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好合伙做生意结果没有去投资 (说好的合伙做生意被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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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焦作市男青年张三,通过百度贴吧认识了洛阳市男青年小明,双方因志趣相投,成为好友,交往密切。

二人曾经在河南郑州市租房合伙从事搭建小平台赚钱,略有盈余。

说好的创业不欢而散,说好合伙给了钱不还我了

期间,小明因为涉足网络赌博和购买虚拟货币,欠下巨额债务。

张三以干“区块链”项目可以赚钱为由,与小明商量共同投资“区块链”项目。

张三通过编造各种理由,陆续骗取小明40余万元,将所骗来的钱款用于购买虚拟货币和偿还赌债。

经小明多次催讨,张三总以没钱为由推脱,并为小明出具了欠条。

后来,张三干脆将手机卡扔掉,隐匿行踪,使小明没办法找到其本人。

无奈之下,小明报警求助。

警方从海南三亚将张三抓获归案。

案发后,张三归还了小明6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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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后认为,张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钱财

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这是发生在熟人之间同时又出具有欠条的一种诈骗行为,与民间借贷有一定的相似之处。

借贷型诈骗通常以情感信任、投资获利为外包装,让许多人被糖衣所迷惑。在司法实务中,“借款型”诈骗较难认定,如果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借贷形式,骗取公私财物的,即可认定是借贷型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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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张三在自己已经欠下巨额债务,入不敷出的情况下,虚构共同投资做“区块链”项目,骗取小明投资款,钱款并未用于投资而是用于归还个人债务以及购买具有高风险的虚拟货币,而后又采取扔掉手机卡、微信不回复等方式隐匿行踪,可以看出张三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小明钱财的故意,客观上采取了虚构事实的方法,构成诈骗罪。

《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头条创作挑战赛#​#学点法律避避坑#​

若遭遇借贷型诈骗,可以到公安机关请求立案侦查;若是普通的民间借贷纠纷,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应当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人民法院递交债权凭证、转账记录等必要的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