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发现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该2病例行动轨迹为: 确诊病例 11月25日,7:00左右从孔家村家中出发,驾驶吉CRF283货车下乡收旧滴灌管带;7:47至孔家鑫顺超市购物;8:00左右至花都古拉四合屯嘎查;9:00左右至科左中旗都日本亚莫嘎查;10:00左右到花都古拉腰营子嘎查,下午13:00左右到舍伯吐韩家窝堡村;17:00左右至科尔沁区庆和镇顶合兴村太平河路口第二家店铺将所收购物品卖掉;18:00左右返回到孔家村未外出。11月26日,7:40左右,驾驶吉CRF283货车到钱家店派出所路南中国石油加油;9:00左右前往二十八户村,接触铲车司机,随后至大林镇二十八户村宏利超市购物,10:17付款;13:00左右到协代苏木扎来希伯嘎查;15:00到前努日木村并住宿。11月27日,7:00从前努日木村出发,8:00左右至科左中旗罗家窑嘎查;11:00到努日木镇六户村收货,在镇政府后院停留过;到煤场过泵(在派出所路东);12:00到巴彦柴达木嘎查供销社附近丽丽小吃部路边摊购物;13:24返回到丰田镇路南中国石油加油,期间接触加油站工作人员,路过莫力庙收费站交费;14:30到开鲁大民节水滴灌厂卸货;15:00左右至开鲁东风镇胜利汽配,期间接触修理工;17:00左右到孔家村,18:00到学校门口旋转小火锅店就餐,20:00左右返回家中。11月28日,7:00到孔家村大义抻面馆就餐;8:40至钱家店镇晓东汽修,10:00左右离开;返回途中10:30左右在镇西道南轮胎店问价。 无症状感染者 于11月24日乘坐K996次列车(8车18号中铺)自海拉尔返回通辽,于22:11下车后打车(车牌号蒙G0Y665)回钱家店孔家村家中,至11月28日无外出。
为精准做好我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现对全区广大居民提出如下疫情防控建议:
一、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动态及发布的病例轨迹信息,11月24日以来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返(来)我区人员特别是与病例轨迹有重合人员,要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及属地疾控中心报备,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主动报备是公民的社会责任,如不报备、隐瞒行程或不积极配合疫情防控措施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二、请广大居民近期非必要不出区,不去中高风险地区,确须出行的,往(返)前要向所在社区、村屯(林场、管护区)和单位报备,同时做好个人防护。离开边境县(市)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公职人员要带头作表率,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三、国内疫情风险地区返(来)我区人员,要于抵达前3天由本人、亲属或用人单位向所在社区、村屯(林场、管护区)报告,包括人员姓名、联系方式、抵达时间、交通方式、健康状况等信息,社区、村屯(林场、管护区)、用人单位、亲属要对相关人员落实行前防疫健康教育,提醒其做好体温测量及途中个人防护,抵返我区时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无报告的落地即检,抵达后要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鼓励居民群众举报境外和国内疫情风险地区返(来)我区人员线索,对查证属实的给予2000元现金奖励。
四、广大居民要密切关注自身、家人及周围人员健康状态,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不要采取自行吃药、打针等自我治疗方式,要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步行或乘坐私家车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医,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和接触史。
五、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严格落实院感防控及住院病区封闭管理制度,对就诊者严格测温、验码,加强门诊急诊患者、住院患者流行病学史问诊,发现异常人员要立即进行核酸检测,并落实留观措施;各类药店要加强“沃填报”监管,社区要对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药品人员管理到位。
六、全区交通“两站一场”、景区景点、酒店宾馆、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影剧院、餐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管控,防止人员聚集,要严格落实入口处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检查口罩佩戴情况等防控措施,并做好手部消毒、环境消毒和通风换气等工作。
七、请广大居民充分认识接种新冠疫苗既是为个人健康负责的需要,也是应尽的社会责任。符合新冠疫苗第一针、第二针和加强针接种条件、无禁忌症的居民,要积极响应号召,做到应接尽接,共筑防疫安全屏障。
八、请广大居民要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使用公筷公勺、注意咳嗽礼仪,做到非必要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去往公共场所时,要坚持佩戴口罩、扫码、测温防疫“三宝”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九、请广大居民在取送快递包裹、邮政快件等时,要做好手卫生和物品表面消毒处理,暂停从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邮购、代购物品,如商家私自邮购、代购物品,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引发疫情传播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倡导健康生活方式,食物烧熟煮透,不吃生冷食物,减少疾病感染风险。一旦购买涉疫食品,要及时向社区(村屯)或属地疾控中心报备,并配合采取处置措施。
十、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和相关措施,共同营造科学防治、理性应对的社会氛围。
漠河市疾控中心:0457-2887278 13504561559
呼玛县疾控中心:0457-3513504 13846565892
塔河县疾控中心:0457-3663222 13091741772
加格达奇区疾控中心:0457-2127028 13845799558
松岭区疾控中心:0457-3321574 13604872686
新林区疾控中心:0457-3181625 18724572125
呼中区疾控中心:0457-3436404 13845725802
大兴安岭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