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纳税筹划,指的是企业要合理降税,不是*税偷***税逃**,而是合法合理交税,少交冤枉税。今天就给大家举个例子,说一说纳税筹划的实际应用。
案例
假定每销售100元商品,其平均商品成本为60元。年末商场决定开展促销活动,拟定“满100送20”,即每销售100元商品,送出20元的优惠。具体方案有如下几种选择:
1。顾客购物满100元,商场送8折商业折扣的优惠;
2。顾客购物满100元,商场赠送折扣券20元(不可兑换现金,下次购物可代币结算);
3。顾客购物满100元,商场另行赠送价值20元礼品;(不考虑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等附加税费)。

方案一:满就送折扣。这一方案企业销售100元商品,收取80元,只需在销售票据上注明折扣额,销售收入可按折扣后的金额计算,假设商品增值税率为13%,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则:应纳增值税=(80÷1.13)×13%-(60÷1.13)×13%=2.30(元);销售毛利润=80÷1.13-60÷1.13=17.70(元);应纳企业所得税=17.70×25%=4.42(元);税后净收益=17.70-4.42=13.27(元)。
方案二:满就送赠券。按此方案企业销售100元商品,收取100元,但赠送折扣券20元,如果规定折扣券占销售商品总价值不高于40%(该商场销售毛利率为40%,规定折扣券占商品总价40%以下,可避免收取款项低于商品进价),则顾客相当于获得了下次购物的折扣期权,商场本笔业务应纳税及相关获利情况为: 应纳增值税=(100÷1.13)×13%-(60÷1.13)×13%=5.81(元); 销售毛利润=100÷1.13-60÷1.13=35.40(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35.40×25%=8.85(元); 税后净收益=35.40-8.85=26.54(元)。 但当顾客下次使用折扣券时,商场就会出现按方案一计算的纳税及获利情况,因此与方案一相比,方案二仅比方案一多了流入资金增量部分的时间价值而已,也可以说是“延期”折扣。
方案三:满就送礼品。此方案下,企业的赠送礼品行为应视同销售行为,应计算销项税额;同时由于属非公益性捐赠,赠送的礼品成本不允许税前列支(假设礼品的进销差价率同商场其他商品)。相关计算如下: 应纳增值税=(100÷1.13)*13%-(60÷1.13)*13%+(20÷1.13)*13%-(12÷1.13)*13%=5.52(元); 销售毛利润=100÷1.13-60÷1.13-(12÷1.13+20÷1.13×13%)=22.48(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21.02+(12÷1.13+20÷1.13×13%)〕×25%=8.54(元); 税后净收益=24.48-11.28=13.93(元)。
综上所述,方案一最优,其次为赠送折扣券的促销方式,而赠送礼品方案则为不可取。
自贸区云账户平台帮助企业进行合理筹划,帮助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打造新型企业成本结构!自贸区云账户可为创业者提供“工商+财税”全方位扶持。
自贸区云账户“互联网+工商税务”线上服务平台。定位于服务全国个体工商户电子商务、微商、代购等从业者,同时服务全国企业,提供工商税务一站式服务。从服务电子商务个体工商户出发,扩展到服务企业法人,覆盖营业执照注册、银行账户开立、税务代理、发票代理等业务,服务形式和业务范围属全国首创。不仅如此,自贸区云账户还得到了辽宁自贸试验区政府的大力支持,给予平台十分优惠的税收政策。入驻平台的企业及个人,最高可享受全税种30%返税优惠,极大地减轻入驻企业及个人的经营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