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海淘的兴起,“代购”一词逐渐为人们所熟知。面对低价的吸引力,代购产业疯狂生长,也因此滋生出灰色地带。近日,一女子因帮人代购商品*税逃**40余万,摊上大事。

一不小心参与代购,违法了!
据安徽商报6日报道,航空公司运输保障部员工倪某,在2015年1月至2016年6月期间,通过买对网、eBay网从境外购买二手包、饰品等商品共计1339件,其中大分部商品在寄回国内后,被其通过第三方平台出售。
据报道,除少量包裹经海关通知,倪某办理了申报纳税手续,其余商品均未办理申报纳税手续。经海关核定,倪某偷逃应缴税额累计408610.78元。检方认为,应当以*私走**普通货物罪其追究刑事责任。倪某在庭上表示,是自己法律意识淡薄,做了违法犯罪的事。
事实上,这正是近年来逐渐兴起的私人代购,而该案也并非首例。2011年,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一起偷逃关税案件曾引起了市场的广泛关注。据央视网报道,该案件涉及三名被告人采取以客带货,从无申报通道携带化妆品进境等方式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缴税款113万余元,由于*私走**数额巨大,一审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七年、五年,并分别处以罚金。
在今年8月,专做代购生意的85后杭州姑娘赵某,也因多次往返境外代购,涉嫌偷*税逃**款约80余万元,被认定为“*私走**普通货物罪”,面临刑事处罚。
限度内,代购不等于违法
需要注意的是,“代购”不等于“违法”。按照现行法律,有两种形式的代购是合法的:一种是本人从国外购买不超过一定价值和数量的物品,供自己使用或馈赠亲朋;另一种是专门的代购商家进行代购。
针对自用的代购,据海关总署第54号公告规定,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并且限自用、合理数量,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对于邮寄,海关总署第43号公告指出,个人邮寄进境物品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至于具有牟利性的货物,无论价值多少,都需向海关申报进境,并照章纳税,否则涉嫌*私走**。另外,《海关法》中规定,直接向*私走**人非法收购*私走**进口的货物、物品的也应追究法律责任。
据钱江晚报报道,杭州机场海关缉私分局办案警员介绍,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私走**普通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款额未达10万元的,按一般*私走**行为处理。偷逃应缴税额超过10万元,即符合刑法第153条“*私走**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款数额较大”,构成*私走**普通货物、物品罪。
需求大,规范行业有必要
事实上,近年来海淘行业规模不断扩大。智研咨询报告显示,我国海淘用户在2016年达到4100万人,同比增长78.3% ,预计2018年将达到7400万人。中国的代购大军已引起世界关注,据中国产经新闻报报道,2016年,澳媒调研的数据显示,全球代购的市场规模大概为150亿澳元(约750多亿人民币),而在澳大利亚本地从事代购的人数约为20万,其中中国代购占大多数。
同时,代购专业化趋势也越来越明显。据钱江晚报报道,目前部分代购形成了境外采购、“空中水客”、入仓库、批发给境内分销商等“一条龙”精细化分工。随着代购交易规模越来越大,规范这一领域的必要性也将上升。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分析师姚建芳指出,可以多方联手共同治理代购市场,如监管部门加快代购的立法,建立平台责任制,督促平台做好代购准入门槛。
另外,据钱江晚报报道,杭州海关提醒广大进出境旅客,要了解并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不要轻易帮助导游或其他旅客带货物进出境,否则自己有可能面临牢狱之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