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
正处于疫情防控
和企业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期,
要警惕和防范不法分子
利用微信群、QQ群、
朋友圈、微博等渠道,
打着疫情防控旗号,
进行非法集资活动。

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提出了金融支持疫情防控的30条措施,其中第16条明确要求各金融机构,不得利用疫情,进行不当金融营销宣传,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为群众在疫情期间维护金融消费合法权益,提供政策保障。

非法集资常见特征
1.以境外公司名义,虚假宣传所谓投资境外理财、黄金、期货等项目,有的在境外,如港澳台、东南亚国家的高档酒店召开“投资”推介会;
2.收款账户系以外国人名义在境内开立的账户,用于接收投资人的投资款;
3.许诺高收益的公司其网站注册地、服务器所在地在境外或公司高管系外国人,进行虚假宣传的;
4.以网络虚拟货币升值、现货交易、资金互助、黄金、贵金属、期货、外汇交易等为噱头,引诱投资人投资,尤其是鼓励发展他人并给予提成;
5.频繁变换网站名称、投资项目;
6.公司网站无正式备案;
7.以个人账户或现金收取资金、现场或即时交付本金即给予部分提成、分红、利息;
8.许诺超高收益率,尤其是许诺“静态”“动态”收益;
9.明显超出公司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尤其是没有从事金融业务资质;
10.在街头、超市、商场等人群流动、聚集场所摆摊、设点发放“理财产品”广告,尤其以中老年人为主要招揽对象。

疫情期间提防以下集资*局骗**
一、炒作“互联网+”“区块链”及“冠状病毒加密货币”等概念,实施非法集资。
二、打着“居家理财”名义,设置高息诱惑*局骗**。针对公众居家防“疫”,普遍通过电脑、手机等获取信息的特点,大肆营销宣传P2P网络借贷、虚拟货币炒作、基金、期货等虚假金融产品,声称“宅在家里也能理财”“躺在床上也能赚大钱”。
三、以“销售返利”名义售卖假药、假物资实施非法集资。部分不法分子恶意散布虚假信息,利用公众对新冠肺炎的恐慌心理,谎称可以代购代销“特效药”“口罩”“消毒液”等物资,并向购买者承诺可以“积分返利”,甚至“加盟获利”,骗取受害人钱财。
四、售卖强身健体“秘方”。部分不法分子谎称有提高身体免疫力的特效药,对预防新冠肺炎有非常好的功效,通过发布钓鱼链接、使用违规手机APP等方式,诱导用户购买,实施线上集资诈骗。
五、伪装公益捐款,部分不法分子通过微信、QQ、社交网站等多种方式,以红十字会或医院等名义,在网络上发布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献爱心”的虚假信息,利用群众同情心骗取“善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广大市民朋友要增强防范意识,居家防范非法集资,要做到“三看三思三不要”
三看:一看理财企业是否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二看理财企业是否取得金融监管部门的批准文书,理财产品是否在其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三看资金投向领域,是否安全可靠。
三思:一思是否真正了解理财产品及市场行情;二思理财产品是否符合市场经营规律;三思自身经济实力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
三不要:一不要盲目相信造势宣传,因为不法分子往往拉大旗作虎皮;二不要盲目相信熟人介绍、专家推荐,因为他们也可能被骗了;三不要被高利诱惑盲目投资,因为高额利息都来自自己的本金。
环翠警方提醒
大家在努力抗“疫”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认清非法金融活动,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不要轻信“低成本高收益”的忽悠,不要轻信“众筹”“返利”“返本”的噱头,不要“借债投资”。国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但非法集资是违法犯罪行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责任自负、风险自担。如果您有融资需求,务必选择正规渠道,谨防误入非法集资陷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