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天早上小编打开微博
发现评论数量有点辣眼睛
(/▽╲)
打开一看

……
嚯!
被ps4pro刷屏了

今天小编就来分享一下
“快递公司应如何为个人的
ps4pro清关?”
(前方高能,请务必自仔细看完)

正确清关方式:
个人自用的、在日亚上买、通过快递公司寄来的ps4pro,根据相关规定属于快件中的B类快件。
B类快件是指境内收寄件人(自然人)收取或者交寄的个人自用物品(旅客分离运输行李物品除外)。
B类快件报关时,快件运营人应当向海关提交:
→B类快件报关单;
→每一进出境快件的分运单;
→进境快件收件人或出境快件发件人身份证影印件;
→海关需要的其他单证(类似于价格凭证、医疗诊断证明blabala……等需要补充提供的单据)。
B类快件的限量、限值、税收征管等事项应当符合海关总署关于邮递进出境个人物品相关规定。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有关事宜);
→收件人、寄件人需求合理;
→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
→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 综上所述 ←
收件人个人自用的 ps4pro
清关其实很简单
BUT
别着急
分享还没结束
请继续往下看
↓
非正常清关方式:
因为种种原因,快递公司会将原本属于B类的快件,按照C类快件申报。
C类快件是指价值在5000元人民币(不包括运、保、杂费等)及以下的货物(涉及许可证件管制的,需要办理出口退税、出口收汇或者进口付汇的除外)。
C类快件报关时,快件运营人应当向海关提交:
→C类快件报关单;
→代理报关委托书或者委托报关协议;
→每一进出境快件的分运单;
→发票;
→海关需要的其他单证。
进出境C类快件应按照进出境货物规定缴纳税款。
→监管方式为“一般贸易”或者“货样广告品A”;
→征免性质为“一般征税”;
→征减免税方式为“照章征税”。
→ 由此可见 ←
C类基本属于商业性快件
应按货物进出口办理
重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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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产品进口时须提供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无需办理通关单及3C证。许可证应以企业的名义办理,个人无法办理。并且,按货物申报,交的税也和B类的个人物品行邮税不同。
那么如何清关是海关指定的吗?
NO!海关有规定要如实申报,但是不指定企业用何种方式申报。
进境快件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十四日内,运营人应向海关传输或递交进出境快件舱单或清单,如实向海关申报,海关确认无误后接受申报。
在此过程中,如果快递公司通过非正常方式清关,那么海关就会进行核实。
这时快递公司说:我改行吗?
在海关接受申报后,申报内容也不是说改就能改,有正当理由的才能修改或者撤销:
(一)由于计算机、网络系统等方面的原因导致电子数据申报错误的;
(二)海关在办理出口货物的放行手续后,由于装运、配载等原因造成原申报货物部分或全部退关需要修改或撤销报关单证及其内容的;
(三)报关人员由于操作或书写失误造成申报差错,但未对国家贸易管制政策的实施、税费征收及海关统计指标等造成危害的;
(四)海关审价、归类审核或专业认定后需对原申报数据进行修改的;
(五)根据贸易惯例先行采用暂时价格成交、实际结算时按商检品质认定或国际市场实际价格付款方式需要修改原申报数据的;海关已经决定布控、查验进出口货物的,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不得修改报关单内容或撤销报关单证。
海关总署令第10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
→ 以上方式万万不可取!!! ←
尤其是像ps4pro这种,清关需要特殊单证的,无法提供单证的货物就无法申报,到最后就只能退回。

小编提醒:
规范申报,才能享受便利!
上海海关12360服务热线
微信ID:shhg12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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