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这个女人真不好惹,两个想*戏调**她的小流氓瞬间被打趴在地

小说:这个女人真不好惹,两个想*戏调**她的小流氓瞬间被打趴在地

这家人三更半夜入住了新家。要是换成别人家,搬家一定是个崭新的开始——在一个新地方展开新生活,是开启往后生活的第一个清晨。这等大事不可能摸黑进行。

大女儿——名贝儿,十七岁——上了楼梯,直接进入她自己的房间:方方正正,面朝南,可以看到一株槭树和一排白色康乃馨,她在暗夜中都能感受到盛开的花朵,像星辰般闪亮。她把床头调向北边,床头柜也搬过去。开始想象墙上贴满她多年来旅游各地带回来的海报。贝儿的到来让这个地方顿时活了起来——今后,她就要这里睡觉、温习功课、琢磨体态和动作、赌气、做白日梦、嬉笑,有时候,免不了还会哭——从青少年时*开代**始,日子都是这么过的。

比她小三岁的弟弟华伦,住进隔壁房。他对房间没什么讲究,空间配置、视野都无所谓,只要有电和一条他专用的电话线就行了。一个星期之内,凭他超强的网络本领,他就可以制造回家的幻觉,完全忘记法国乡村,甚至欧洲。他的家在大西洋另一边;他从那儿来,有一天还要回那里去。

这是栋一九〇〇年代的平房,用砖和诺曼底石头盖的。特别是装饰着方格图案的正面门楣,沿着屋檐镶着木制的蓝色月牙形花边。东西角还伸出一个悬空的小尖塔,铸铁大门有美丽的阿拉伯式曲线。远看像一座小小的巴洛克式宫殿,让人很想进去一探究竟。

但是这深更半夜的,布雷克一家可没心情欣赏,只顾检查设备。虽然有一定的魅力,毕竟是老屋了,掩饰不了它的陈旧,跟他们在美国新泽西州纽尔瓦克豪宅的那种顶级现代化设备真有天壤之别!

一家四口都来到了客厅。一句话不说,他们把盖在大皮椅、长沙发、矮桌,还有各式橱柜上的灰色大帆布掀开。红黑相间的壁炉大得足够烤一只全羊。上面放着一块雕刻,刻的是两位绅士手搏野猪。壁炉上面的厚木板放了好些木头做的小玩意儿,华伦一把抓起来,全往火炉里扔了。所有他认为没用的东西他都忍不住立刻销毁。

“这帮蠢蛋又忘了电视!”华伦说。

“他们说明天。”妈妈说。

“确定明天,还是像上次那样的明天?”费德里克跟他儿子一样不放心。

“你们两个,你们给我听好了,不要每次这屋里少了什么东西就瞪我,直接找他们去。”

“电视不是一个‘东西’,妈!电视是我们跟世界的连接,真实世界——不是这老鼠洞里摇摇晃晃的破窝。搞不好还得跟那帮乡巴佬纠缠好几年呢。电视,才是人生,是我的人生;是我们,是我们这一国的!”

玛奇和费德里克突然觉得很有罪恶感,不知如何回应,也就不敢追究他的言辞粗野。他们认为华伦是有权想家的。毕竟他们被迫离开美国时,他还不到八岁。一家四口中,他受害最深。贝儿赶紧转换话题,问这个城叫什么名字。

“诺曼底的阿弗——襄龙。”费德努力使发音不带怪腔。想想有几个美国人听过诺曼底,谁知道这是*妈的他**什么鬼地方!

“除了我们的小伙子一九四四年曾在这里登陆,这里最出名的是什么?”华伦问。

“卡蒙贝尔奶酪。”老爸随口回应。

“以前我们在天蓝海岸的坎尼城也有,还多了阳光、海岸呢。”贝儿说。

“以前我们在巴黎也有,那可是巴黎!”

六年前他们初到巴黎的回忆很愉快,然后就被迫移居天蓝海岸,住了四年,直到命运之神再度打击,就沦落到厄尔省的襄龙了。

随后他们分头去探勘还没看过的房间。费德到了厨房,检视了空冰箱,打开几个橱柜,把盘子放在玻璃陶瓷的烹饪板上。他对流理台很满意——当他兴致上来想做西红柿酱的时候,需要超大空间才能一展身手——他轻抚砧板、洗碗槽的砖、高脚凳的藤座,又拿起几把刀握了握,用手指甲测试刀锋。他试探的第一步一定是用触觉,对待一个地方,就跟对待女人一样。

楼上的贝儿正在浴室的一面漂亮大镜子前左右顾盼。老桃花木做的镜框,已略有虫蛀,上面一个玫瑰形毛玻璃小灯罩,才装上灯泡。她从此恋上了镜中身影。

玛奇则把她卧室的窗子都打开了,把床单从套子里取出,再把折叠在衣柜顶上的被子拖了下来,用力嗅了嗅,认为够干净,才铺在床上。

只有华伦一个房间一个房间地乱转:

“有人看到那条狗吗?”

费德将那条狗命名玛拉唯它(Malavita,糟糕的生活)。一条灰色澳洲牧羊犬,是布雷克一家刚搬到法国就养的。这条狗是玛奇送给孩子的礼物,为了讨他们的欢心,好让他们忘记离乡背井的痛苦。这条狗出奇地识相,所以很容易就融入这一家了。它从来不叫,吃东西很斯文,通常只有晚上吃。大部分时间都躲在地窖或洗衣间里睡觉。每天都会让人以为它死了,大多时间不见踪影。玛拉唯它过的是猫样的日子,大家对它也无可挑剔。

华伦终于不出意料的,在地窖里找到它了,它正躲在暖气炉和一架崭新洗衣机之间呼呼大睡呢。它跟其他人一样,找到了自己落脚之处,而且第一个就寝了。

******

住在法国生活并没有打破他们的早餐仪式。费德总是很早起床,好让一对儿女肚子饱饱地出门,出门前必不忘给予祝福,必要时零用钱慷慨加码,再附送一则宝贵的人生哲理。只待他们一跨出门,他就可以安心去睡回笼觉。活到近五十岁了,费德从不需要中午以前开始工作,只有几次被迫提早,但这种情况一只手的手指头就算得完。最坏的一次,是吉米的葬礼,吉米是他早期的革命伙伴,没人敢对他礼数不周,即使身后也一样。这家伙竟然将葬礼定在早上十点钟,而且离襄龙有两小时车程,从头到尾就是个痛苦!

“没有麦片,没有吐司,没有花生酱,你们将就着吃吧,街角面包店就只有这个:苹果煎饼。我今天下午去买吃的。之前,别跟我要东西。”

“这样很好,妈。”贝儿说。

华伦心不甘情不愿地叉起一块煎饼。

“有人能告诉我为什么法国佬没有发明甜甜圈?他们不是以糕点出名的吗,这其实不难啊,煎饼中间开个洞而已!”

“多了个洞,味道会更好吗?”费德还在半睡眠状态,这即将开始的一天已然让他心烦。

“他们学会做手工饼干了,我吃过还不错的。”贝儿说。

“你管这个叫手工饼干?”

“我星期天来做甜甜圈,还有小饼干。”玛奇说,图个耳根清净。

“学校在哪儿?”费德问,好歹要表现一下对日常生活的关心,虽然这是他这辈子从没搞清楚过的事。

“我给他们一张地图了。”

“陪他们去吧。”

“我们自己行的,妈。”华伦说,“没有地图还更快呢。我们脑子里有雷达。只要背上个书包,不管在全世界哪条路上,脑子里就会有一个声音警告你:不要走那边,走这边。然后就会遇到愈来愈多背着书包的身影赶往同一个方向,最后所有人都掉进一个黑洞里。这是一种物理定律。”

“你上课时也这么来劲就好了。”玛奇说。

这就是上路的信号了。吻别如仪,约好下午见,这一天就开始了。每个人,各自因为不同的理由,都不愿提出那些他们急于知道的问题。接受现状,就好像它还有那么一点道理似的。

厨房里突然只剩玛奇和费德,相对无言。

“你呢,打算怎么过这一天?”费德先问。

“跟平常一样。到城里转转,看看有什么可逛的,再看看有些什么店铺。我买完东西,六点左右回来。你呢?”

“我嘛……”

在“我嘛”的后面,她可以听到一套制式的回答,其实他从来不需要说出来,她都背得出来了:“我嘛,我会一整天问我*妈的他**在这干什么,然后假装做点什么,也像平常一样,不知道假装什么好,这才是问题。”

“拜托你不要整天穿着睡衣晃荡。”

“怕邻居看见?”

“那倒不是,影响士气。”

“我士气很高,只是有点脱节。玛奇,我的适应期一向比你要长。”

“碰到邻居该怎么说?”

“我还没想好。暂时,你就微笑吧,我们还有两三天,总会想出个说法的。”

“甘提尼亚尼要我们绝不要提坎尼,只说从孟桐来,我已经跟孩子们解释过了。”

“这混蛋,还要他说!”

为了避免继续这痛苦的对话,玛奇上楼换衣服。费德为求心安,开始清理餐桌。从窗口,他看到阳光下的花园,修剪得很好的草皮,上面落了几片槭树叶,一张绿色的铁制长凳,一条碎石子小路,还有一个棚子下面有很久没用的烤肉架。他突然想起前一天夜晚看到的玻璃屋,有股奇怪但是挺舒服的氛围。他应该把所有的事都放下,先去看看它白天是什么样子。其实,所有事早就放下了。

这是三月。早上的天气温和、明亮。玛奇犹豫了一阵,想找出适合第一次进城的装扮。黑眼、深棕色头发,肤色也较暗,她通常喜欢穿棕色系列。于是选了条米色马裤,一件灰色长袖T恤,棉质打花结的套头线衫,背了一个有带子的皮包,下了楼梯,她用眼光搜寻了一下,丢了一句“晚上见!”没等回应,就出门了。

费德走进玻璃屋时,已经是阳光普照。他闻到一股苔藓和干木头的气味,果然有一堆以前房客留下的木柴。整个房间都浸在百叶窗筛下的光影之中。费德觉得这简直是一道天光,乐得把他那伤痕累累的皮囊晾晒一下。这间玻璃屋可遮风避雨,开向花园,有四十平方米大。他先走到储藏杂物的角落,开始清理那堆老旧废物,好腾出些空间,光线也会好一点。他打开两扇落地玻璃窗,把以前那家人留下的东西往门外的碎石地上扔:一架上古电视机、锅碗盘、旧电话本、没轮子的单车架子,还有一大堆乱七八糟早就该丢的东西。每丢一件,就吆喝一声“垃圾!”、“废物!”,丢旧东西让他大有快感。

最后,他抓到一个灰绿色胶木匣子的把手,正准备以丢铁饼的姿态把它抛出去,忽然心生好奇,想看看里面装了什么,就把它放在乒乓球桌上,撬开两个已生锈的扣环,把盖子打开。

黑色金属制的。贝壳键、欧洲式键盘、自动滑架。这机器有名字:兄弟牌九〇〇,一九*四六**年的式样。

费德生平第一次手里抱了个打字机。他把机器抱在怀里,用两手掂它的重量,就像他两个小孩刚出生时一样。再把它转个身,打量它的轮廓线条、四角和外部机械构造,一大堆活塞、齿轮和精巧的五金工艺,看起来完全过时却有一种稀有的精细繁复。他用手指在凸出的r t y u键上敲打,只用手指去感觉,然后用整个手掌抚摸它金属的骨架。再把手放在色带盘上,想让色带转动,把鼻子凑上去闻闻有没有墨水的味道,没闻到。他敲n键,然后又敲了很多其他的键,敲得愈来愈快,终于纠缠在一块了。再把它们解开,非常兴奋地把十个手指随意放在十个键上,就这样,站在玻璃屋粉红色的光线中,浴袍敞着,两眼微阖,他全身涌上一种莫名的感动。

******

下课时在操场,贝儿和华伦的出现引发众人的好奇。他俩为了表现得泰然自若,用英语对话,还特别用纽尔瓦克口音。他们的法文已经没有问题,在法国住了六年,他们的法文说得比父母好得多,甚至常将法文句法带进英文。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就像今天早晨,他们需要重新找回语言的亲密感。一种让他们确认自己的历史、确认自己文化之根的语言。早上八点整他们就到阿诺夫人的办公室报到。阿诺夫人是朱瓦乐中学的教育顾问。她请两人在向各自的导师报到之前,先在操场里等一下。贝儿和华伦是插入第二学期末,这个时候各人的命运早已定了。第三学期只是为下一年做准备。贝儿要考高中会考,华伦要升高一。贝儿一直保持她在纽尔瓦克玛丽学院高中那些年的水平。她从很小就知道,精神和肉体必须相辅相成,相互滋养,同步发展。在课堂上,她对一切都好奇,对每一门科目都用心,可是没有一位老师,甚至连父母在内,会猜到她努力的动力:使自己更美丽。至于小华伦,那时才八岁,他学法文就像别人学唱歌一样,想都没想,甚至他根本不想。但*亡流**生涯对他的心理打击,使他重读了一年,而且必须看儿童心理科医生,当然,家人不会告诉医生他们*亡流**的真正原因。现在,在他身上已经看不到这段经历的后遗症,但是,只要一有机会,他从不忘提醒他爸妈,他不该受这*亡流**之苦。就像所有承受过多人生负荷的孩子,他比别人早熟,而且已然建立起一套不容背离的人生原则。他保留了他们那个阶层的宝贵传统:一种属于另一个时代的尊严,融合了荣誉感和生意头脑。

贝儿班上的一群女孩,因为对新来同学很好奇,正围在她旁边。教他们历史地理的老师孟甘先生来找他们,而且很郑重地向贝儿·布雷克小姐致意。于是贝儿向弟弟告别,祝他好运,用的是一个只有出生在曼哈顿南边的人才懂的手势。阿诺夫人来告诉华伦九点以前没课,叫他先到自习室等候。

他宁可到处逛逛,弄清楚地理形势和这座监狱的范围。他走进学校的主建筑,圆形作花瓣状,名叫“小雏菊”,中间是个大厅,设计得像个蜂巢,高年级生在没课的时候可以在这里活动,吸烟、追女孩、贴海报、办活动——学习做成年人。这时,厅中只有华伦一个人,站在一架热饮料贩卖机和一个大广告牌前面。广告牌在号召所有学生参与六月二十一日学校传统的庆祝活动。他穿过几个走道,开了几扇门,绕过几堆大人,进了一个体育馆。有个篮球队正在练习,他站着看他们练了一阵子。他始终搞不懂,法国人的身体为什么那么缺乏协调性?他对美国最美好也是最后的记忆不正是芝加哥公牛队和纽约尼克的决战?他亲眼看到迈克尔·乔丹,这活生生的传奇,从一个篮筐飞向另一个篮筐。光是这个就足以让他一辈子怀念祖国了!

突然有只手放在他肩上,把他从梦中唤醒。不是学监,也不是负责唤醒他们的老师,这只手是一个学生的,整整比他高出一个头,旁边还有两名护驾,在过大的外套里晃荡。华伦长得像父亲,短小精干型,也像他爸一样沉稳,喜怒不形于色。他的眼光稳定,几乎不动。从他眼神的严肃,会认为他属于爱好沉思的类型,他们对事情的第一个反应是不反应。他姐姐曾向他保证,他成年之后会变成很体面的男人,有灰白的头发,脸上带着风霜的智慧。但是在那之前,他得好好努力才配有那张脸。

“你就是那个美国佬?”

就像赶一只苍蝇,他手一挥,把那个自认是老大的手掸掉。另外两个跟班,小心翼翼地站在旁边候令。华伦年纪虽小,对这个调调可不陌生:想耀武扬威又不太有把握,不时试探一下自己的权威能施展到哪里。所有攻击中最坏、最狡猾的,就是懦夫的攻击。

一阵惊讶过去之后,这美国佬好像还在迟疑怎么回答。其实他们问的也不是个问题,何况这三人不管想干什么,他们的出现都不是偶然的。华伦心想:为什么是我?为什么一到就被他们锁定了?为什么才出现不到半小时,就引来了这愚蠢的威胁,而且因为他不做声,很快就越来越具体了?他有答案,这答案的知识远超过他小小的年纪。

“你们想干什么?”

“你是美国人,很有钱喽。”

“少废话,说吧,你们是哪一挂的?”

“你父母,他们是干什么的?”

“关你们什么鸟事?你们的小把戏是什么?勒索?诈骗?一次一次算还是包的?你们有多少人?三个?六个,二十个?之后还有什么勾当?”

“?……”

“零组织,我早就晓得。”

那三个人完全听不懂他说啥,也不知道他哪来那种镇定。老大觉得受了*辱侮**,往四周望了望,把华伦拉到一个通往餐厅没人的走道,用力把他推倒在一面矮墙上。

“别跟我耍花样,你这菜鸟!”

然后三个人集中力气让他闭嘴。踢他的肋骨,拳头肆意往他脸上打。其中一个还骑在他的胸膛上,搜索他的口袋,找到一张十欧元钞票。趁华伦喘不过气,眼冒金星之际,命令他明天再带十欧元,作为入校的会费。华伦强忍着泪水,告诉他们:他不会忘记。

华伦永远没忘记。

******

襄龙是一个中世纪堡垒,藏在一个绿油油的珠宝盒中。它最兴旺的时期在十六世纪初,英法百年战争后期。目前居民约七千。木筋墙的房子、十八世纪的大宅院、窄小的街巷和穿梭的运河使襄龙成为一个很有特色且维护得极好的建筑群。

玛奇读着袖珍字典上“木筋墙”的说明,一边沿着居斯塔夫路走,这就完全了解它的意思了。这里大部分的房子都有显露在外的大木头骨梁,这种房子她以前从没看过。在找路的时候,她走过好几条路,房子都是采用同样方式盖的——襄龙由四条林荫大道和一条国道构成一个五角形——她开始喜欢这里了。

不经意地看着指南,她没费力气就走到了自由广场——襄龙的中心。这广场与那些小巷弄不成比例。有两家餐厅、几个咖啡馆、一家面包店、旅客服务中心、一家书报杂志店,还有几栋老建筑,邻接一个很大的长方形广场,在没有市集的时候就当停车场用。玛奇买了几份当地的报纸,就在罗伦咖啡馆的阳台上坐了下来,点了一份双料咖啡,吐了一口气,准备享受这难得的独处时分。

虽然在她的优先级上,与家人团聚排在第一位,但独处就紧接在后了。一杯咖啡在手,她开始翻阅《襄龙快讯》,然后是《诺曼底晨报》,厄尔的地方版。这可以帮助她认识她的新家乡。

在《快讯》的头版,有一张照片,是一个六十五岁的男子,本地人,以前是中距离赛跑区域冠军,到澳洲参加长青组冠军赛。玛奇被这个人物吸引,读了整篇报道,了解来龙去脉:这位莫尼耶先生一辈子都在跑,他决心在人生最后阶段完成他的梦想。在青少年时期,他只是一个成绩普通的跑者,到了退休年龄,却在世界的另一头,成为世界级的选手。玛奇开始自问:人生是否可以补课?是否有机会在年老时,突放异彩?在翻页的那一刹那,她真的信了。

之后就是很长的社会新闻版:一大串小偷小窃,加油站被抢,附近地区的一些盗窃案,或大或小的家庭纠纷,还有些失控的打斗。虽然玛奇并不完全看懂细节,但她实在搞不懂为什么报纸编辑把最好的版面刊载这些无聊又让人沮丧的日常灾难。她想出好几种可能:住家附近的*力暴**是读者最感兴趣的,他们喜欢被吓或被激怒;或者,读者希望知道他们住的地方并不是个无聊的穷乡僻壤,他们这儿跟别处一样热闹;又或者,住在农村的人愈来愈发现,他们不能享受大都会的好处,却得忍受它的坏处。还有最后一个假设,也是最不幸的,大家都能朗朗上口的:最有趣的事就是别人的不幸。

在老家纽尔瓦克,她从不看报,不管是地方报还是全国性报纸。打开报纸竟是她无法面对的挑战:她太害怕眼前会猛然出现一张她熟悉的脸或读到她认识的名字。过去生活的记忆,使她翻阅报纸也有点紧张。她逗留在气象和附近活动的报道上——旧货市集、小型画展。随着太阳转移方向,广场上笼罩了一个巨大的阴影,她开始感到一种压迫感。那阴影是圣赛西教堂,据说是诺曼底哥特式建筑的精品。玛奇刚才假装没看见,现在才转过身来面对着它。

******

兄弟九〇〇打字机放在乒乓桌的中间,乒乓桌又放在玻璃屋的中心,这是费德精心安排的庄重的几何图形。他坐在机器前,陷入沉思,太阳在身后。他在拉杆下放入一张纸:他从未看过这么洁白的表面。他一一检视每一个贝壳制的键,他先前已拂去灰尘,再用洗碗精清理过,干净得发亮。他甚至还用一锅滚水的蒸气把那卷干草一样的色带变湿润了。独自面对着这个机器,他准备正式接触。这个一辈子都没打开过一本书的人;这个讲话单刀直入,从不会舞文弄墨的人;这个除了在火柴盒上写地址,没写过其他字的人:费德眼睛盯着键盘,问道:这机器真能让人把话都倒出来吗?

费德从没能找到一个能跟他匹配的谈话对象。他一直相信,听的人愿意相信谎言。自从那次迫使他避走欧洲的审判之后,他一直想讲出他知道的真相。但是心理医生、律师、他失去的朋友,乃至他那些好心的朋友,没有一个有心了解他的证词;大家都把他当成怪物,每个人都有权审判他。而眼前这个机器,它不会筛检,它会把这杂七杂八的东西一股脑儿接受——好的和坏的,没法讲的和说不出口的,不公的和龌龊的——因为所有的事都是真的,这正是最难置信的部分,那些没人愿听的事都是绝对可靠的。如果一个字一个字地打,他应该可以完全自己选择。不需要别人指点,也不要别人给他禁忌。

“最先出现的是动词”,很久以前有人这样告诉他。四十年之后,偶然的际遇让他有机会加以印证。是的,一开始,必然有一个字,只有一个,其他的会尾随而至。

他举起右手食指,敲了一个g,浅蓝色的,勉强看得见,然后i,再找o键,v键,然后又鼓起勇气,用左手无名指打了个a字,接着用两个不同的手指连续打两个n,最后,用食指敲出一个i。他重新念了一遍,完全没错,他很高兴:

giovanni(乔凡尼)

布雷克姐弟获得允许,可以一起进午餐。贝儿去操场找弟弟。终于在体育馆看到他,正跟一群新同学在一起,看起来像是刚认识,其实他是在盘问他们。

“我饿了。”她说。

他跟着姐姐走到餐桌边。桌上已放了两大盘各色生菜。这个餐厅跟坎尼没得比,两人也毫无兴致做任何评论。

“这儿离家不远,我们可以回去吃饭。”他说。

“你要看老妈把脑袋埋在冰箱里,伤脑筋给我们吃什么,老爸穿着睡衣呆坐在电视机前面?我没兴趣。”

华伦从他最喜欢的黄瓜开始吃,贝儿则从她最不喜欢的甜菜开始。她注意到弟弟眼眶上有一道青紫的伤痕。

“你眼眶上是什么?”

“呃,没什么,我不过是想在篮球场上秀一手。你班上那些,她们怎么样?”

“女生都很酷,至于男生,我就不知道了,我得向她们自我介绍,可我……”

华伦什么都听不进。从早上那件事之后,他的脑子就不停在打转。他已经做了调查,搜集了很多资料,不是针对那帮找他麻烦的小儿科,而是针对其他人,针对那些可以帮他把猎人变成猎物,把刽子手变成被害人的人。他看过很多人这样干过:伯叔和表兄弟们,这是他们家天生血液里带来的。

剩下的时间,他俩只闲聊些无关痛痒的问题。这人是谁?那个叫什么名字?哪个是哪个的弟弟?

随后,他又主动去结交某些人,在他们不知觉中打探消息。他甚至还记了笔记好记住他这则方程式里的所有成分。各方聚集的细节渐渐有了意义,只对他,只对他一个人有意义:

跛脚的老爸是机械师,在3C那个老爸的修车厂打工,就要被开除了。篮球队长为了数学拿高分,什么事都肯干。他跟高班A3那个大个子最要好,他喜欢班长。跟班长最好的就是抢了我十元大钞的那个狗儿子的妹妹。他最怕的就是劳动课老师。因为劳动课老师娶了夜总会老板的女儿,他爸就在夜总会打工。毕业B班那四个整天混在一起,他们负责办期末晚会,他们需要跛脚的音响器材,最小个的数学最好,他是踢我的那混球的死敌。

在吃甜点之前,问题看起来已经解决了,至少在他的盘算里。贝儿则不断地对他讲悄悄话。

玛奇还坐在咖啡座,埋头看指南,又续了一杯咖啡。

三角楣装饰的是圣母马利亚的故事和圣赛西公元二三二年在罗马被砍头殉教的故事。厚重的雕花木门,刻画的是四季的各项农作。门廊上有一个双环形的钟楼,楼顶上有尖塔。

她只需要站起来,走到她已经看过完整介绍的教堂,走进主殿,去面对十字架上的耶稣基督,对他说话,静下心来,祈祷。所有这些都是她在认识费德之前常做的,那时费德还叫乔凡尼。结婚之后,她再也不能抬起眼来看十字架或走进教堂。她选择拥抱乔凡尼,就背弃了耶稣基督;她对她的心上人说“我愿意”,就污蔑了她的上帝,而她的上帝不轻易忘记,一切都得付出代价。

“你知道吗,乔凡尼,夏天即使天气很热,我也喜欢盖条薄毯。我们以为不需要,其实少不了它,因为它会在夜里保护我们。对我来说,相信上帝,就是这条薄毯。可你把它给夺走了。”

二十年之后,想跟上帝重新对话、打商量的欲望越来越小了。她不清楚是她变了,还是上头那位变了。终于,她不再需要那条小薄毯了。

贝儿的体育老师巴贝女士在体育馆旁的一间水泥工作室里,想为她找件合身的运动服。

“我不知道要带上体育课的东西。”

“你当然不会知道。来,试试这件。”

是一件男生的短裤,深蓝色,贝儿只好把裤带用力系紧。她仍穿着球鞋,是她在纽尔瓦克就穿的跑步鞋,然后套上一件柠檬黄的运动背心,上面印着4。

“都遮到膝盖了。”

“我没有更小的了。”

虽然想尽办法,贝儿也无法让她的红色乳罩不从背心带子下露出来。她有点迟疑。

“都是女孩儿家。”巴贝说,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

贝儿跟着她走到篮球场。其他学生已经在练球了,她们迫不及待想看看这美国人的身手。有人把球丢给她,她在地上拍了两三下——她看过别人这么做——然后再传给离她最近的队友。贝儿一向对运动没兴趣,篮球规则也不大懂,却有一种冠军选手的优雅。在一个新的环境中从容不迫,即使技术不纯熟也有一种天生的自在,这是打哪儿来的?她能把不合身的衣服不经意地穿在身上,却别有风格。换作别人,肯定要花很大的气力,于她却是随性。衣装怪模怪样,几乎到了可笑的地步,她却落落大方,成为众人的焦点。

远处有四个在打网球的男孩都看出兴趣,干脆停下不打,爬到铁栏杆上,欣赏那红色乳罩无邪地随着贝儿的每一个动作飞舞。

快四点了,费德已经没必要换掉睡衣。睡衣不再是他委靡不振的象征,而是他新的工作服。他从此有权大模大样的衣冠不整,胡须不理,整天趿着双拖鞋,还有很多其他尚待开发的邋遢行径。他以太阳王的架势在花园里晃了几步,顺着篱笆墙后修剪枝叶的声音走去,瞥见一个邻居在修剪蔷薇。他们伸手从栏栅上握了握,相互打量了一会儿。

“蔷薇需要不停地照顾。”为了打破沉默,邻居说。

费德不知如何回答,只说:我们是美国人,昨天才搬进来的。

“……美国人?”

“这算好消息还是坏消息?”

“你们选择住在法国?”

“我和家人因为我工作的关系,经常旅行。”

这就是费德的用意。他走到花园里来唯一的目的,就为了说出一个字,一个而已。自从他发现了“兄弟九〇〇”,他迫不及待地想向世界介绍费德里克·布雷克的新角色。

“你是干哪一行的?”

“我是作家。”

“……作家?”

接下来的片刻简直美妙。

“作家,这,太有意思了……写小说是吧?”

费德已经料到有此一问:

“不是,也许以后吧。目前我写的是历史。有出版社请我写一本诺曼底登陆的书,所以才到这里来。”

他说着,身体斜倚着,一边将手肘靠在一根木桩上,眼神有一种假惺惺的谦逊,作家的角色给他一个身份,让他晕陶陶。自称作家,费德认为这下解决了所有的问题。可不是,作家,这完全说得通,怎么他早没想到,在坎尼,甚至在巴黎的时候?这个主意,连甘提尼亚尼也要拍案叫绝。

邻居用眼睛搜寻他老婆,好为她介绍新来的作家邻居。

“啊,登陆……这段故事永远有得谈啊。我们襄龙,离这次行动远了一点。”

“这本书是对海军致敬,”费德不想在这个话题上纠缠,于是说,“还有,我和我太太准备办一次烤肉,借此认识认识邻居。”

“海军?我还以为登陆的只有美国大兵呢?”

“……我想谈整个*队军**,从海军开始。好了,别忘了烤肉啊?”

“你一定会有一章谈‘霸王行动’[1]?”

“……”

“有大概七百艘战舰,是吧?”

“星期五最好,下个星期,或者再下一个,你们一定要来。请帮我告诉大家。”

费德几乎是落荒而逃,开始后悔怎么不说是写小说的。

五点左右,放学了,华伦对那零用钱被抢的事还是不能消化。他可以用这十欧元来做……做什么呢,究竟?嚼口香糖,翻《网游战士》杂志,看一部对话中充斥干干干的美国电影,还有什么?他承认,换成些小乐子,这十欧元不算什么。可是,这十欧元变成羞辱、失去的尊严、痛苦,它的价值可就完全不同了。

走出学校的大门,华伦分别跟一群群的学生混了一阵,有些他认识的,又结交了些新的,握了一些手,跟毕业班的几个“老大”谈成了交易,他们主要是足球校队的。自从他们获得区域决赛冠军,他们就成了当地的宝。

“把他们最需要的东西给他们。”

十四岁的华伦从家里的长辈学到这一课。就像阿基米德说的“给我一个支点和一根杠杆,我就可以举起地球”,他更喜欢他们家传的修正版:“给我酒钱和一把左轮枪,我就可以统治全人类”。主要是时间和组织问题。要懂得彼此利用,凝聚向心力;懂得用心听,掌握每个人的局限,嗅出他们人生中的缺憾,估量填满需要的代价。只要把基础打得坚固,就能快速掌握权力。金字塔自己会建起来,而且会把他送上天。

目前,要先用胡萝卜,棒子很快就会跟着来。大部分的学生都已经出了校门,有几个到咖啡馆里混,有一小撮留在原地,等六点钟最后下课的一批。他们之中有七个人围在华伦身边。

他们的父母没钱让他们补习,最高的那个急需在数学课拿高分才能避免重修。最壮的那个,足球校队的右边锋,不惜一切代价要结交莱蒂霞的哥哥,现在站在华伦的右首。而那位他想结交的哥哥一心想有一张偶像保罗·罗西[2]的签名。1B的西蒙愿意出让,只要能帮他出口气——他跟那位选中华伦为下一个目标的家伙有过节。另外一个,被认为是校园怪咖,平常很温和,时而极端*力暴**,他巴望加入一个小圈圈,不管哪一个,好让他有归属感,摆脱永远被排斥在外的命运,华伦给他这个机会。最后加入的两个人不愿透露,华伦也懒得过问。

踢足球的那位知道那三个痞子下课后习惯的去处:一个小公园,被他们划为地盘,出入人等都要受他们的掌控。

不到十分钟之后,这三个小子都躺平了,其中一个还吐了一地,另一个痛得蜷曲在地上,老大则跪着,哭得像个孩子。华伦要他们第二天一大早八点拿一百欧元来。迟半天,就要加倍。这三人连连致谢,眼睛都不敢抬,以免再惹恼华伦。华伦知道,如果他愿意,这三人从此会成为他最忠诚的打手。他必须为愿意投诚的敌人留下这条出路。

这天晚上,他还没有完成组织的第一圈。其实面对这三个人,华伦一个人用棒球拍就可以搞定。对那些挡在他路上的人,他会回答,人生没有给他别的选择。

玛奇进了车站大道上的小超市,拿了一个篮子,过了旋转门,寻找新鲜食品区。她不想省事地给家人吃他们平常吃的东西,她想做一道奶油蘑菇肉片。跟费德不同,她是那种喜欢入境随俗的人。就像她会去了解当地建筑,看当地报纸一样,她准备研究一下当地料理,上桌时家人很可能不领情。出于反射动作,她到了面食部门:长面条五号和七号、绿色宽面、笔管面条,还有一大堆她从来不清楚用途的小贝壳面和细面条。她有些内疚,还是拿了一包长面条和一盒去皮西红柿,以免受到家里两个男人的非难。在去结账之前,她询问一名女店员,有没有花生酱。

“……什么?”

“花生酱。抱歉发音不标准。”

那位年轻女店员把经理叫了出来。他穿着蓝色工作袍,站在玛奇面前。

“花生酱,”她又重复了一遍,“Peanut butter。”

“我听懂了。”

跟每天一样,这个人早上六点钟就起床了,到店里检查刚送到的货,存放在仓库。然后看着员工打卡,给他们加油打气,迎接第一批客人。下午,接待了两位大盘商,又跑了趟银行。四点到六点,他自己亲手重整巧克力和饼干部门,把先前没补的货都补齐了。本来这一天一切进行顺利,直到面前出现这个他从没见过的人,问他要一样他没有的东西。

“你也替我想想,我不可能在仓库里放上所有人要的奇奇怪怪的东西。墨西哥酒、日本鱼条、新鲜鼠尾草、水牛奶酪、印度酸辣酱、花生酱,还有什么?好放在仓库里等着它过期、发霉?”

“我只是随便问问。对不起。”

玛奇往后面走去,为了一桩不值得的小事,引起这样的不快,让她很懊恼。这花生酱不是件紧急事,他儿子一向什么都能拿来涂面包,她只是想在开学这天让他高兴一下罢了。她完全能谅解店家的立场。观光客老是对食物提出些稀奇古怪的要求,找家乡口味变成怀乡或愚蠢沙文主义的直觉反应。她的美国同胞在巴黎大啖快餐,一年到头抱怨找不到家乡味的食物,她以他们为耻。她认为这是对法国极大的不敬,何况在她的情况,这是收容她的国家。

她在店里绕了一圈,不再去想这件事,把篮子装满了,又在饮料部门停下来。

“花生酱……”

“难怪美国有五分之一的人过胖。”

“可乐就已经……”

这声音就在附近,就在玛奇拿啤酒的货架后面。她忍不住听经理和两个顾客之间的窃窃议论:

“我对他们没有意见,只是他们自以为到哪里都在自己家呢。”

“当年是他们登陆的没错,但从那以后,干脆大举入侵了!”

“我们那一代,都要穿*袜丝**、嚼口香糖也就罢了,我们孩子这一代成什么样了?”

“我们家那几个穿得跟他们一样,跟他们玩一样的东西,还跟他们听一样的音乐!”

“最糟的,是他们吃的东西。我辛苦帮他们做他们爱吃的,可他们离开饭桌就直奔麦当劳!”

玛奇觉得很受伤。他们把她当成典型美国人,就是否定她融入法国社会的努力。她被她出生的国家剥夺了公民权,然后又被放逐,这是多残酷的讽刺!

“他们对任何东西都没有品味,这是大家都知道的。”

“没文化,我知道的,我去过。”

“你要是试试搬到他们那里去,看看会受到什么待遇!”

不怀好意的眼光,背地的指指点点,在公共场所引来的窃窃私语,离谱却无法辩解的谣言:玛奇实在受够了。这三个人的议论把这所有的委屈一股脑翻搅出来。而最讽刺的是,如果他们邀她加入讨论,她会同意他们的很多观点。

“他们想当世界的主宰啊?”

她不动声色,走向清洁用品部门,在篮中放了三瓶燃烧用酒精和一盒火柴,付了账,出来。

外面,最后一线阳光也开始暗淡,即将入夜了。员工显出疲态,顾客加快脚步,一切都很正常,在这三月的一天,将近六点时分,在这一成不变的沉闷气氛之中。

那么,收银员闻到的这股塑料燃烧的怪味儿是打哪儿来的?

一名女顾客突然发出一声惨叫。经理将眼睛从订货单上抬起来,这才看到橱窗上摇晃着一大块着了火的窗帘。火焰形成一片无法穿透的屏障,已经快速向商店内部蔓延。

一个搬运工人先反应过来,呼叫救火队。顾客纷纷找逃生门。收银员们不知什么时候都不见了。而那位经理,长久以来他早已把商店当成自己的家,他动弹不得,眼前大火红色金色的反光把他吓呆了。

襄龙救火队的志工没办法救出护棚,也救不出货架、商品,什么都救不出来,除了一箱已稍受损的苹果。

贝儿和几位同班同学在学校最后一道铃响时离开学校。还有几个人抓住铁门,口里叼着烟,手里握着手机,好整以暇地不急着回家,其他人都尽快离去。她跟艾丝泰和丽娜一起走了一段,然后就一个人毫不迟疑地走上佛西元帅大道。贝儿是那种走路时抬头挺胸、步履轻盈的人。她永远对路途上可能发生的一切高度好奇,相信远方永远比脚下更美。这很可以反映她的性格:勇往直前,对自己和别人都充满信心。跟弟弟不同,她心里不曾留下童年和过去伤痕的阴影。她对过去保持距离,不让过去绊倒她,即使在最艰难的时刻。许多像她一样命运在旦夕之间翻转的人,缺少这种力量。也许只有她自己知道她的力量是从哪里来的。即使她到今天还在承受这大地震的余荡,但她从不让受害者的身份影响到她。她的时间不浪费在懊恼过去,而在打造未来,虽然她还有很多障碍需要克服,但没有任何事、任何人可以阻挡她。

一辆银灰色“雷诺5”突然停在她身边,车里的年轻人想引她注意。是两个毕业班的学生,就是下午看红乳罩飞舞看得呆若木鸡的两位。从那时,他们就打定主意要认识她,对她表示欢迎,带她在城里逛逛。

“不必,谢了!”

她继续往回家的路走,第一天上学就有人盯梢,她觉得有趣。其实她完全不需要担心自己的魅力。从一出生,她的魅力就无人可挡。连给她“贝儿”(美丽)这个名字的父母也没料到她会长得如此出众。这么一个字里有太多意义。他们怎会想到在法国,这样一个名字会带给她麻烦?那时,玛奇和费德连法国在哪里都还不知道呢。

“Please, please,美国小姐!”

眼看甩不掉他们,贝儿开始犹豫该走哪条路回家。

“她住在哪儿?”

“法佛利街。”

“是那个方向,上来吧,我们送你回家。”

她上了车,坐在后座。

两个男生突然不做声了。他们没料到她会答应。从一开始就认定她会拒绝,这意外让他们噤声不语。或许这妞儿很容易上手,不像其他那些那么难缠?到底美国人各方面都先进多了,特别在善良风俗方面。两人偷偷交换眼光,开始做美梦。

“喂,我们这是在绕远路了?”

他们不回答她的问题,只一味问她在襄龙的生活种种。他们远比贝儿紧张,讲个不停,鬼扯胡缠,装得世故,要表现得像个男人,她对这些幼稚行径只觉得好笑。来到维纽雷森林边,一个可以直通布列塔尼的国道旁,车子减缓速度……

“怎么停了?”她问。

夜色突然降临。两个男孩的油嘴滑舌渐渐变成可疑的安静。贝儿再度要求他们送她回家。两个男孩下了车,小声叽咕了几句。如果运气好,他们或许不需花太多气力,一切就会像电影里一样,可以跟这新来的亲亲嘴,说不定还可以搂抱一下,他们还不清楚会如何进行。万一行动不成功,就装无辜。贝儿正在想象回家以后的情景:一大堆纸上作业才能完成缴给学校的档案,整理课表,跟弟弟的对照一下,在课本上贴标签,把缺的东西开列一张单子,夜晚会很长很无聊。她靠着一面车门站着,两手叉在胸前,等这两个笨蛋中哪一个先觉悟,今晚的出游到此为止了。

两个人想靠近她,其中一个把手放在贝儿肩上。她绝望地叹了口气,弯下身拿起后座上的网球拍,以非常利落的正手攻球,把球拍轧烂在猴急的那位的鼻子上。另外一位被她如此自然又如此*力暴**的动作吓呆了,向后退了几步,仍无法躲过她的一记反手球,耳朵差点被刷掉。

等他们两个都倒在地上,满脸是血,贝儿才在他们身旁蹲下,用护士的温柔动作检视伤势。然后又找回她无辜的微笑和对全人类的善意。坐进汽车,她回过头,对那两位说:

“你们两个,就凭你们这一手,那把妹是永远无望了。”

她发动车子,重新开回国道,一边吹口哨,一首柯尔波特[3]的曲子,然后在离法佛利街大约一百公尺处,将车子丢了,走路回家。在大门处,跟母亲会合,她拿过母亲手上提的一个食物袋。华伦突然也蹿了出来,三人一起进了屋。

费德,一只腿跪在地上,正在用肉酱喂狗,看到全家到齐,一点也不惊讶。问道:怎么样,今天有什么新鲜事?

三个人好像事先演练过一般,齐声答道:

“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