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贩卖公司物品算什么罪 (走私普通货物罪刑事判决书)

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私走**普通货物、物品罪】*私走**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私走**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私走**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私走**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私走**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三)*私走**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多次*私走**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私走**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

非法买卖物品罪的追诉期,非法买卖私制危险物品怎么判刑

个体户王某成立了货运代理服务部,代理进口水果罐头,以低报价格的方式向海关申报,涉嫌偷*税逃**款66万元人民币,辩护人提出王某是个体户,成立单位犯罪,法院认为个体户不具有法人资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个体户不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法院认为王某违反国家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缴税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私走**普通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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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跨境贸易的发展,一些出国旅游的个体户有时会顺便代购,通过快递邮寄、雇请“水客”偷带及自行携带等方式*私走**进境,这时就有可能触犯*私走**货物罪。而本案虽然有申报,但是低价申报,未如实申报,也是偷*税逃**款的行为。虽然*私走**货物利润丰厚,但个体户经营者要坚守底线,做到合法合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