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交税、办营业执照、贴标签……《电商法》出台,代购要凉?

“估计只能改行啦。” 谈到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商法》)时,一名从事了两年澳门代购生意的张小姐向记者感慨道。

近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电商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第二章第九条明确提出将微商、代购纳入监管范围,引起了电商经营者的广泛争议,有舆论直呼代购从此“凉凉”。

小代购要转行

“又要交税,又要办营业执照,还要贴标签,我们这些小代购肯定不做了。”一名家住香港、在广州上大学的代购者小欣这样告诉记者。根据《电商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而许多“活在”朋友圈的代购则被这三关卡死。小欣说,她只是一个业余代购,节假日在香港与广州之间来回穿梭,一个学期跑两三趟,顺便在朋友圈看看有没有需要香港药品和化妆品的。

小欣坦言,她只是做一些“小买卖”。像今年7月,她来回跑了一趟,只做了8个单,一个单子只赚几十块到两百块。有时如果碰上很熟的朋友,那这个单子基本上就没什么可以赚的了。小欣家住旺角,如果需要去铜锣湾采购,她也不会去,“来回车费要20多块,划不来”。

除此之外,也有不少人在朋友圈吐槽,难道自己出国旅游代购也要办营业执照?其实这种担心大可不必。京衡律师上海事务所副主任邓学平表示,个人如果以互联网为平台,以营业目的进行代购,根据《电商法》也需要依法注册,办理营业执照。但根据《电商法》第十条的规定,零星的帮助亲朋好友代购,即使有盈利,也不需要注册。

而个体微商从事代购行业,虽然属于《电商法》的管理对象,但由于其信息发布的半公开性质——仅朋友圈好友可见,后期如何规范执行也存在诸多疑问。

邓学平向记者表示,如果以代购为业,属于《电商法》中的经营者,纳入法治监管很有必要。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着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以及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

“线下绝大多数经营主体都需要注册,不可能说以代购为业就不需要注册。依法注册是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政府依法监管所必须的条件。”邓学平表示,是否办理营业执照,直接去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即可查询到。

但外界预估,如果没有人主动投诉,则很难对经营不规范的微商加以处罚。

大鱼吃小鱼,是市场规律

不同于朋友圈代购情绪的萎靡和对行业发展前景的悲观,淘宝的一些知名代购在新法规出来后,对代购行业及其自身的未来充满希望。

2012年开始在淘宝兼做德国和日本美妆食品代购的某店铺老板透露,《电商法》的出台是对代购行业的支持。正规的、本就具有营业执照、食品执照的代购是不会受太大的影响的,做假货的必受重创,正规的小型代购可能会因为突然上升的经营成本而难以为继。

近年,代购业内的黑幕屡屡被曝光,水货、假货充斥市场,正品难寻。上述淘宝代购老板透露,《电商法》的出台,假货代购将被取缔。代购张小姐告诉记者,水货很便宜,老板打着直运、*税漏**的旗号牟取暴利,但是中间假货不少。“《电商法》出台,以后假货水货会减少,但是也无法完全避免。”

据淘宝一知名韩国代购介绍,他们做的代购规模比较大,拥有相对充足的资金储备,有专业的采购环节和人员,法律出台以后还可以根据成本和税收,适当地提高价格,但是小型代购盈利较少,客源较少,一旦提价,将面临无人购买的风险。

纳税成为代购者头疼的问题。《电商法》第十一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申报纳税引起一些小的代购者恐慌,他们表示自己代购所得利润本就有限,缴税后存在倒贴钱的风险,小规模的代购者可能难以为继而退出市场。

从事澳门代购生意的张小姐告诉记者,在新法规未通过之前,她们就赚得不多,收入主要是汇率差价,而如果要交税,那么他们可能还需要“倒贴”。澳洲的一位学生*党**代购也表示,小代购赚不了多少,新开的微信只有七八十个好友,也只做认识的人。“有得赚就做,没有就不做吧,我们也不靠这个吃饭。”

邓学平认为,缴税是市场经营者的义务,如果小的代购因为交税而退出,对大的代购商来说则是一大利好,有助于推动经营规范的大平台壮大。“大鱼吃小鱼,是市场规律。”他说。

【记者】项仙君 实习生 霍嘉敏 杨柳 邓璞

【校对】叶剑华

【作者】 项仙君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南方号~深度~南方探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