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情介绍:
2014年1月,滕某鹏以其注册成立的哈尔滨市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和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展需要融资为由,先后注册成立哈尔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由皋某、佘某先后担任镇江分公司负责人负责具体融资事宜,并约定融资所得中,滕某鹏分得55%-70%用于支付投资人的利息、派驻会计的工资等费用,皋某、佘某分得30%-45%,用于团队开销。
2014年1月至2015年8月间,被告人滕某鹏在未取得中国银监会镇江监管分局的许可、未获准从事吸收公众存款业务的情况下,谎称投资设立一汽大众轿车4S店及股权转让等,夸大公司经营利润,以月息1.5%-2%的高息为诱饵,以欺骗手段向镇江地区不特定90余名对象非法集资人民币900余万元,后返还利息本金100余万元,造成集资参与人实际损失800余万元,集资款未用于实际经营活动。
其中,被告人皋某参与非法集资的数额为610余万元,造成实际损失520余万元。被告人佘某参与非法集资的数额为490余万元,造成实际损失450余万元。
法院判决:
被告人滕某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的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被告人皋某、佘某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扰乱金融秩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告人滕某鹏、皋某、佘某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方面构成共同犯罪,被告人滕某鹏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被告人皋某、佘某在部分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处罚。三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滕某鹏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数罪并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
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滕某鹏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连同前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被告人皋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被告人佘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各被告人尚未退赔的非法所得继续予以追缴,追缴总额不超过8013076元。
法官说法:
本案,被告人滕某鹏为非法集资注册成立公司,在未获准从事吸收公众存款业务的情况下,通过虚构事实,以高息为诱饵向不特定社会公众非法集资。所得集资款未用于实际经营活动,而是以后续集资款支付前期集资利息(借新还旧、以后还前)并抽取相当大比例的资金用于团队开销。最终必然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给集资参与人造成巨额损失。因此,被告人滕某鹏对集资款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应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皋某、佘某帮助非法集资,应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刑事责任。

法官提醒:
一、集资“师出”都有名,小心辨别就现形
司法实践中发现,不法分子为淡化公众的风险意识,往往采取很多“高大上”的套路,如投资经营、股权转让、招商加盟、代销代购等,甚至利用信息不对称,借助新闻媒介对不法行为包装、伪饰,使集资真假难辨,进而从中渔利。
但如能小心辨别,再高级的伪装也会露出马脚。以本案为例,集资人注册成立了公司,那么公司有无实际开展经营业务,利润如何?集资人所称的投资设立4S店和股权转让有无投资和股权转让协议?多问一问,套路往往不攻自破。
二、天上不会掉馅饼,却有可能掉陷阱
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郭树清谈到收益率时提到“超过6%的就要打问号,超过8%的就很危险,10%以上就要准备损失全部本金。”全国政协委员、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理事长楼继伟更是一针见血的表示“保证6%以上回报率的就别买,那是*子骗**。”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本案年收益率达到18%到24%,所审理的案件中最高的达195%(以返利、分红的形式)!如此收益率对应的风险几何,不言自明。是“馅饼”,还是“陷阱”,要仔细进行甄别。
三、参与便处风险中,莫看眼前水波平
集资是漫长、延续的过程,在初期,不法分子都会及时返利以维持资本雄厚、信誉良好的假象。本案中,集资行为持续长达一年八个月,在此期间,集资款早已因利息支付和团队开销而所剩无几。
因此,如果只把目光停留在阶段性的收益上就很有可能被暂时的平静所迷惑,自然就看不清“资金盘”中数字不断减少、集资款最终将无法返还的现实。
四、蝇头小利莫贪恋,远离集资更安宁
除高息引诱外,以酒水、服装等日用百货为诱饵集资的情况也越来越常见。不法分子或将产品直接赠与,或虚高标价“卖给”集资参与人。一方面营造存在生产经营的假象,同时给公众造成即时回报的错觉。当集资款最终无法返还时,这些商品的价值远不能弥补资金的损失。
此外,不法分子还往往利用老年人群易轻信他人的特点,针对这一弱势群体非法集资,骗取钱财,老年人的口袋成为了不法分子的“钱袋”。对此,社会公众,尤其老年人应远离非法集资,真正守住自己的养老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