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的林女士到金山红星美凯龙商场“伊丽丝”门店购买家具,付完一万元定金后,当晚就发现自己买贵了。林女士表示,商场承诺“30天无理由退换货”,但店家拒不退款。对此,店家回应称:“搞退款很影响运势。”
林女士向《维权超给力》反映,因为家里装修,最近她到福州金山红星美凯龙商场选购家具。在一家名为“伊丽丝”的门店,林女士看中了一张床、一套沙发、一张餐桌和四张凳子,总价2.1万,并支付了1万元的定金。“这家店虽然名为‘伊丽丝’,但实际售卖的是‘美廷’的家具。”

双方订货单约定“特价商品不予退货”
林女士说,付定金时商家拿出一个私人账户要求她付款,她提出异议后,商家又提供了一个某公司的收款码,她才支付了1万元,并签订了订货单。但是当天晚上,她就反悔了。
林女士:“回家后我不想要了,因为我买贵了。我在商场其它店内看到一模一样的家具,还要便宜一千多,而且人家还是品牌的。然后有人告诉我,这家店的东西品质可能有问题。”

林女士看中的沙发款式
第二天,林女士找到商家要求退款,但遭到拒绝。林女士又找到了红星美凯龙商场,也遭到拒绝,理由是,林女士与商家属于私下交易,不能享受商场的“30天内无理由退换货”。
林女士:“一开始商场说帮我协商下,后来说商家不愿意,他们也没有任何办法。”
林女士认为,自己是在商场买东西,理应享受商场的承诺。虽然她把钱交到了店家手上,但这是店家引导的,作为消费者,她不清楚商场收钱与店家收钱的区别。退款无果后,林女士又投诉到了福州12345便民服务热线,但依然无果。

商场内关于私下交易的风险提示
接到林女士的报料后,987《维权超给力》记者守明也来到了该商场。在“伊丽丝”门店看到,其门头上也有“美廷家居”几个字。该店负责人罗女士告诉记者,“伊丽丝”是“美廷”家居集团花巨资购买的美国品牌,属于“美廷家居”。

林女士购买家具的商店
罗女士回忆,林女士当天从中午到傍晚,货比三家后,才最终在她店里下单。她为了留住林女士,在优惠价的26780元的基础上又帮她减免到2.1万元。
罗女士:“这是特价,不能退货,订单上写得很清楚。我给她超级超级便宜的价格,因为她跟我说是小区群主,会给我带客户,帮我做品牌宣传。她当时整个商场都比过去了,我给她价格最低,东西最好。”
罗女士说,自己给予了最优惠的价格、最优质的服务,没想到对方却以“买贵了”要求退款,她无法接受。此外,她认为林女士没有“契约精神”,随便编个理由退款不仅让她很不舒服,而且“很影响运势”。
商户:“感觉不尊重我,大家都是成年人,要有契约精神,而且我们做生意不喜欢退,很影响运势。”
至于为何引导消费者在店内付款,罗女士回应说,“整个商场90%的店家都是私收银”。此外,她售卖给林女士的家具都是特价,如果到商场柜台付款,价格会外泄。“这点我当初也跟林女士讲得很清楚了。”

双方关于退定金的聊天记录
记者在红星美凯龙商场内看到,“付款到收银台,为您把好最后一道关”、“私下交易有风险,请至收银台付款”等提示语随处可见。商场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商场已经协调过此事,问题关键在于林女士觉得自己买贵了,但双方的订单上有约定,特价商品不能退。
商场工作人员:“我们跟消费者说,要么把定金在店内消费掉,要么只能付违约金,但她不接受。”

林女士购买家具的商场
这名工作人员证实,在商场收银台付款,确实可以享受“30天无理由退换货”。但如果商户引导消费者私下交易,他们也很难制约。“这全靠商户的自觉性,或者客人如果有跟我们讲,我们也会跟商户提醒。但凡在商场内消费的,我们都会帮忙协商。”

商场内关于统一收银的提醒
对此,《维权超给力》特约律师、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周林表示,店家没有按照要求把货款交由商场,这是店家与商场的事情,不影响消费者跟店家之间的定金合同关系。这种情况下,消费者签订的定金合同主体是店家,商场所作出的承诺无法对消费者提供保障,消费者就没办法享受商场的承诺。
周律师:“消费者能够预见定金是确定的意思,她现在认为家具不是她所想要的,要违反定金协议,那就要支付违约金。如果是商家违约没办法交货,也要双倍赔偿她的定金。”
在《维权超给力》介入后,林女士提出,退掉餐桌椅,继续购买沙发和床,商家表示同意,但双方又就退款金额发生分歧,目前仍在僵持中。事件后续进展,《维权超给力》将持续关注!
记者:守明,监制:超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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