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鄂城区农业配送 (鄂州农业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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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城区关于实施农业生产资料配送制度的通知

为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春季农业生产,真正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保障农业生产资料(种子、肥料、农药、农膜等)供应和运输畅通。现就实施农业生产资料配送制度通知如下。

一、代购配送时间

疫情期间配送。

二、代购配送要求

经镇(街)级指挥部风险评估,在确保能防控、不扩散的前提下,由区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城区批发经销商开展农资配送。

三、代购配送方式

(一)由区农业农村局将全区疫情期间农资经营点相关信息提供给各镇(街),由各镇(街)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公布实施。

(二)城区批发经销商代购配送车辆市里已经办理通行证,负责将农资、种子等配送到镇(街)网点。

(三)各农户根据需求到村委会登记,由村委会统一开具代购证明,委托镇(街)网点采购,配送到村委会,由村干部发放到农户。

四、代购配送工作联络人员

鄂城区农业农村局联系人:熊新舟 13669013950,监管举报电话:0711-3895536

附:鄂城区疫情期间农资经营批发商名单

鄂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3月5日

鄂州市鄂城区农业配送 (鄂州农业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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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畅通疫情信息沟通渠道,及时回应市民关切,现将鄂州市疫情防控期间市民诉求受理热线电话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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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城区封闭管理期间涉及生活物资调配等问题请联系所在社区,各社区联系电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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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流行,请市民加强防护,如有发烧等症状请及时到如下发热门诊就近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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