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造吗?酱紫做已经商标侵权了!

三明中院在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和新浪法院频道联合发布的阳光法院新媒体榜第42至45期中均位列前五名

洋河蓝色经典PK蓝色贵宾经典

你造吗?酱紫做已经商标侵权了!

旺仔变身“旺子”

你造吗?酱紫做已经商标侵权了!

爽歪歪Or歪歪爽

你造吗?酱紫做已经商标侵权了!

亲,你有木有遇到商品中的“假李逵”?当下,一些不法厂家为提高销量,无所不用其极,傍名牌,仿制知名注册商标,误导混淆消费者,以假乱真。*子骗**呀!*子骗**,你就是个大*子骗**。

你造吗?酱紫做已经商标侵权了!

你造吗?酱紫做已经商标侵权了!

咱不生产山寨商品,只是山寨商品的搬运工,你奈我何?不法商贩你别得意,法律有招对付你。憋傻了,单纯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也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哦!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耶!知道真相的*子骗**,躲到角落里哭泣吧!不信?由不得你, 三明中院就审理了这样的一起案件,还是涉外的侵权系列案件,各位看官,往下瞧。

好戏开锣啦

你造吗?酱紫做已经商标侵权了!

原告是大名鼎鼎的德国鲁道夫·达斯勒体育用品波马股份公司,小伙伴们不陌生吧!波马公司于1991年在中国注册的“PUMA及美洲狮”商标,诸如:“”、“”及“这些商标想必大家都很熟悉。波马股份公司经营的“PUMA”系列品牌至今已有60多年的历史,为世界十大运动品牌之一,这些商标被列入我国重点保护商标名录。

乾坤朗朗,三明某超市销售的运动服上使用的图案竟然与波马公司在中国注册的“ ”图形商标构成近似。岂有此理,波马公司不干了,起诉!起诉!起诉!

开战!

波马公司通过庭前证据保全公证,主张被告在其经营场所内销售的运动服上使用的图案与其在中国注册的“ 图形商标构成近似,已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被告方辩称公证只能证明其在经营场所内卖衣服,而不能证明涉案物品就是侵权商品。

你造吗?酱紫做已经商标侵权了!

宣判

法院认定波马公司对“ ”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其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被告销售的运动服与波马公司注册商标核定的种类属于同一类别,该运动服的图案与波马公司的“”注册商标极其近似,会使消费者混淆商品来源,从而误认与波马公司注册商标的商品有特定的联系。最后,判决被告立即停止销售侵犯原告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你造吗?酱紫做已经商标侵权了!

你造吗?酱紫做已经商标侵权了!

法官说法

你造吗?酱紫做已经商标侵权了!

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公民或法人未经商标专用权人许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或者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日常生活中,随着商品来源和类型多样化,商家表示自己也很无辜,那么多的商品,认都认不过来,往往侵权了自己都不知道,如何避免?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即销售侵权商品免责事由的条件:一是主观上销售的商品不知道属于侵权商品;二是要证明商品的来源合法,要提供商品往来的相关货物单据、发票、凭证;三是要说明提供者,就是商品的来源、上一手要明确。

你造吗?酱紫做已经商标侵权了!

觉得不错,请点个赞吧↓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