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和“西”本是方位词,代表东方和西方。放在一起连用就是指物品。我们在商场购物叫作“买东西,那么同样代表方位的“南北””为什么就不能指代购买的商品呢?

一种说法是,买东西起源于我国古代的周易学说。依据阴阳五行的理论,东西南北四个方位代表木金水火,即东为甲乙木,西为庚辛金,南为丙丁火,北为任奎水。东西指的是金木,属于实物,具有实实在在的价值;南北指的是水火,没有具体的形状,代表的是虚无。在古代,人们购买商品使用的器皿是用竹子制成的。这种器物装水会漏掉,装火会被焚毁。所以人们所购之物只能叫“东西”,而不能叫“南北”,否则就意味着将“水”和“火”装进竹器中,那么后果就可想而知了。

另一种说法是,“买东西”的说法跟唐朝的“东西二市”有关。在大唐盛世,我国的集市贸易极为发达,作为国都的长安城不仅是政治权力的核心,而且是我国经济贸易和文化交流的重心,同时又是国际化大都市。长安城包括宫城、皇城和郭成三个组成部分,城市的东面和西面是手工业和商业的主要聚集地。人们购物常常在东市和西市之间往返,所以“买东西”就成为了购物的意思。

这两种说法相比,第二种说法更有道理。虽然阴阳五行学说多我国城市规划产生深远影响,古代街道南北方向多是畅通的河渠,很多房屋都是“坐北朝南”;但东西代表的是实体,城市的商业大都集中在东西方向,变成了“东西二市”,百姓的日常生活与贸易活动息息相关,故而购物叫作“买东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