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消费纠纷应该找哪个部门 (解决消费争议处理方法)

#315全民季#

(一)四大注意要牢记

1.保存消费证据。消费者在进行消费活动中,一定注意向销售方素取购物凭证或服务收据。如果所购买的商品产生故障或突发事故,应保护好现场,必要时请有关部门勘察证明。

2.明白消费权利。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主要享有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获得知识权、人格尊严权、监督举报权。

3.注意诉讼时效。我国有关法律明文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为一年;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诉讼时效期为一年;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为两年。当权益受到侵害时,消费者应及时地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4.选择维权渠道。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5种途径解决: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投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消费者在权益受到损害时,应该选择合理的维权渠道,使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二)相关证据要保留

1、发票是行政、司法机关及“消协”受理消费投诉的首要条件,其内容和形式必须真实、有效。一般来说,内容应当包括经营者及客户的真实名称、购买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当日时间、商品规格及数量、单价(或提供服务的种类),以及经营者的公章、经手人的签字或盖章等项内容。尤其须注意的是:如果商家所提供票据不正规(如简易收据等)或没有加盖公章,消费者有权拒收。

2、商品使用说明书或服务提示说明书是指详细阐明该商品的使用方法或接受此项服务所应注意的事项的规范性文字材料。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应在其内外包装中注意查找、核对、及时留存,并应当查看是否与所购商品和型号、品种相匹配;在接受商家所提供的某种服务时,应注意其文字承诺是否与实际内容相符。

3、商品合格证是证明某种商品达到设计和制造标准和要求并通过检验的凭证。作为衡量商品质量的重要文字依据,一般商品都应随其内包装附带,尤其是家电、摩托车等大宗商品的合格证,因其对保证该商品的安全使用及避免人身伤害至关重要,所以消费者在认购和使用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妥善保管、留存,以备不测之时援用。

4、保修卡是方便消费者维修商品的凭证和依据。一旦在保修期内商品出现了质量问题,消费者须持卡到生产厂家所指定的联保单位去维修;在接受上门的维修服务时要注意核对服务人员的证件与保修卡上的提示是否相符。维修结束时,还应要求维修单位在保修卡上如实填写修理时间、项目及修理人员姓名等,这是目前众多维修投诉中请求赔偿的最大证据盲点所在。

(三)小小案例需借鉴

庄小姐在一家商场购买了上千元的化妆品,后来发现这些化妆品全部过期,不但达不到美容效果,反而给皮肤造成了伤害。由于庄小姐没有当场索要发票,商场不承认化妆品是由他们卖出,拒绝赔偿。因为没有证据,消协和有关部门对此也无可奈何。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消费过程中碰到类似意外,应注意保留证据。当时应保存好物证,或者找到与自己无直接利害关系的旁证,比如请身边就餐目击者留下电话,必要时为自己作证。也可让经营场所负责人当场在事情经过上签字,作出赔偿承诺。伤情较重的,还可打110报警,出警记录也可作为将来认定责任的依据。还有,消费者在消费、购物时,一定要索要发票或收据,当消费权益受到损害时可及时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