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查处医保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基金安全,瓯海医保分局认真贯彻《温州市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温医保联发〔2021〕8 号)和《温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医保基金监管重点工作的通知》(温医保办〔2021〕13 号)文件精神,持续构筑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并取得阶段性成效,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行为,现将部分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违规案例进行全区通报,警示各医保定点机构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一、温州民众大药房有限公司存在违规行为给予暂停医保协议2个月的处理
经查,温州民众大药房有限公司存在从业人员未参保、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处方药销售登记不全且首次诊疗记录留存不全等违规行为。根据《温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温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违规违约处理标准(试行)》有关条款规定,给予暂停医保协议2个月的处理。
二、温州瞿仁药房有限公司存在违规行为给予暂停医保协议2个月的处理
经查,温州瞿仁药房有限公司存在监控未满2月、处方药销售登记不全且首次诊疗记录留存不全、从业人员参保较混乱等违规行为。根据《温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温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违规违约处理标准(试行)》有关条款规定,给予暂停医保协议2个月的处理。
三、温州市金仲堂大药房有限公司存在违规行为给予暂停医保协议1个月的处理
经查,温州市金仲堂大药房有限公司存在从业人员未参保行为。根据《温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温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违规违约处理标准(试行)》有关条款规定,给予暂停医保协议1个月的处理。
四、温州壹品大药房有限公司、温州龙锦药房等6家单位存在违规行为给予暂缓医保基金支付3个月的处理
经查,温州温州壹品大药房有限公司、温州龙锦药房、温州瞿一大药房、温州市海*药春**品零售有限公司、温州市济世堂药品零售有限公司、温州市力达隆药店等6家单位分别存在代购药品信息未登记、处方药销售登记不全且首次诊疗记录留存不全、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监控视频模糊等行为。根据《温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温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违规违约处理标准(试行)》有关条款规定,给予暂缓医保基金支付3个月的处理。
本次检查共暂停医保协议3家,暂缓医保基金支付6家,依法打击了各种医保违规行为。
瓯海医保分局再次提醒,定点医药机构通过收集证(卡)、空刷或者串换药品和诊疗项目等骗取医保基金属于严重的骗保行为,医疗保障部门对欺诈骗保“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同时也请广大参保人员自觉*制抵**身边的欺诈骗保行为,主动向医疗保障部门反映欺诈骗保问题线索,医疗保障部门将对举报人严格保密,对案件线索一查到底。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予以举报奖励,奖励金额最高可达10万元,举报电话86195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