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合江:代购的代价 为赚100元代购*品毒**获刑六个月

在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四川省合江县人民法院集中审理一批*毒涉**品犯罪案件。

代购?代价!为赚100元的差额代购*品毒**,却获得六个月刑期的代价。

2019年9月3日,刘某接受他人委托购买*品毒**甲基苯丙胺及甲基苯丙胺片剂,于是刘某在杨某处以400元的价格购买*品毒**后,打算以500元的价格转卖给他人,赚取100元差额。然而杨某在向刘某交付*品毒**的过程中,被侦查人员当场查获。

据悉,刘某、杨某均系*品毒**再犯,且杨某系累犯。最终杨某被判决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缴纳罚金5000元;刘某被判决有期徒刑六个月,缴纳罚金4000元。

获刑7年 人生没有几个7年可以浪费。

2019年11月至12月期间,被告人李某多次向他人贩卖*品毒**甲基苯丙胺及甲基苯丙胺片剂,获得违法所得1750元。

2019年12月5日,侦查人员将李某抓获,并在其身上和家中查获*品毒**合计11.33克,李某因此获刑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并被追缴违法所得。

“服刑期间我一定会好好改造自己,出来以后好好生活,坚决不会再碰*品毒**。”最后陈述阶段,被告李某哽咽的说道。

代购毒品判刑7年,代购假药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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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7年 沾上它,一生悔恨。

2019年11月,母某某多次向他人贩卖*品毒***洛因海**,于2019年11月12日被民警查获,并当场缴获*洛因海**12.91克。

6月22日,合江法院通过远程审判,判决母某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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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合江法院微信公众

编辑:陈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