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现在外包这么泛滥 (外包泛滥的原因)

引言:外包是种病

抗议加班抗议到怀疑人生。

发展到最后竟是一句“查无此人”。

业界熟知的外包究竟是何种存在?

外包:最熟悉的陌生人

关乎于外包的定义,便是指企业动态地配置自身和其他企业的功能和服务,并利用企业外部的资源为企业内部的生产和经营服务。

从工作形式上而言,大体上可分为两类:复杂性工作外包以及技术型工作外包。

复杂性工作外包,字面意义上而言便是企业将一些少技术含量机械性冗杂工作交由外包公司承担,例如,某些互联网平台的审核岗位,实际上多数是由外包公司员工负责,这些外包员工的工作便是每天审核大量图文、音视频内容,审核策略多数情况下是由互联网平台公司提供,外包部分只负责机械执行。而至于采用外包形式的原因,实际上,多数互联网平台每天接收的数据可用数以亿计统计,在此背景之下,外包审核岗位工作压力一般较大,而本着避免巨大压力之下人员流动性较大所带来的诸多问题以及避免审核取代研发成为核心业务的目的,多数互联网平台乐于选择外包形式解决此类问题。

技术性工作外包,多数情况出现在机关、国央企频次较多,这类机构企业有一个永远逃不掉的问题,那就是预算,尤其是在预算大规模削减的大背景下,招录技术人员意味着更大一笔开销,年终预算亦可能超标,故而在此大环境之下,一些机关、国央企便采取将技术工作整体外包于技术公司以购买服务的形式来解决预算与需求相冲突的现状,与此同时,这些机构、企业亦深信,对于技术工作,技术性外包公司更显专业与稳定。

外包伤的不仅是人心

然而,无论是哪种外包工作性质,在实际操作中均会陷入到一个“最熟悉的陌生人”的尴尬境地,直接原因便在于,双方并无直接隶属关系。

对于外包公司员工而言,外包合同中的甲方只是其提供一个工作场所,至于劳动关系、五险一金等均与甲方(外包合同)毫无关系,在甲方眼中,只有工作项目进展以及外包公司,对于外包公司员工本身权益则很少关注。

这也就引发了第二个问题,由于外包员工与甲方(外包合同)并无直接隶属关系,故而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外包员工亦无需接收甲方(外包合同)的所有工作安排,只须听命于外包公司即可,而在实际操作中经常会有额外需求的出现,如此,甲方(外包合同)便须首先于外包公司沟通协商,由外包公司出面为外包员工布置工作,长此以往,实际上整体工作进度势必将深受影响。

外包滥用揭开了哪几层遮羞布?

大量外包工作的提供不仅对于外包员工是一种折磨,对于雇主而言更是一种慢性毒药。

首先就互联网公司而言,科技型企业设立的初衷是利用科技为人类造福,在此进程中科技原本应为人类所用,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多数互联网企业的所谓科技(算法)均只承担一些初步指导型工作,余下大量冗杂工作均由人力完成,形成了人被科技所用的怪圈,与初衷相悖,表面而言为科技型公司,实则毫无科技可言,长此以往,不仅公司内部又会陷入到无休止内耗,整个互联网产业亦会陷入到无边界的内卷之中,而欲解决这一问题,互联网公司的最终选择便是一轮又一轮的资本运作,如此恶性循环,将逼迫整个互联网产业陷入至绝望境地。

而对于国央企而言,外包滥用的问题更多出现在顶层设计框架之上,出现在整体系统结构构成过程中,对于这些企业而言,其整体系统架构相较于外部产业整体环境稍显陈旧,即便某些制度先进性企业,其系统构建程度亦仅仅达到产业链级别,距离全产业链仍差距较远,对于阿里最近针对结构优化调整提出的“1+6+N”以点带面的方案更是无从提及。这就造成一系列问题无法从内部解决,只能依靠外部资源的困局,而如此循环往复,所造成的结果只能是企业与基层技术数据愈行愈远,而过度使用外包导致的很可能是企业永远无法形成自身产业闭环,永远受制于人。

然而,外包亦并非全无优点,偶尔有针对性的使用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产生事半功倍的效果,但是长时间无休止的使用外包服务,一定不是正常现象。

结语:理智看待外包,理智使用外包,如此整体产业环境才能良性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