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事情,估计很多房东一辈子都不会遇到,但是就偏偏发生了!
在辽宁沈阳,赵女士把房子租给了一名男子,一个月租金850元,结果男子住了两个月之后因为自己太穷没钱花,居然把房子里面的家具尽数倒卖。

事情是这样的,赵女士两个月前把房子租给了一名男子,而在这两个月期间,男子屡次向赵女士借钱,一开始找她借70元,但是赵女士没有借给他,后来又找赵女士借10块钱,赵女士不好意思拒绝,只有借给了男子。
谁知道两个月之后,当赵女士来到租给男子的房间时候,发现房间里面的所有家具全部消失!
原来男子因为太穷,没钱花,直接把房东的家具全部变卖掉,根据赵女士所说,洗衣机,冰箱都很老旧,不值什么钱,但是房间内的电视机是新的,价值五六千块!

说句实话,这种行为已经是违法了!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房东和房客之间的关系是租赁关系,房客只有对家电的使用权利,并且还必须妥善保管家电,并且没有权利可以处分家电。
现在赵女士有权利向房客男子找回家电,如果找不回家电,男子必须进行赔偿。至于电视机的价格,赵女士说值五六千,必须出具证明,否则只能按照市场价进行赔偿!
真没想到还有这种离谱的事情,没钱就把房东的家电全卖了,令人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