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v专柜售假被判三倍赔偿 (卖假lv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近日长沙市民罗女士收到路易威登(中国)商业销售有限公司长沙芙蓉区店支付的款项,她质疑在LV专柜购买的手袋造假,在送检后,起诉该店,要求退款并三倍赔偿。该案历经半年多后尘埃落定,LV店退还手袋货款1.87万元,并三倍赔偿。

2020年9月12日,罗小姐与男友高某一起,在长沙市国金中心二楼LV专柜购买VAUGIRARD手袋一个,价格为18700元,款项由男友高某代为支付。手袋买回以后,罗小姐怀疑该包为假货,并送去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检验。

2021年6月3日,经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出具鉴定意见书,意见书称,送检的LOUIS VUITTON路易威登VAUGIRARD手袋,涂层帆布拼皮革,棕色老花/红色。鉴定意见为送检样品不符合品牌/制造商公示的技术信息和工花特征。也就是说,鉴定机构认为该手袋并不是LV公司生产。

拿着鉴定意见,罗小姐认为该LV专柜涉嫌欺诈,她向芙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LV专柜退还货款、赔偿三倍货款同时支付律师费,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本案值得关注的一个案件焦点是”怎么证明顾客手上的包是LV专柜卖出的包 ?“

首先我们看法院认定的事实,当时男友高某给罗某拍了一张罗某拎包的照片,这个包是专柜的展示用包,是真包,但据顾客罗某所称最后实际拿到的是个假包,不是这个展示用的真包。

2020年9月12日,原告罗某某与其男友高某一起,在被告某店购买饰品一个,价格3650元,VAUGIRARD手袋一个,价格为18700元,该款项系高某代为支付,购买时拍摄有罗某某拎包照片一张,该照片中的手袋为正品,被告某店主张其实际交付的即为该包,罗某某表示照片中的包为展示用包,其实际买走的包为案涉假包。

然后专柜为了逃避责任是怎么操作的,高某在质问专柜时把女友拎着展示用包的照片发过去了,专柜人员借此故意提问,”照片中的包是不是就是从店里买的包“,不明真相的猪队友高某在未和女友核实的情况下就给出了肯定的回答,而这就给专柜留下了话柄,专柜据此主张案涉假包并非当时从专柜售出的包包。

高某将该拎包照片发送给被告某店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问“高总,您发给我的这张图片,就是您去年在我们店里买的这只包的原图吧”,高某回复:“对的”。

然后对于这个争议性的问题,法院是认为专柜作为奢侈品的售卖方,应该有严格的出货管理,对于卖了什么包给客户应当负有更重的举证责任,在专柜未提供举证的情况下,虽然猪队友男友高某在沟通时做了不利表述,最法院仍认定顾客手上的包包就是当时从专柜买的包包。

虽然原告男友高某在与被告工作人员沟通过程中有不利表述,但某店作为路易威登(中国)商业销售有限公司在长沙开设的直营门店,路易威登作为国际知名的奢侈品牌,其收货、售货应有明确的出入库清单和严格的管理流程,能证明收货、售货的时间、货号、购买者信息、货款流向等,且应具有对应性和可识别性,对其售出商品的可识别性应负有更大的举证责任,本案中,某店未提交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这个案例给消费者的警示就是维权的时候和对方沟通时一定要谨慎处理,最好先征求律师意见,以免留下不利的证据,对案件后续维权产生不利的影响。

同样给专柜这类奢饰品销售者的警示就是,要做好出货管理,对于卖了什么包给客户,销售者一方承担更重的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