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那些让律师奔溃的咨询。
今天咱们讲一个很有意思的咨询。刚刚有位女当事人问我方律师,我要给男朋友在3年之内买套房,请问怎么通过协议的方式确保有效?我思考了蛮久时间,为什么?
首先女生给男方买房,这个叫彩礼还是叫赠予。平常我们一般都是见到的男方,为了跟女方结婚而跟女方买什么东西是吧?这个叫彩礼。如果另外一方接受的一方,没有跟男方结婚,男方是可以要求退还的。而女方给男方买东西是不是彩礼,我觉得还有待研究。

第二回答女生的问题。怎么确保协议有效?我认为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都是有效的。但问题是,买不买房这个事在你手上,协议再有效也没法约束,你会按照你的承诺,在3年之内给男方买房。
我们再讲一下跟这个有关的一个问题叫赠予。如果女方给男方买的房产不叫彩礼,那么这就是赠予,在交付之前是可以撤销的。也就是说,虽然承诺给男方在3年之内买套房产,但是在她买之前并且登记给男方之前,女生她随时可以不买。

当然这个时候为了确保让男方相信,可以约定违约条款。违约条款我认为是,比如说如果没有给她购买房屋,那么付她违约金多少钱?这个我认为。法律会支持,感谢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