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钱江晚报·小时新闻
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 陈锴凯 通讯员 杨鑫茹
前些天,杭州城北康桥派出所接到一个房东报警,说自己可能被诈骗了。
听说过租客担心被房东坑的,没想到如今房东也危险了。事情是怎么回事?
房东叫大林(化名),1998年生,温州人。他其实是个二房东。
大林在康桥地区租了一套房子,但因为工作调动要回老家了,可是房子的合同还没到期,他跟房东商量之后,由大林出面再找下一个租客,这样大林就可以拿到押金跟剩余租房款了。
于是大林在网上发了招租信息。很快就有人来电说要看房子,大林很开心,约好中午时间上门。
来看房子的是安微男子熊某,36岁,看上去还蛮老实的。
熊某对房子挺满意的,打算租下来了。
但是熊某说:“今天钱还没到位,明天家里人给我打钱,明天签合同吧。”
大林说,这个没问题。
熊某说:“反正明天签合同,我也没地方去,晚上就让我住在你这里吧,明天钱一到,我们就去签合同。”
大林说,没问题,热情地招呼他住下,还给熊某点了午餐外卖。
到了晚上,大林又给熊某点了晚餐。
吃完晚饭,熊某找到大林说,他玩游戏要充值游戏币,借3500元,明天家人给他打钱了,就还给他。大林也没多想,心想着都住一起,明天钱就到了,也没啥问题,就分三次给他转了3500元。
可是,万万没想到,第二天大林起来的时候,熊某已经不辞而别。于是大林向康桥派出所报了案。
通过侦查,10月底,就在前几天,民警找到了这个熊某。
在康桥派出所,民警问熊某:“你是否有违法犯罪行为?”
熊某很淡定:“没有。”
民警再问:“大林的3500元钱,怎么解释?为何不辞而别?”
熊某说:“那是我问他借的钱,我会还的。我走的时候也跟他说过的啊。”
民警又问:“那你把钱还给大林了吗?”
熊某依然很淡定:“没有,我也没有租他的房,因为我没有钱。但等我找到工作赚到钱后会还给他的。”
经民警再三审问,熊某终于承认租房只是一个借口,真正的目的就是想通过这种方式接触房东,以借钱的名义向他们骗钱。
熊某交代,这并不是他第一次以租房名义向他人“借”钱,从今年8月份开始,他已经以同样的方式,向6个房东“借”了钱,共计骗取钱款人民币12200元。
民警问熊某,“第一次认识,对方凭什么相信你并把钱借给你?”
熊某说:“这个我无法解释,反正他们就是把钱借给了我。”
民警又问他:“那以前‘借’的钱是否已经还掉了?”
熊某说:“还没有,但是会还的。只是已经不记得了,只知道是个男的,也没有再跟他联系过。对方曾经打电话给我,我也没有接。”
目前熊某已被拱墅警方刑事拘留,而他坑房东的事情,可能还不止这6例,具体案件还在进一步深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