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周俊英
日前,市民李女士在北大街买了一双特价鞋,刚穿了三天就出现鞋底开胶的情况,李女士要求商家退货,但商家只答应维修,不同意退货。6月11日,文峰区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只要商家没有明确告诉消费者商品有瑕疵,均需为售出的商品提供“三包”服务。
市民 特价商品不退不换?
前几天,市民李女士在北大街一家商店买鞋时,该商店正在进行促销活动。李女士看中的那款鞋,低于平时价格200多元。她便以100元的价格买下了。
穿了三天后,李女士发现鞋底开胶,考虑到七天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可以退货,李女士便去找商家要求退货,商家以李女士购买的是特价商品,不能享受退货权利为由,拒绝了李女士的要求,但表示可以维修。随后,李女士只好投诉至市工商局文峰分局北城工商所。经调解,商家同意李女士的要求,退还其购鞋款100元。
6月11日,记者走访我市多家商场后发现,很多商家表示,特价商品一律不退货,个别商家甚至表示,连换货都不行。在彰德路一家商场服装区,记者拿起一件打折服装询问营业员购买后是否可以退换,营业员干脆地说:“特价商品,不退不换。”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些消费者,当被问到特价商品是否也享受“包修、包退、包换”的“三包”服务时,有的消费者认为,购买特价商品比正常同类商品价格便宜很多,可能享受不到“三包”服务。
消协 未明确告诉消费者商品有瑕疵均需为其提供“三包”服务
那么特价商品是否可以享受“三包”服务呢?6月11日,记者就此采访了文峰区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据工作人员介绍,在平时的促销中,不少商家以“特价商品”为由,规避自己理应为消费者提供的商品售后服务,而一些消费者也往往被这些“霸王条款”误导,不善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现行有关法律规定,除了商家明确告知消费者商品有瑕疵外,其他诸如特价商品、促销产品等,均可享受“三包”服务,商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为消费者提供“三包”服务。
“特价商品与不是特价的商品只是‘同质不同价’,只要出现质量问题,商家就应承担‘三包’责任,不退货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工作人员说,如果特价商品有瑕疵,商家在醒目位置作了明示,这类商品是可以不退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