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志民国时期 (长春方志馆的历史)

上世纪初,俄日在长春角逐利权。日俄战争的结果,使长春成为日俄两国势力分界,长春成为两国势力对峙的前线,这促成了日俄两国政府先后决定在长春开设领事馆,为本国提供便宜。本期《长春地理》,我们就来说说曾经在长春的日本领事馆。

1906年,日本在长春设立了奉天总领事馆长春分馆。最初的日本驻长春领事馆在长春老城西三道街租用民宅;后迁到东斜街(今胜利大街),当时的满铁俱乐部院内就是后来的日本桥公园;1908年夏,日本在今上海路附近购买一处土地作为领事馆用地,1911年开工建设,1912年竣工。日本驻长春领事馆数迁其址,位于今上海路的建筑在1931年被烧毁,后又经过重建。1932年伪满洲国成立后,该建筑成为“日本驻新京总领事馆”。

地方志民国,地方志民国时期

1907年-1910年,西三道街的驻长春日本领事馆位置示意图(杨洪友提供)

选择长春基于两大原因

长春作为吉林省省西门户,关左冲衢,地理位置十分重要。但在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以前,这里并没有外国领事驻守。俄国人自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开始建造中东铁路南部支线上的宽城子车站及相关设施时,其势力进入了长春,由此开始与长春地方官员打交道。1900年义和团运动之后,俄军进驻长春,烧房、抢物、占屋等事件层出不穷,长春知府王昌炽反复向俄国方面抗议,要求制止种种不法行为和赔偿乡民的损失,包括此后在长春府境内建立专供俄兵购物的集场。当时俄国没有在长春派驻专职领事,而是设置了“大俄国驻宽俄武街道厅总理”与长春官方交涉。

中东铁路建成后,宽城子车站只是四等车站。当时的宽城子车站附属地远没有后来繁华,而且车站孤悬城外,与长春城有十里之远,驻留的俄国人员数量少,长春官方与中东铁路有关的交涉都是通过滨江关道来进行,后俄国又忙于日俄战争,更没有在长春设立领事馆的计划。日俄战争后,长春成为日俄两国势力分界,其地位也一转成为两国对峙的前线,从此清、日、俄三方势力开始在长春角逐,这促成了日俄两国政府相续决定在长春开设领事馆。

日本在长春开设领事馆,具体来说是基于两个原因:一是满铁附属地的建立。1905年,日俄战争结束后,作为战胜者,日本获得了俄国东清铁路南部支线长春以南段,日俄两国在长春开启了面对面的交往模式。南满铁路公司随之成立,日本势力正式进入长春,并在二道沟窃购了农民土地,建立了满铁附属地,在长春确立了自己的势力范围。随着满铁路人员、从事商业贸易的洋行以及大量日本旅店、料理店的开设,大量日本人涌入长春。《长春发展志》记载,在长春附属地的日本人1907年年末为528人,1908年年末1423人,1911年年末2727人,4年翻了两番。受到日伪势力删改过的《长春县志》记载,满铁在长春“极力经营,大事蕃殖,日本侨民因之接踵联翩,纷投坌集,领事至重,焉能稍忽,当亦设领事馆一处。”

二是长春自开商埠。明治维新时期,日本成立了负责外交事务的机构——外务省。1872年,日本在中国上海设立了首个领事馆,此后又在福州、香港、厦门、天津等地开设了领事馆。甲午战后,中日《马关条约》确定苏州、杭州、沙市、重庆开埠通商,日本随后又在这些城市开设了领事馆。从开设地点看,日本驻华领事馆的开设与中国各城市开埠通商步履一致,在东北也是如此。据《中日会议东三省事宜正约》及附约,清政府在东北三省自开商埠16处,至少在吉林省,商埠开设一处,日本即同步跟进,在开埠之区设立领事馆或分馆。《盛京时报》曾转录日本政府关于开设长春领事馆的“东京专电”,明确写道“日本政府因长春日内开埠,决计拟于该埠开设领事馆”,可见长春领事馆之设与长春商埠是有直接关系的。

地方志民国,地方志民国时期

1909年12月末,柴田在呈报长春情况的公文上写有其职务和名字,并加盖了“驻长春分馆主任之印”的印章。(杨洪友提供)

驻长春日本领事馆的设立

关于日本在长春设立领事馆的具体日期,有多种记载,如有1906年11月15日、24日等不同说法,而日本人所著的《长春沿革史》中明确记载为1906年11月14日。前文所说《盛京时报》刊登的日本政府设立长春领事馆的“东京专电”则发表于11月15日,该电文后附有“11月14日午前十点十分钟接到”一句。也就是说,在11月14日这天,日本政府向外界公布将在长春开设领事馆,同时决定将新民府领事馆出张所升改为领事馆。关于开馆日期,11月15日的《盛京时报》同时登载的新闻中说“长春府定于十月初一日(11月16日)开作商埠,而日本政府亦同日开设领事分馆于该埠,以资日本侨民之保护”。但十月初一日这天,长春并未举办开埠仪式,原因不得而知,日本也并没在这天同步开馆。

鉴于长春的发展前景和业务量,日本政府这次并未在长春直接开设领事馆,而是奉天领事馆长春分馆。在宣布建立长春馆之后,日本政府立即决派“驻津副领事柴田君为领事,令其赶速赴任,以便早日开设领事馆”。此虽言“领事”二字,《长春县志》等一些资料将其记载为“领事官”或“副领事”,但柴田的正式职务并不是领事,副领事也只是他的级别,其正式职务为“在奉天帝国领事馆长春分馆主任,领事官补”。柴田,全名柴田要治郎,《长春发展志》等资料和一些文章将其误写为“柴田要次郎”。

关于领事署的修建,早在日本驻奉总领事荻原守一接到在长春设立分馆命令后,已派人来到长春选择馆址。原以为要在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十月初一日与长春开埠同步进行,仓促之下先是在长春城内西三道街租赁了一家华人大车店进行简单布置,作为领事署。12月初,又改租长春城西门内一处俄国人的房子,但还是感觉“房屋甚窄”,日本人又在西三道街路南靠近北大街的位置租用了一处铺商院落并加紧修葺,作为领事署。

至于柴田是何时正式入驻该署,《长春沿革史》明确记载为12月31日。但1907年1月中上旬的新闻还报道说领事馆的房屋正在修理,“俟修理妥善之后移署开办”。不管柴田是何日迁入领事署,他都决定与长春开埠同日才开署,正式对外办公。但这并不妨碍他进入角色,这年12月29日,他完成了自己关于长春情况的首份报告书,向日本外交部报告了长春的地理位置、人口、职官、商贸、俄国人在长春的分布等信息。

清朝方面,在吉林官方经过协商、报请等一系列程序后,长春开埠时间最终确定与省城吉林于光绪三十二年十二月初一日(1907年1月14日)同时开埠。长春开埠之日,柴田又抢先一步,在该日上午邀请吉林省负责对外交涉工作的交涉局总办宋春鳌、长春知府宋春霆及华洋官绅“举行开署仪式”,随后大宴各路来宾,“宾主颇形欢洽”。午后,兼任吉林、长春商埠公司总办的宋春鳌和兼任长春商埠公司会办的长春知府宋春霆才在长春府衙内举行盛大宴会,“邀请日、俄文武两员及商绅,行开埠仪式”。

与长春相比,当时的省城吉林则被日本放在次要地位,在长春同一天开设商埠,但日本在2月才在吉林开设了奉天总领事馆吉林出张所。日本政府更注重长春,除了长春是当时吉林省的经济、金融、商贸中心外,还是对俄的桥头堡,这里还有满铁,日本在长春的利益更大更重。当时的俄日在东北互相戒备、互相比对,俄国自然不能甘落下风,日本在长春开署的这一天,俄国在哈尔滨也设立总领事馆,并在第二天在长春设立领事馆;日本则在2月5日这天,在哈尔滨设立了总领事馆。就这样,日俄两国在短短一个月内完成在吉林省各大城市的领事馆布局。

柴田要治郎在长春的所作所为

对日本的领事职能,井上信翁所著的《长春沿革史》中曾做了很露骨的界定:“代表日本国家的机关,担负对外交涉的任务,谋求扩大帝国利益,保护日本侨民,掌管行政事务”。1896年,日本根据《日清通商航海条约》在中国取得了治外法权,日本领事还掌管了对附属地内外日本人的司法(初审)权。领事兼任关东厅事务官,负责监督附属地警察等。日本人明确认为,长春日本领事分馆设立后,与附属地内的警务署和满铁地方事务所共同构成了日本在长春的“统治机构”,实际上是强权的行使者。《盛京时报》评论柴田为人“和厚忠正,遇事和协办理”,派他来到长春,“以见日政府致意之深”。但以柴田为代表的驻吉林和长春的日本领事们代表的日方,在长春刺探情报,加强地方渗透,干涉长春商埠建立和发展,对日本人偏袒维护,欺压掠夺。1907年4月6日,日本驻吉林领事致日本外务大臣的信中说:“日前本职于赴任途中顺便视察宽城子车站附近,曾见到距该站东部不远之处,堆有大量木材,似已占用该地作为吉长铁路用地。”中国官方的一举一动,都被这些领事监视和报告。

就柴田而言,仅在长春开埠问题上,就未见其体现出“忠正”二字。长春开埠后,当时的知府宋春霆将长春北门外到二道沟之间的区域划为商埠区,贴出占地布告,挖出界沟,却被满铁以三井洋行之名进行了盗买。宋春霆只好前往日本领事馆,向柴田“宣明自开商埠原由,并嘱其转饬三井洋行将已买者即行退还,未买者不准再买”。而柴田对此早已心知肚明,“只允为查察”,同时又“坚称日人租买房地,载在密约,中国不应禁止”,甚至宣称长春商埠“亦应中日政府核办,吉省不应自开”,霸横之心、无理之意溢于言表。柴田不仅没有要求满铁停止盗买行为,还因为那些因私卖土地给满铁而被长春府拘押的乡民,多次向长春府交涉,要求释放这些人。

柴田的强盗逻辑,是受到日本政府鼓励和支持的。 1908年3月18日,驻华公使林权助致外务大臣林董的电报,就要求转告满铁在长春“收买土地事宜,应尽量秘密而又机敏地进行。即使万一清国官宪提出异议,亦应不加理会,一意完成收买工作”。最终长春府也未能追回满铁私购的土地,而不得不改划商埠区域,更改吉长铁路车站的位置,在对日交涉中以失败而告终。

来源:长春日报

吉林日报全媒体 编辑:董淑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