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里的微商代购 (朋友圈微商代购拿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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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关注的《电子商务法》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电商经营行为作出规范。按照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1月2日,我市就颁出了首张电商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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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日,东区行政审批局市场准入审批区个体登记窗口工作人员为市民郑女士办理了东区第一张电子商务营业执照(线上经营),同时这也是攀枝花市颁发的第一张电子商务营业执照。

当天,窗口工作人员接待电子商务营业执照办理咨询10余人次,其中郑女士因能现场提交相关资料,当即就办理了全市第一张电子商务营业执照(线上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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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电商法》,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也就是说,通过淘宝、天猫等网络平台、微信朋友圈或者是直播代购等这些通过互联网平台从事商品销售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都需要办理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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