财政厅:发挥职能作用 强化责任担当 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甘肃省财政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55条政策措施,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经济发展工作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过调整支出结构,积极筹措调度资金,全力支持疫情防控,研究出台综合措施,统筹各级各类资金,全力推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做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不误。截至3月9日,全省财政共安排疫情防控资金10.2亿元,支出5.9亿元

全面落实应对疫情税费减免政策。为666户公共交通运输、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的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积极落实疫情防控进口物资税收优惠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确定第一批进口企业名单和物资清单。优化延期缴纳税款核准流程,2月份为577户企业办理延期缴纳税款33.4亿元。落实社会保险费免减缓政策,会同省人社、医保和税务部门制定印发实施意见,明确自2020年2月起至6月,免征全省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对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自2020年2月起至4月,减半征收全省大型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自2020年2月起至6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大于6个月的统筹地区可对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医疗保险等社保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降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融资成本。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印发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的紧急通知,明确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款贷**、创业担保*款贷**等给予贴息支持。截至目前,全省共有33家企业入围国家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其中18家企业获得3.99亿元优惠*款贷**支持;185家企业纳入省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其中20家企业获得优惠利率专项*款贷**5亿元,两项*款贷**财政共需贴息1700万元。同时,督促有关省属国有金融企业投放6.58亿元应急周转基金,支持涉及重要国计民生及重点项目建设相关企业应急周转。

支持商贸流通服务业稳定市场消费。统筹使用2020年省级预算安排的服务业发展资金、促消费资金、外经贸发展资金等,优先支持重点批发市场和冷链物流仓储企业保供、餐饮住宿及牛肉拉面企业应急保供、电子商务、商贸流通企业积极拓展线上销售和服务保障渠道、超市物资采购调拨运输、外贸企业进口防疫物资等应急保供等方面。

建立防疫产品收储制度。配合修订完善《甘肃省医药储备管理办法》,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建设,扩大收储范围,制定收储采购目录,增加应对公共卫生事件重要物资的政府储备规模,支持医用防护服、口罩等疫情防控紧缺医用物资生产和原材料企业复工生产、扩大产能。

加大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清理力度。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要求,靠实省级和市县拖欠单位清欠主体责任,将清偿拖欠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欠款资金列入2020年预算,并在分配转移支付和专项债券时,加大对欠款余额较大市县的支持力度,为偿还欠款提供资金保障。

积极支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大力支持省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对有需求的新投资省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通过绿色生态产业发展基金,按其注册资金给予不低于10%的股权投资。

补贴企业研发成本。拨付应对新冠肺炎科研攻关专项经费,支持医疗机构、科研机构及企业开展应急防治攻关。会同省科技厅印发关于做好补贴中小企业研发成本工作的通知,明确中小企业申请研发补贴程序,并根据实际研发投入,及时拨付补贴经费。

支持农民工就近就业。疫情防控期间,加大对全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中介机构奖励力度,引导贫困劳动力到企业实现稳定就业。会同省扶贫办出台办法,对2020年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在现有管理制度框架内,市县因地制宜调整和优化资金使用结构,受疫情影响较重地区可用于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以及劳动力输转、就近吸纳农民工就业奖补等支出。

湖北省武汉市财政局:多措并举全力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后,湖北省武汉市财政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部署和要求,将推进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着力做好资金筹集、管理、监督等各项工作,为全力抗击疫情提供强有力的财政保障。

一是扛牢政治责任,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位。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按照市委市政府指示精神,全局一声令下,进入疫情防控战时状态。局*党**组坚决扛起财政支持疫情防控的政治责任,以上率下、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先后组织召开局*党**组会、疫情防控专题会议7次,认真传达学习习*平近**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要求*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使命感,以最大决心、最大努力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尽好对口防疫之责、资金保障之责、财政财务监管之责。建立了应急保障、医疗救治、内部防控、下沉社区等4个专班,细化落实工作责任,保障全局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全局113名干部下沉到40个对口联系社区,89名干部就近下沉到居住地所在社区,死守社区这个“桥头堡”,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财政力量。

二、强化资金统筹,确保疫情防控经费筹措到位。密切跟踪全市疫情防控资金需求,通过筹集统筹预算资金、压减市直部门一般性支出资金、政策性专项资金等多种方式,切实加大防疫资金保障力度。截至目前,全市财政已安排疫情防控资金71.16亿元,全部用于集中收治医院建设、医疗救治、集中隔离等疫情防控工作,其中支持88家定点扩容改造收治病人;新建火神山、雷神山医院;改造建成方舱医院33个,提供方舱医院床位35673个;建立集中隔离点775个,提供集中隔离点床位51925个;保障315支医疗队、35591名医疗队员食宿行。

三、坚持急事急办,确保疫情防控资金拨付到位。强化全市资金调度“一盘棋”,建立防控经费日报制度,深入统计分析各区各部门在医疗设备及医用耗材采购、方舱医院建设运行、社区防控、生活物资保供稳价等方面资金需求,切实做好全市疫情防控资金的统筹、调度和拨付,确保疫情防控资金第一时间落实到位。严格工作时限要求,在收到部门报送的疫情防控资金申请报告后,于1小时内提出意见签报市领导。开启应急资金拨付绿色通道,确保第一时间下达预算指标,将疫情防控资金拨付到位。密切关注各区库款情况,督促指导疫情防控任务重、库款保障水平偏低的区科学调度资金,并予以专项调度支持。简化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畅通应急采购绿色通道,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确保防疫急需物资第一时间到位。

四、完善管理制度,确保疫情防控资金监管到位。制定了《武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联合防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细化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筹集方式、管理原则、拨付程序、绩效监管等政策要求,明确不得随意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截留和滞留。出台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应急处置资金拨付规则》,规范应急资金支出办理程序。出台《武汉市新冠肺炎防控应急物资采购*款贷**专户资金管理办法》,对应急物资采购*款贷**专户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项核算,确保疫情防控采购所需资金及时到位和规范管理。为切实将*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一线防控人员的心坎上,制定了援汉医疗队服务保障、宾馆酒店等场所服务经费和医务人员、社区防疫工作者等各类群体慰问补助系列制度,组织对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区落实相关补贴政策情况的全面摸排,严肃战时经费保障纪律,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政策支撑。

湖北省大悟县财政局:坚守在疫情一线的财政人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湖北省大悟县城关镇泉水路社区防控阵地一线,一直战斗着一群财政人,他们为社区居民夜以继日、不辞辛劳、默默付出,悉心为群众服务,遏制疫情扩散蔓延、保障居民生活。

疫情防控中的税务力量,财政政策有力保障疫情防控

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大悟县财政局抽调67名*党**员干部,组成志愿者,下沉到泉水路社区参加一线疫情防控工作。为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保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县财政局在疫情防控一线成立临时*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周亚红,支部委员徐献国、张俊、杨世堂、郑家毅,坚决做到哪里有*党**旗,哪里就有阵地,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彰显新时代财政人的责任担当。

疫情防控中的税务力量,财政政策有力保障疫情防控

坚守就是职责。县财政局下沉*党**员干部负责泉水路社区5个卡口值守工作,值守时间为早上7点到晚上12点,时间长达17个小时。期间,要按要求为进出居民做好体温测量,出入登记,要对居民进行耐心宣传和引导,有效防控流动人员。黄国建、周勇每次到社区值守要步行几公里,拐过几个街道,来回几个小时。但他们仍旧坚持,没有任何怨言。每次值守下班回家到凌晨了,再苦再累,老*党**员乐建辉、杨林总是微笑着说:“坚守就是职责,自己能在疫情期间做点贡献,感到无限的自豪!”

疫情防控中的税务力量,财政政策有力保障疫情防控

使命就在肩上。参加泉水路社区疫情摸排的*党**员干部共12人,每天要上门为765户1686位居民测量体温,拉网排查,不落一人。刘泽平、涂峰坚持冲锋在前。每天排查后,还要分出放心户、重点户以及武汉返乡人员、发热人数、密切接触人数、新增发热人数,并形成报表报送社区汇总。社区摸排,工作任务繁重,郭帆、张超总是激动地说:“疫情防控,使命在肩,*产党共**员要担当作为,不负使命!”

疫情防控中的税务力量,财政政策有力保障疫情防控

宗旨就是服务。非常时期,要更加关心困难群众。县财政局下沉*党**员干部,始终把困难群众作为重点关注对象,在卡口值守中,帮助困难群众代购代送生活物资;在疫情摸排中,时刻关注困难群众,及时向社区反映居民困难。张彪、熊壮在疫情摸排过程中,发现两位四川女子,由于疫情发生困在大悟,举目无亲,没有生活来源。他们及时向社区报告情况,为她们申请社会救助,并且鼓励她们,等疫情解除后,努力工作,回报社会。每次走进社区,*产党共**员徐波涛、何裕刚坚定地说“*产党共**员的宗旨就是为人民服务,我们要在疫情防控大战中践行初心使命,努力为人民服务。”

湖北省南漳县财政局:科学谋划 精准施策 坚持疫情防控财政发展“两手抓”

3月上旬以来,湖北省南漳县财政局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统筹谋划各项财政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总体战阻击战,奋力实现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一是全力保障疫情防控资金供给。疫情发生以来,湖北省南漳县财政部门立足财政职责,加强统筹谋划,加大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力度。截至3月9日,筹措资金160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908万元,省级财政投入371万元,县级投入322万元。目前,已分七批次划拨1311万元,占资金总额的81.89%。根据疫情发展态势和防控需要,继续做好经费保障工作,确保人民群众不因担心费用问题而不敢就诊,确保不因资金问题而影响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提高管理水平,全面掌握资金政策信息,建立信息通报和反馈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严肃财经纪律,健全资金监管机制,严格责任追究,严厉查处侵占挪用专项资金的行为。

二是认真落实落细各项财税支持政策。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中央、省、市、县及时研究出台了一批财税支持政策,涵盖患者救治、医护人员激励、政府采购、物资保障等方面。在政策落实上,强化责任担当,吃透政策、积极对接、主动服务,认真落实落细各项财税政策措施,让政策发挥更大作用、更好效果。及时发现并尽快解决执行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需上级明确的及时报告,确保政策尽快发挥实效。

三是切实兜牢“三保”底线。根据财政部《关于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加强地方财政“三保”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好“县级为主、省级兜底”的原则,及时调整支出用途,保障“三保”支出需要。一是继续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坚持勤俭办事业,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和年度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事项,集中财力保疫情防控经费和“三保”支出。二是加大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力度,制定更加严格的盘活存量资金措施,对2019年及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收回集中用于疫情防控和“三保”方面急需支出。三是加大暂存暂付性款项清理收回力度,严控新增暂付性支出。四是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可暂缓实施的支出项目资金,及时缴回财政。可统筹、整合的预算资金,及时调整支出用途,保障“三保”支出需要。除疫情防控需要外,原则上不再研究出台新的增支政策,合理把握节奏和力度。

四是同舟共济做好各项防控工作。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全县财政部门心要往一处想、劲要往一处使,形成抗击疫情的强大合力。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众志成城、团结奋战。增强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突出问题导向、坚持底线思维,把困难估计得充分一些,把问题考虑得透彻一些,把应对措施制定得周全一些,积极应对战胜各种风险挑战,牢牢把握各项工作主动权。

五是努力促进财政经济平稳运行。针对疫情已经对宏观经济运行产生影响,春节期间税源受到较大冲击,财政收入面临严重下滑状况,全县财政部门坚定信心,做好应对各种复杂困难局面的准备,积极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加大对防疫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财税支持力度。聚焦疫情对财政经济运行带来的冲击和影响,围绕做好“六稳”工作,抓好涉及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脱贫攻坚的重点任务,为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而奋斗。

疫情防控中的税务力量,财政政策有力保障疫情防控

疫情防控中的税务力量,财政政策有力保障疫情防控

(来源:中国财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