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跟大家分享了内地居民以结婚形式和“输入内地人才计划”获得香港居留权的流程,接下来几期将会继续分别从结婚、读书、工作、优才引进等几个方面跟大家分享前往港澳地区定居的条件。
内地居民以“输入内地人才计划”获得香港居留权的答疑
内地居民以结婚形式获得香港居留权的答疑
本期将跟大家分享如何通过“科技人才入境计划”获取香港居留权。
入境香港工作的相关计划
内地居民入境香港工作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 输入内地人才计划
- 优秀人才入境计划
- 科技人才入境计划
- 非本地毕业留港/回港就业安排
以下将向大家介绍“科技人才入境计划”的申请条件和流程,优秀人才入境计划和非本地毕业留港/回港就业安排的相关内容将在后续再作详细介绍。
科技人才入境计划的申请条件
根据科技人才入境计划提交来港就业的签证/进入许可申请如符合下列准则,可获考虑批准:
- 没有保安理由拒绝申请,而申请人亦没有任何已知的严重犯罪记录;
- 在递交申请时,聘用公司获创新科技署批出有效配额;
- 申请人获聘用公司聘请在香港特区工作的全职雇员;
- 申请人主要从事人工智能、生物科技、网络安全、数据分析、金融科技、材料科学、机械人技术、5G通讯、数码娱乐、绿色科技、集成电路设计、物联网或微电子范畴的研发工作;
- 申请人持有具特别认受性的大学所颁授的科学、科技、工程或数学(下称「STEM」)学科学位,所颁授学位的大学须为以下任何一个世界大学排名榜最新公布与STEM相关的排行榜上首100间大学:

持有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无需工作经验,而持有学士学位者则须具备最少一年在相关科技范畴的工作经验。不符合上述的学历要求,但在特定范畴上具备良好技术资格、经证明的专业能力及/或有关经验和成就的科技人才,仍可基于充分的理据按个别情况予以考虑。在此情况下,应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 申请人的薪酬应不低于香港特区类似职位现时的市场薪酬水平;
- 申请人符合创新科技署发出的获发配额通知书上就相关职位列明的特定条件;
- 聘用公司和申请人的真正目的并无疑问。

聘用公司怎样获得配额
符合以下条件的公司,可透过“科技人才入境计划”申请配额:
- 在香港拥有实质业务和持有有效的商业登记证;以及
- 从事人工智能、生物科技、网络安全、数据分析、金融科技、材料科学、机械人技术、5G通讯、数码娱乐、绿色科技、集成电路设计、物联网或微电子范畴的研发工作。
符合条件的公司可向创新科技署提交填妥的《配额申请表》。申请公司提交配额申请时,须承诺遵守增聘本地人才的规定,即每聘用一至三名经计划获入境事务处批准来港工作的非本地科技人才,便须增聘一名本地全职雇员和两名本地实习生。公司可聘用更多本地全职雇员,代替聘用本地实习生。详细规定如下:

这些本地雇员全部均须从事与科技相关的工作。除研发工作外,科技相关工作包括科技或知识产权律师、技术转移人员等职位,但不包括一般支援职位(例如:行政文员)。
如配额申请获得批准,创新科技署会向申请公司发出获发配额通知书,当中载明供输入非本地人才的获发配额数目和相关资料,包括有关配额订明之非本地人才职位所涉及的科技范畴、主要职责、学历/专业技能要求、薪酬福利等,以及其他相关的批核条款和条件。有关公司可根据获发配额的总数,灵活就个别职位输入所需数目的非本地人士,担任获发配额通知书内所列明的不同职位,以配合公司的需要。
申请配额的审批时间
在处理配额申请过程中,创新科技署可要求申请公司提交额外资料以支持其申请理据,及/或进行实地视察。在收到全部所需资料及文件后,配额申请一般需时两星期处理。然而,实地视察可能会需要额外时间处理配额申请。

当局会基于什么考虑审批配额申请
每个配额申请会基于以下考虑,因应个别情况予以审批:
- 所物色的科技人才具备的知识或技能是否与申请公司的科技活动互相匹配,申请公司尤须证明其正从事上文2.1所述最少一项科技范畴的研发活动;
- 申请公司所申请的配额是否具备充分理据(基于经营规模、地点和扩展计划等因素);
- 申请公司在聘用相关范畴的本地人才方面是否有确实困难;
- 所需的非本地人才的学历资格或其他专业知识及薪酬福利是否合适;以及
- 申请公司过往在计划下有否负面纪录(例如︰在没有合理因由的情况下未有充分使用获发配额、未有聘用规定数目的本地雇员、曾在计划下申请配额或工作签证/进入许可时作出虚假或失实的陈述、曾违反获发配额的条款和条件等)。
配额获批后怎么申请非本地科技人才来港
配额有效期为12个月。于配额有效期内,申请的公司可向入境事务处提交申请,为符合获发配额通知书上所载要求的合资格非本地科技人才,申请工作签证/进入许可来港工作。
配额申请获得批准,不等同于入境事务处会自动批准有关个别人士的工作签证/进入许可申请。入境事务处会因应个别情况考虑每宗签证/进入许可申请,包括申请人是否符合一般入境规定。此外,申请人的主要职责、学历资格、技术技能、工作经验和薪酬福利等,亦须完全符合获发配额的特定要求。


科技人才入境后的逗留模式和条件
根据“科技人才入境计划”获准来港的科技人才,一般首次入境可获准在港以雇佣身分逗留24个月或根据其雇佣合约的有效期限而定(以较短者为准)。他们可在其逗留期限届满前四星期内,申请延长逗留期限。如申请获得批准,申请人仍会以雇佣身分留港,而其延长逗留期限通常会以3-3年的模式或根据其雇佣合约的有效期限(以较短者为准)批出。
如科技人才已根据“科技人才入境计划”获准在港就业不少于两年和在上一评税年度的薪俸税应评税入息达港币200万元或以上,他们经申请后可获批延期逗留六年而不受其他逗留条件限制。
根据“科技人才入境计划”来港的人士,如在香港连续通常居住不少于七年,可依香港法例申请香港特区居留权。
有关受养人的入境安排
根据科技人才入境计划来港的申请人,可按现行受养人政策,申请携同其配偶及18岁以下未婚的受养子女来港。根据科技人才入境计划获批准来港或正在申请来港工作的人士,将成为随同来港的受养人的保证人。以受养人身份来港居留的申请,如符合一般的入境规定和下列条件,可获考虑批准:
- 受养人与保证人能提供合理的关系证明;
- 受养人没有任何已知的不良纪录;以及
- 保证人有能力为受养人提供在港远高于基本水平的生活和合适的居所。
结语
与“输入内地人才计划”相比,“输入内地人才计划”毋需配额和不限行业,“科技人才入境计划”则只适用于特定的科技范畴,并须符合一套不同的准则,特别是要求个别科技人才须具备一定的技术知识和技能。公司根据“科技人才入境计划”提出申请时,只需于申请配额阶段证明本地招聘困难,而无需就每宗签证申请时提交招聘困难的理据。不过,在提交“科技人才入境计划”工作签证/进入许可申请时,申请人仍需递交有关证明文件,如有效旅行证件副本、学历和工作经验证明等。申请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计划。
今天的分享就到这里,我是你们戴着口罩眼镜起雾的小林律师,我们下期再见,拜了个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