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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一大早
一辆亮堂堂的小蓝车
停在了法院的旗杆前
在阳光的照射下
闪亮闪亮的!

可在昨天以前,
失踪了近3年的
这辆小蓝车它是灰白色的!?

究竟小蓝车经历什么?
一起去看看——

11月19日,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执行一局徐倩接到案外人电话称:一辆被法院查封的车子在昆明某地下车库停放,请求执行干警协助对该辆车子进行处置。了解情况后,执行一局干警徐倩、张俊赶往现场处置该被执行标的物。

由于小蓝车5年前被案外人放在了这里,法院在执行立案查封该车辆后就一直未能找到,直到案外人给执行干警打了电话,小蓝车才重见天日。执行干警见到小蓝车时,它浑身布满了厚厚的灰尘,车内座位上也有积灰,不知情的吃瓜群众乍一看肯定以为是一辆“ 废车 ” 吧。

小蓝车为什么会在这里停放了那么多年呢?
2016年,原告郑某某与被告李某因买卖合同纠纷诉至西山法院,后经法院审理于2016年7月15日作出判决:被告李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郑某某货款297000元及利息等相关费用。
判决生效后,李某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郑某某依法向法院提出了强制申请,法院执行立案后,对李某名下财产进行了查封,一直未找到李某的该辆车子。
11月19日,经执行干警了解,被执行人李某与案外人先前有欠款纠纷,车被案外人带走了。由于双方间欠款纠纷一直未能解决,案外*欲人**私下把车卖掉,就在售卖时发现该车辆已经被西山法院进行了信息查封,车辆无法过户。无奈,案外人只好将车开回地下室停放,一直未到法院作出处理。

案外人表示,自己一直拿不到钱,又不能卖车,一直拖下去也不能解决事情,这才主动联系了执行干警,请求协助处理该车辆。

执行干警提示:
被法院查封、冻结的被执行标的物
是不能擅自处置的,
应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执行干警徐倩、张俊依法和案外人交接了车子的钥匙等物品后,将小蓝车开去“ 洗了澡” 还原了它原有的模样。之后,小蓝车被执行干警开回了法院,并贴上了封条。

下一步,法院将对该辆小蓝车进行评估、拍卖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