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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热度持续高涨,内地与港澳之间的通行越来越便利。许多人纷纷做起了“水客“,频繁往返内陆与港澳之间,招揽“代购”生意,发“过关财”。而看似正常的港澳代购,真的一点问题都没有吗?被海关等相关部门发现,只是罚罚款就没事了?本文中壹号律师就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浅析。

法律上如何区分正常的赴港澳购物与*私走**?

进境居民旅客携带的个人自用的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以内的,以及进境非居民旅客携带的自用物品总值在2000元以内的,且自用物品属于免税商品,海关是予以免税放行的。判断是否属于自用物品,通常以随身携带完整包装盒为重要条件。若携带的个人自用物品总值超出上述金额,须提交书面申报由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物品仅对超出部分征税,对于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则需要全额征税。

另外,对于15天内入境超过一次的旅客,海关仅放行旅途必需品。如果被海关发现有藏匿、伪装等逃避海关监管行为的,将涉嫌*私走**,会被没收涉案物并处罚款。若*私走**物品偷逃关税额超出5万元,则构成*私走**普通货物、物品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代购“管制药品”只是普通*私走**?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药品如“可待因”复方液体制剂(通常用于制作止咳水)属于我国管制药品,若没有向海关申报,也不能提供医生开具的处方证明,携带含有“可待因”成分的止咳水回内地将涉嫌违法,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私走***品毒**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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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购“假货”,就不涉嫌犯罪了吗?

一些人为牟取更多利益,明面上宣传“人肉代购”、“低价正品速发“,实际上是代加工过程中的次品和假货。事实上,代购“假货”的行为不仅侵犯了正品商家的知识产权,还可能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骗领港澳商务签注出入境,会涉及哪些犯罪?

为了方便代购,通过虚构身份向出入境管理部门骗领港澳商务签注的,属于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构成偷越国(边)境罪,情节严重的,会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壹号律师提醒,要警惕一些违法办理商务签注的代办机构,严格遵守我国出入境管理法规。

壹号律师提醒您,港澳购物须擦亮双眼,仔细核对产品资料,留意防伪特征,必要时可以查阅注册编号和索取收据。而作为代购者,必须遵守出入境管理规定,如实申报,合法过关,切勿以身试法。若误被当作“水客“,也一定不要惊慌,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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