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社供给制 (供销社往哪里发展)

工业品下乡、供应广大农村市场,是供销社的主要职责,计划经济体制下,供销社是农村商品供应的主渠道,在改革开放后,供销社经历了“竭力发挥主渠道作用”、“农村市场的生力军”、“农村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几个阶段,而渐渐失去了“主渠道”。

供销社的采购渠道,供销社新旧变化

第一阶段:建社初期,供销社积极在农村市场建立了综合性门市部,经营棉布、毛巾、袜子、胶鞋、搪瓷面盆、香皂、肥皂、煤油、火柴等必备的日用工业品,并逐步扩大进货渠道,增加供应品种,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当时的进货渠道主体有:同样刚刚建立的国营商业、私营商业、个体生产者及供销社成立的铁业社、棉纺社等生产型企业。

第二阶段: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国营商业占据了市场主导地位,基层供销社的进货渠道主体是国营商业、上级社商业批发、系统内生产型企业,在经济困难时期,还临时到周边县市供销社系统内采购、调拨,平抑市场物价,完成供应任务。

第三阶段,进入七十年代,国民经济逐渐好转,群众购买力不断提高,农村购买自行车、缝纫机和高档布料紧张,供求矛盾突出,供销社增加采购人员,抓紧组织县内货源,争取增加从国营商业进货数量的同时,远赴省内外,打破系统渠道,进入生产厂家,直接进货,满足市场需求。

供销社的采购渠道,供销社新旧变化

第四阶段:进入八十年代,农村人民生活有了新的变化,当时叫“吃的讲营养,穿的讲排场,住的讲宽敞,用的讲高档”,其消费顺序也有原来的“吃、穿、住、用”转化到“住、用、穿、吃”,同时,国家对农村经济政策放宽,农村集体及个体经商户大幅度增加,农村商品流通形成多种经济成分,多条流通渠道,各地兴建起大中型批发、零售市场,农村市场供应出现了批发、零售、联营、代购、代销等多种形式,市场贸易出现了新的繁荣,供销社渠道优势不再,地位逐渐下降。

供销社的采购渠道,供销社新旧变化

其后,供销社全面进入市场经济,交上了一份并不及格的答案,从国务院历次下发的文件中可见一斑。1995年5号文,还要求供销社要“发挥农村市场供应主渠道作用”,这里是发挥作用,已经渐失“主渠道”了。进入新世纪之后,文件中的用语改为,要供销社成为“农村市场的生力军”,而非“主力军”,最后到“农村市场的重要参与者”,三个字——“参与者”,读懂的人,不免泪下,读不懂的人,依旧迷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