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中国的乔丹体育而言,8年的官司打得也是如履薄冰,错过了2012年前后IPO的时间窗口,毕竟“出来混总是要还的”,当初企业蹭流量,等到上市时就会受到知识产权等各方面的严格审视,才会遭此一劫。
1984年,美国人迈克尔·乔丹(Michael Jordan)从北卡罗来纳大学毕业,同年的NBA选秀大会上,乔丹在首轮第3顺位被芝加哥公牛队选中,正式加盟NBA。7年之后,迈克尔·乔丹率队夺得NBA冠军,从此开启了公牛的王朝之路。
作为NBA历史上最耀眼的巨星,迈克尔·乔丹的商业价值不言而喻。自他的选秀年开始,耐克公司便为乔丹量身定制了“Air Jordan”品牌,该品牌随乔丹的成长一路蹿红,很快就在国际市场打响了名号。
彼时的乔丹自然不会想到,在遥远的东方,又出现了另一个“乔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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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真假乔丹
福建晋江的街头巷尾都充斥着大大小小的鞋厂,成立于1984年的晋江陈埭溪边日用品二厂在其中并不起眼,然而这里却是乔丹体育的前身。2000年,晋江陈埭溪边日用品二厂正式更名为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乔丹体育)。
公司更名那一年,远在大洋彼岸的迈克尔·乔丹已经拿到了第6枚NBA总冠军戒指,乔丹体育注册该系列商标是否有意借机宣传造成误解,其中缘由谁也说不清楚。
不过有一点可以确定,在美国公民迈克尔·乔丹没有发现的十余年里,乔丹体育在疯狂填充着自己的品牌布局。
公开资料显示,乔丹体育在国际分类第25类、第28类等商品或服务上拥有“乔丹”、“QIAODAN”的注册商标,此外还注册有“侨丹”、“桥丹”、“乔丹王”以及与迈克尔·乔丹两个儿子的名字“杰弗里·乔丹”、“马库斯·乔丹”中英文写法一致的多个商标。包括23号、公牛和上篮动作,都被乔丹体育注册为了商标。
改名仅两年,乔丹体育的销售额便突破人民币1亿元。2008至2010年,公司全年营业收入分别为11.58亿元、23.16亿元和29.27亿元,业绩增速可观。
2011年,随着安踏、特步成功上市,业绩一直稳步向上的乔丹体育也开始筹划起更好的未来。同年11月,乔丹体育IPO申请成功“过会”,只差拿到证监会最终批文。
当时,公司计划2012年3月登陆上交所,发行新股1.13亿股,募集10.64亿元。若能成功上市,乔丹体育应该是“A股体育品牌第一股”。
然而这番举动,终于引起了乔丹本人的注意。眼看着自己奋斗一生换来的知名度,被人搭上便车做成了巨型公司还当上亿万富翁,连儿子的姓名都被拿去换成商业筹码,乔老爷子自然不服,他立刻委托律师,要走法律程序拿回自己名字上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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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维权路上
2012年2月23日,迈克尔·乔丹一纸诉状将乔丹体育送上法庭。迈克尔·乔丹认为,这些商标的注册损害了其姓名权,他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撤销乔丹体育的78个相关注册商标。乔丹体育绝对没有想到,在上市前夕的关键时刻被篮球之王“盖”了一记“大帽”。
很快,判决书下达,乔丹的申诉被国家商标局悉数驳回。乔老爷子还不服气,他锲而不舍的就这78件被驳回案件又起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也全部被驳回。无奈,他又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结果显而易见,还是全部被驳回。
至此,维权官司打了四年之久,乔丹依然没有放弃,他委托了国内最知名的诉讼律师团队,一掷千金的花费巨额律师费(其中社会调查费就147万,这应该只是整个律师费的一小部分),将78个案件中的68件一起向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016年4月26日,这天是世界知识产权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10个与“乔丹”姓名权有关的司法程序,并在互联网上向公众直播。
长达3个多小时的庭审均围绕注册商标权的核心问题展开,双方律师的敬业程度和法律素养均是业内顶尖。庭审中的表现说明,他们都做了精心的准备,普遍采用了美剧里才能看到用PPT等可视化手段展示复杂的法律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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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山寨”的代价
迈克尔·乔丹的主要观点建立在一个经典的三段论式推理上,即大前提(法律规定)、小前提(事实)和结论:
1、商标法第31条规定,注册商标不能损害他人的在先权利;
2、迈克尔·乔丹自1984年起,依靠自己的努力在体育领域创造了巨大的声誉,形成了在先权利;
3、福建迈克鞋业公司自90年代起对“乔丹”商标的抢注具有明显的恶意,意图混淆迈克尔·乔丹与“乔丹体育”在消费者中的联系,符合商标法31条中的规定。
乔丹体育的答辩则属于多角度立体式防御,包括:
1、“乔丹”的中文字样和迈克尔·乔丹的英文名称并不能对应;
2、迈克尔·乔丹自90年代起就把姓名财产权益永久性授权给了美国耐克公司,已经不是本案适格的原告;
3、第三人多年经营,已经形成了固有的商业信誉,已有50件”乔丹“商标获得了最高院的肯定;
诸如此类还有很多,总而言之,正应了那句法谚,“权利在呼唤它的主人”:权利人维权应当及时,如果怠于维权,那么别人侵权的结果也会随着时间的积累而变为合法。
最终,最高人民法院宣判,乔丹体育注册的78个商标中,涉及姓名“乔丹”的3个商标确认违反商标法规定,予以撤销。不过,这些违规商标均是周边其他类商品的防御性商标,并无大碍。
相反,乔丹体育在主营业务上使用的4个最主要商标,都在最高法的判决中得到维持。
从法院判决来看,乔丹体育是这场官司的赢家,但在大家熟知的“圈子里”,却从此被贴上了“山寨者”的标签,长期塑造起来的品牌形象被击垮了。
除了丧失继续搭便车的便利,上市中止是这场官司留给乔丹体育最大的伤。即便守住了4个最重要的商标,但乔丹体育失去了宝贵的7年,错过了最佳的上市时机。
这是一个代价过于高昂的擦边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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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品牌重塑
一直以来,网络上针对商标纠纷的讨论中,更多消费者倾向于支持迈克尔·乔丹的维权行为,并将乔丹体育的做法视为“山寨”甚至“剽窃”,乔丹体育品牌层面遭到较多负面评价。
尽管处于下风,但乔丹体育却比任何人都清楚市场形势:眼下,最重要的事情是重新获得市场认可,如今消费者的态度极为明确,乔丹体育的品牌重塑已经成了必然选择。
据乔丹体育高层透露,品牌重塑的相关工作已经逐步展开,2020年是品牌建设最重要的一年,外界将逐渐看到更多动作。
当前,部分乔丹体育的店铺形象已经发生改变,“乔丹体育”字样有所缩小,还出现了“QDSPORTS”或“BREYOUND YOURSELF”等全新字样。
与此同时,乔丹体育从未放弃上市的念头。2017年,乔丹体育低调现身IPO的申请名单,再谋上市。同年11月,证监会公布《发行监管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核工作流程及申请企业情况》,乔丹体育赫然在列。
经过近两年等待,2019年4月4日,乔丹体育上市流程获得实质进展。从中国证监会网站可见,受理首发及发行存托凭证企业已过会15家,乔丹体育已通过审查。
“过会是发行审核委员会批准,还要证监会发正式批文,约等待6个月。拿到批文,公司和券商开始走上市流程,包括询价定价、找投资人、路演等,”一名从事IPO业务的律师解释道,“我碰到最快的案例是拿到批文后半个月上市。”
5
纷争落幕
如今乔丹体育迎来了另一个好消息,10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结乔丹公司商标争议案,认为那个著名的篮球手剪影的商标,没有体现乔丹个人特征,不具有可识别性,不构成损害肖像权,从而判决该商标并未损害乔丹本人的肖像权。

这意味着这场长达8年的官司终于落幕。中国的乔丹体育公司保住了自己的“乔丹”商标,可以放下包袱进行第二轮IPO冲击。
为什么在不少人看来很明显的一件事,对迈克尔·乔丹来说却如此艰辛?在法律层面上,迈克尔·乔丹证明过程的最大漏洞在于,乔丹体育在注册诉争商标的时候,还没有现在实施的《商标法》,而当时中国的法律并没有禁止类似的行为。法不溯及既往是一个法治国家的基本原则,通俗地讲,就是不能用今天的规定去约束昨天的行为。实际上,美国宪法也规定:追溯既往的法律不得通过。
确切地说,从错过对“乔丹”运动鞋汉字商标的撤销时效之后,维权就已经很被动了。乔丹团队之前对中国市场太不重视,失去了维权的黄金机会,最终“生米煮成了熟饭”;另一方面,对中国的乔丹体育而言,8年的官司打得也是如履薄冰,错过了2012年前后IPO的时间窗口,毕竟“出来混总是要还的”,当初企业蹭流量,等到上市时就会受到知识产权等各方面的严格审视,才会遭此一劫。“维权趁早”“上岸趁早”是这起历时多年的知识产权诉讼的启示。
云掌财经综合自果壳网、南都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