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买房讯(编辑味精)1月15日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将出让2宗地块,位于良庆区,共计99.667亩,总起拍价96873.564万元。

GC2019-138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GC2019-138地块位于良庆区玉洞大道以南、玉象路以西,宗地号为450108001211GB00583(出让蓝线图编号为CR0113201900088号),实际出让面积为28465.00平方米(折合42.698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
地块规划容积率为>2.0且≤2.5(零售商业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为3%-5%,其余为居住),建筑密度>28%且≤35%,绿地率≥35%,建筑限高≤80米。社区居家养老用房需按每百户按不少于30平方米建筑面积设置,且单处用房建筑面积不得少于300平方米,并符合南府规【2019】24号文要求;婴幼儿照护服务场地按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建设必备的服务设施及安全配套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建成并验收合格后无偿交付当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且须符合桂政办发【2019】102号文要求;需设置农贸超市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设于一、二层;项目沿北侧布局的建筑(含住宅)应按公建化风貌设计,项目的建筑布局需参照玉洞大道(机场第二高速出口—城市快速路)城市设计(修编)D-6-03地块进行设计。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9-169]、《五象新区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附则》[审批号:(五象)2019-169]的有关规定执行。
GC2019-138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1068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9120万元。
二、竞买申请人范围
(一)申请人须承诺如竞得本地块后六个月内出资购买43亩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并无偿移交给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后方可参加报名。
(二)符合条件(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在南宁市区范围内,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行为以及严重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公开出让方式
本期地块采用“限地价、竞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的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地块限定最高地价1600万元/亩。
当挂牌价格小于等于1600万元/亩,按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挂牌价格等于1600万元/亩,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继续竞买的,转为在此基础上向上竞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按挂牌价格1600万元/亩且投报配购指标面积数最大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首轮投报配购指标面积不少于15亩,每次投报须为5亩的整数倍。
竞得人承诺购买和投报的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按26万元/亩核算总金额,且须在出让结果公示之日起六个月内按承诺购买和投报的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对应面积核算的总金额在自治区增减挂钩节余周转指标交易平台上完成购买并无偿交付市自然资源局,优先购买邕宁区的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其次是马山县、上林县、隆安县其中之一的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竞得人可以自行购买后交付市自然资源局,也可委托南宁市政府代购,原则上购买的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耕地数量不得低于购买指标量的60%,逾期未购买或未委托代购的,收回竞得土地使用权。具体购买和移交事宜由竞得人与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商议。

GC2019-139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GC2019-139地块位于良庆区玉洞大道以南、玉象路以西,宗地号为450108001211GB00584(地块一),实际出让面积为37979.49平方米(折合56.969亩),土地批准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规划容积率为>1.5且≤2.0(零售商业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为3%-5%,其余为居住),建筑密度>28%且≤35%,绿地率≥35%;建筑限高为南侧临水系0-60米进深区域建筑限高≤24米,60-120米进深区域建筑限高≤40米,其余建筑≤60米(其中建筑容量的10%可突破限高,突破幅度为20%);社区居家养老用房需按每百户按不少于30平方米建筑面积设置,且单处用房建筑面积不得少于300平方米,并符合南府规【2019】24号文要求;婴幼儿照护服务场地按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建设必备的服务设施及安全配套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建成并验收合格后无偿交付当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且须符合桂政办发【2019】102号文要求;项目的建筑布局需参照玉洞大道(机场第二高速出口—城市快速路)城市设计(修编)D-7-01地块进行设计。
位于GC2019-139地块东南角的450108001211GB00585宗地(地块二)为地块一配建幼儿园用地,划拨给GC2019-139地块的土地竞得人,实际用地面积为8460.29平方米(折合12.690亩),土地批准用途为教育用地。规划容积率为≥0.65且≤1.0,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建筑限高≤24米;须配建12班幼儿园,建设标准需满足《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要求,设计应考虑安全防护问题,防高空坠物等;建成后的幼儿园的房屋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等不动产权需无偿移交(转让)政府,无偿移交(转让)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该土地竞得人承担,具体移交由教育部门和城区政府明确。
上述两宗地的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9-170]和《五象新区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附则》[审批号:(五象)2019-170]的有关规定执行。
GC2019-139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900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0255万元。
二、竞买申请人范围
(一)申请人须承诺如竞得本地块后六个月内出资购买57亩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并无偿移交给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后方可参加报名。
(二)符合条件(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在南宁市区范围内,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行为以及严重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公开出让方式
本期地块采用“限地价、竞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的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地块限定最高地价1320万元/亩。
当挂牌价格小于等于1320万元/亩,按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挂牌价格等于1320万元/亩,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继续竞买的,转为在此基础上向上竞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按挂牌价格1320万元/亩且投报配购指标面积数最大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首轮投报配购指标面积不少于15亩,每次投报须为5亩的整数倍。
竞得人承诺购买和投报的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按26万元/亩核算总金额,且须在出让结果公示之日起六个月内按承诺购买和投报的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对应面积核算的总金额在自治区增减挂钩节余周转指标交易平台上完成购买并无偿交付市自然资源局,优先购买邕宁区的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其次是马山县、上林县、隆安县其中之一的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竞得人可以自行购买后交付市自然资源局,也可委托南宁市政府代购,原则上购买的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耕地数量不得低于购买指标量的60%,逾期未购买或未委托代购的,收回竞得土地使用权。具体购买和移交事宜由竞得人与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商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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