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里的烟贩子

青海法治报·法眼记者 雷洁

近些年,打着“标榜时尚”“方便健康”等噱头的*子烟电**成了烟民的“新宠”,明知私自售卖此类物品涉嫌犯罪,但是,依然有人为牟利铤而走险。

张文杰原是西宁市几家线下*子烟电**商铺的老板。2022年3月11日,国家*草烟**专卖局发布了《*子烟电**管理办法》,看到国家出台了对销售*子烟电**的相关规定,*子烟电**买卖的管控也越来越严,张文杰感到生意不好做了。

此路不通,再选一条。张文杰在担忧自己生意的同时也看到了“转机”。“店铺不让开,我可以试试在网上卖,大家没地方买*子烟电**了,价格不就涨上去了。” 张文杰觉得在朋友圈里卖*子烟电**,神不知鬼不觉,肯定不会被发现。去年10月初,张文杰开始尝试在朋友圈里推广*子烟电**,售卖多个品牌的*子烟电**,包括电子雾化杆和雾化弹。其中,雾化弹里就包含大量的水果味雾化弹,包括冰爽蓝莓、多汁葡萄、热带芒果等口味,一经推出,在朋友圈里获得了不错的收益。张文杰发现烟民的“需求”还真不小,张文杰的微商之路也越走越顺畅,明知销售*子烟电**是违法行为,也听说几个微信好友因销售*子烟电**被警方抓获的消息,可在利益面前,张文杰还是选择了铤而走险。短短几个月时间,他就通过线上形式向100多人出售了*子烟电**,其中还包括一些未成年人,销售金额达50余万元。

今年1月底,西宁市*草烟**局稽查部门发现有人在微信朋友圈里非法出售*子烟电**,随即将该线索移交到西宁市公安局城北公安分局。办案民警立即展开调查,2月1日,民警抓获犯罪嫌疑人张文杰并查获剩余*子烟电**,经调查,张文杰通过微信朋友圈出售*子烟电**已涉嫌非法经营罪,目前张文杰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提醒:

我国有许多资源、商品实行的是政府特许经营制度,也就是说一些特殊的商品是政府专营或者经过政府授权才能买卖。*草烟**就是其中之一,销售*草烟**必须遵守*草烟**专卖法的有关规定,通过微信等互联网形式进行销售卷烟的行为是法律法规严厉禁止的,市场上的某些*子烟电**含有*草烟**成分,属于国家*草烟**专卖监管对象。去年5月1日起《*子烟电**管理办法》施行,明确禁止销售除*草烟**口味外的调味*子烟电**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子烟电**;第22条也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子烟电**产品。*子烟电**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子烟电**的标识;对于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生财不仅要有道还要守法,发达的信息网络不应成为犯罪工具。张文杰以为微信是管控薄弱环节,可以逃避监管,最终自食其果。再者,对法律认识错误不影响定罪量刑,故张文杰辩称自己不知道微信上买*子烟电**犯法并不能逃脱责任。

(文中人名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