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县检察院案件 (清远阳山检察院)

什么是“消”字号产品?

“消”字号,是指经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批准的卫生许可证号,格式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卫消证字(发证年份)第XXXX号。“消”字号产品不具备任何治疗效果,主要作用是杀菌,属于卫生消毒产品,包括消毒剂类、消毒器械类、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等。“消”字号产品的审批相对容易,检测指标主要是杀菌作用,企业无须标出产品所有成分。

“家长购买了‘嗳婴树’品牌的‘益芙灵多效特护抑菌霜’给宝宝使用,没想到使用两个月后,仅5个月大的宝宝却变成了22斤的‘大头娃娃’,出现‘发育迟缓、多毛、脸肿大’等症状。原来,涉事的‘消’字号产品‘益芙灵多效特护抑菌霜’含有激素成分氯倍他索丙酸酯。”

检察官发现,近年来,“消”字号产品乱象屡屡发生,一些生产企业为追求经济利益,在抗(抑)菌剂中非法添加化学药物现象,或是在产品标签、说明书作出不符合规范的标注,对药品安全和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侵害。

为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开展“消”字号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问题专项监督工作部署,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今年4月份以来,阳山县检察院积极部署开展“消”字号产品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阳山县检察院,广东省清远市阳山县检察院

部署开展“消”字号产品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深挖线索,联合阳山县市场监督部门实地走访

5月初,阳山县检察院通过联合阳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执法检查以及自行实地走访的形式调查了阳山县内部分大药店、母婴店等商家经营“消”字号产品情况。检察干警与阳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共同查阅了商家在售“消”字号产品的检验报告、生产厂家的企业资质文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等资料,查看了“消”字号产品的标签说明书,重点查看是否存在添加违规制剂,产品介绍是否存在虚假宣传或夸大宣传产品效果,是否标注有无检验依据的使用对象、使用剂量和与药品类似用语等违法违规现象。检察干警共清查了50多种“消”字号产品,发现阳山县内多家商铺在售的 “(秀极)湿毒止痒灵”抑菌剂、“百甲灵”抑菌剂等11种“消”字号产品,其标签说明书在使用方法处标注有与药品类似用语、无检验依据的使用剂量,标注用于人体特定部位,以及标注了各种疾病名称和疾病症状,不符合《消毒管理办法》《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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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走访

检察出手,公益诉讼督促整治“消”字号乱象

阳山县检察院认为,消毒产品并非药品,不具有治疗及预防疾病的效果,在该案中,所涉消毒产品的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范,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给消费者带来健康风险,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根据《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消毒管理办法》以及《消毒产品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等规定,阳山县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全面履行辖区内的消毒产品卫生监督职责,而阳山县内部分药店、母婴店存在销售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范的消毒产品,反映出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未全面依法履职。据此,阳山县检察院向阳山县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其: 一是 加强对阳山县“消”字号产品的监督管理力度,加大对消毒产品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的频次和范围,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是 定期对消毒产品经营单位相关人员开展消毒产品法律法规及标准等相关内容培训。 三是 积极向公众开展消毒产品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对“消”字号产品的认识,提高维权意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阳山县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明确表示,将及时落实整改,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阳山县检察院,广东省清远市阳山县检察院

核查发现的违法违规“消”字号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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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发现的违法违规“消”字号产品

民生无小事,下一步,阳山县检察院将加大对药品安全领域的关注力度,持续跟进涉案行政机关的整改情况及效果,助力保障“消”字号产品的市场秩序,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以实实在在的办案效果守护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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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温馨提醒:

购买“消”字号产品需注意:1.“消”字号产品是经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批准的卫生许可证号,属于卫生消毒用品范畴,产品主要有杀菌作用。治疗疾病应当咨询正规医疗机构和药房,并认准“国药准字”。2.索要购买票据,及时举报违法违规销售“消”字号产品,提防“小药膏,大隐患”。

来源:阳山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