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美术学院2019年决算公开 (西安美院2020财政预算)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做好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的通知》的精神和相关要求,结合西安美术学院实际情况,现将学院2017年决算情况说明如下:

一、单位主要职责

西安美术学院是全国八大传统专业美术院校之一,是西北地区唯一一所高等专业美术院校,也是助推陕西文化艺术繁荣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学院现拥有艺术学三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拥有美术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同时拥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以及艺术硕士(MFA)、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资格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首批硕士授权单位和第九批博士授权单位。2011年被列入陕西省重点建设的10所高水平、有特色大学行列。2018年被陕西省列入“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学院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以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为己任,以造就国家建设所需要的高级艺术人才为培养目标。

(二)以美术学、设计艺术学、艺术学理论学科为主体,坚持多学科整体发展,做精美术学学科专业,做强设计学学科专业,提升艺术学理论学科专业水平,扶持优势学科与特色学科专业,促进当代前沿学科专业发展与不同学科专业交叉融合发展,以建设高水平、有特色的研究创作型大学为办学定位,以创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艺术院校为发展目标。

(三)依据法律自主办学,民主管理。

(四)根据国家核定的办学规模,自主调节各类专业和设置和调整学科及专业方向。

(五)自主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六)依法自主开展与国(境)外组织机构的艺术交流与合作。

(七)依法自主管理和使用举办者提供的财产、国家财政性补助及社会捐赠财产。

(八)保证学生公正平等地接受教育,教育教学质量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九)保证和尊重师生依法享有的学术自由,教育教学和管理活动符合国家法律及有关规定。

(十)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对学院办学水平、教育质量的监督评估。

(十一)依法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活动依法接受监督。

(十二)努力改善教职工和学生的工作、学习、生活条件,为其提供良好服务。

(十三)维护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二、 2017 年度单位工作完成情况

( 一)聚焦依法治校,内部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文艺方针,推动实施西安美术学院“一章八制”,坚持并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大力推进依法治校、校务公开,现代大学制度不断健全,内部治理体系逐步完善。班子成员凡属重大问题都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积极推进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一步形成*党**政团结协作、层层传导抓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

( 二)聚焦教学评估,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提高

圆满完成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并得到评估专家组的充分肯定。以评估整改工作为契机,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制定《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校级教学名师培育、评选方案》、《在线课程建设计划》,健全本科生、研究生课程体系,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保障体系,获批陕西省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新增校级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3个。巩固拓宽与境外高校的校际合作,举办第四届中国•西安国际版画工作室等国际交流活动,建立外专长期工作室2个,不断推进国际化办学。2017届毕业生综合就业率达到84.4%,本、硕、博以及特殊艺术教育、附中的生源质量保持稳中有进、持续优化。

( 三)聚焦学科引领,核心竞争能力进一步彰显

制定《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方案》,不断巩固学科建设的龙头地位,高标准推进“一流学科”建设工程。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工作中,西安美术学院美术学、设计学、艺术学理论三个一级学科分别获得A、B+和B档的佳绩,成为拥有排名A类学科的三所省属高校之一,并稳居中国高等美术院校第一集团序列。

( 四)聚焦科研兴校,创新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全年获批国家艺术基金等国家级科研项目15项,获“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1项、三等奖5项、普及奖2项,“第五届陕西文艺评论奖”2项,“陕西文艺大家评”二等奖1项。与西安市、河南省安阳市签订校地合作协议,成立新中国美术研究所、西安一带一路文化艺术发展中心和西安工艺美术产业研发中心,承担了第十四届全运会会徽、吉祥物、会旗、火炬、宣传画、标识、奖牌、奖杯等征集与设计工作。组织举办“喜迎*党**的十九大‘心中有人民’刘文西百米长卷展”“时代精神——西安美术学院进京作品展”等大型科研活动,综合学术影响力和创新服务能力持续提升。

( 五)聚焦人才强校,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推进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制定《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新遴选外聘博士生导师7人,校内导师5人,外聘硕士导师15人,校内导师12人。大力实施校内人才培养支持计划,获批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1人,黄大年式教学团队1个,师德楷模1人,国务院特殊人才津贴1人,二级教授3人,三级教授3人。新晋教授9人,副教授15人。

( 六)聚焦立德树人,学生管理服务进一步优化

倡导“爱生如子”教育理念,着力构建“协同育人”工作机制,进一步把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组织育人等工作落到实处。强化辅导员队伍建设,新进专职辅导员4名,全省职业能力大赛1人次获三等奖;大力推进创新创业教育,编印教材《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启动运营西美艺创空间,荣获陕西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1项、铜奖4项,并获得全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年度先进单位;加强精准资助育人,全年受奖助学生共8367人次,受助金额1764万余元;加强国防教育及应征入伍工作,荣获教育部2017年“国防教育特色学校”。

( 七)聚焦脱贫攻坚,扶贫工作特色进一步凝练

主打产业扶贫,启动“两联一包”南郑县盘龙庵村“互联网+众筹+现代农业生态园”建设项目,由院长郭线庐教授主持设计研发的“互联网智能化自助品茗机”完成样机试产。协助该村开展对7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精准识别和数据清洗,全年共退出贫困户6户26人;主打科教扶贫,与“双百工程”结对帮扶对象紫阳县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设立创作实习基地,成立“艺术家美心扶贫基金会”,完成紫阳民歌推广方案和主题宣传片拍摄工作,推动实施了“乡村教师培训团队研修”“送教下乡”等教育扶贫项目;主打智力扶贫,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党**外人士智力支持旬邑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任务,为该县20名美术教育工作者提供免费进修。

( 八)聚焦基本建设,教育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

全面完成长安新校区赔付清表、耕占税及水利基金缴纳、*物文**勘探、环评及地裂核查等工作,特教楼已于2017年底完成主体封顶,2018年底将交工验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积极做好临潼校区民生工程建设,并转入建设阶段。加强国有资产整治管理,有效化解二期工程结算遗留问题,阶段性完成后勤社会化改革,完成青年教师公寓的租住分配工作,推进1-5号家属楼拆建项目,预计2018年内获批规划许可。图书馆、美术馆、美术博物馆等馆藏资源的利用效能逐步提升,学院网络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师生获得感和满意度得到提高。

( 九)聚焦文明创建,平安和谐校园进一步营造

推动实施文明校园创建,完成大学精神、校风、学风的总结凝练工作。认真落实稳定安全工作责任制,推动重大决策稳定风险评估常态化,坚持抓小、抓早、抓苗头,妥善处理了几起稳定安全隐患事件,校园平安和谐的良好局面得到切实维护。

三、单位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底,本单位人员编制646人,实有人数1099人,其中财政补助在职人员680人,人事代理人员86人;学院离退休人员共计333人,其中移交陕西省社保中心管理退休人员71人。

四、单位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 2017 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收入34,858.67万元,上年结转438.34万元,合计35,297.01万元;2017年总支出43,173.90万元;收支差额(-7,876.89)万元。年末基本支出结转15.77万元,项目支出结转2,203.67万元,动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0,096.33万元。

2017年收入比上年增长了15.82%,原因是2017年财政拨款中增加“四个一流建设专项补助”及“特教楼建设补助”资金;2017年支出比上年增长了46.27%,原因是2017年列支银行*款贷**还本支出。

2.收入结构分析:2017年西安美术学院总收入34,858.67万元,具体包含以下内容:

⑴.2017年财政拨款19,724.36万元,占总收入的56%。

⑵.2017年学院事业收入共13,518.57万元,占总收入的39%。

⑶.2017年其他收入1,615.74万元,占总收入的5%。

3.支出结构分析:2017年全年事业总支出43,173.90万元,其中:基本性支出23,423.63万元,占总支出的54%;项目支出19,750.27万元,占总支出的46%。

⑴.工资及福利支出13,438.88万元,占总支出的31%;

⑵.商品和服务支出10,705.16万元,占总支出的25%;

⑶.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支出3,608.56万元,占总支出的8%;

⑷.其他资本性支出15,421.30万元(其中债务利息支出1,3250万元,债务利息支出905.69万元),占总支出的36%;

(二) 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7年公共财政拨款19,724.36万元,上年结转304.34万元,合计20,028.70万元;2017年公共财政拨款收入比2016年增长24.16%,主要原因为2017年财政拨款中增加“四个一流”建设补助资金和特教楼项目资金。

2017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7,932.93万元,比上年增长13.11%,主要原因为人员费用中的养老保险费用支出及“四个一流”建设项目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公共财政拨款总支出17,932.93万元,其中教育支出17,436.5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6.10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680.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0,243.7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436.56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 2017 年 “ 三公 ” 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90.3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3.86万元、公务接待费9.4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7.05万元。2017年出国经费比上年下降了87.56%,由于本科教学质量评估工作,出国交流合作任务减少,全年出国团组数2个,出国2人次,人均支出1.93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比上年下降0.6%;公务接待费比上年下降了4%。

2、培训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7年培训费支出483.75万元,该项支出主要为西安美术学院承担的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省级和国家级培训项目。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无会议费支出。

五、 2017 年度单位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西安美术学院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2017年学院对已下达的专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考核。首先由项目执行单位对照项目实施计划及设定的绩效目标进行对照检查和梳理;其次由项目管理单位收集项目执行单位绩效报告并进行核查;最终财务处根据收集汇总最终数据编报学院年度专项资金绩效报告并上报学院,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挂钩。根据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省级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学院完成了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的绩效自评工作,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774.75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行政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单位无行政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表

单位: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末资产占有情况表

四、名词解释

1.人员经费:是指学校用于职工个人部分的支出,具体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等。

2.公用经费:指学校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设备设施的维持性费用支出,以及直接用于公务活动的支出,具体包括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设备购置费、其他费用等。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支出功能分类:按照学校主要职能活动对支出进行分类。学校主要使用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支等功能科目。详细功能分类请参考国家相关制度。

5.支出经济分类:按照学校支出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进行分类。主要分为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资本性支出等。详细经济分类请参考国家相关制度。

6.财政补助收入:即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7.事业收入:即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8.上级补助收入:即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9.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学校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10.经营收入:即学校在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11.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12.基本支出:即学校为了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教学科研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即学校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14.经营支出:即学校在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经营支出应当与经营收入配比。

1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6.其他支出: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等。

17.工资福利支出:反映高等学校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8.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高等学校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

1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高等学校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0.债务还本支出:反映高等学校归还各类借款本金方面的支出。

21.基本建设支出:反映高等学校经省发改委集中安排的

一般预算财政拨款(不包括政府性基金、预算外资金以及各类自筹资金等)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所发生的支出。

22.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省发改委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23.政府性基金:指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代政府收取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24.国有资本经营:以国有资本为经营和使用对象,在保证国有资本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对国有资本的运作,取得国有资本增值、实现最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活动。

25.结转资金:即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6.结余资金:即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