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两男子制销假冒“华为”手机 涉案110万元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下面这两个男子做的事就不光彩了。为了牟取暴利,他们竟然想到了制造、销售假冒品牌手机。短短五个月的时间,人均非法获利26万元。不过现在这两个男子都后悔莫及了。

公诉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特别严重,又销售该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被告席上,这两个被告人就是制造并销售假冒品牌手机的当事人。其中的杜某是萍乡本地人,毛某是湖北人。因涉嫌犯有假冒注册商标罪,昨天在萍乡市看守所,正式通过网络接受安源区人民法院的开庭审理。

庭审中,两被告人交待说,去年4月,看到眼下的华为品牌手机倍受市场欢迎,为非法牟取暴利,他们想到了制造假冒的华为牌手机。在网上购买了印有HUAWEI字样的手机屏幕框、入网许可标识、手机贴标、充电插头和手机包装盒等配件,通过更换这些配件和刷机,将一些廉价的小品牌手机改装成了华为品牌手机。并在拼多多、淘宝等网络平台进行销售。

去年8月,萍乡市公安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执法行动,一举端了他们的制假售假窝点。当场查获了一千多部小品牌手机,以及大量用于制造假冒品牌手机的配件和一百多部完成改装的假冒手机。
公诉人:两人的交易成功金额共计110万多元,杜某、毛某各获利26万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提交的量刑建议是有期徒刑3年5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两被告人均表示认罪认罚。

被告人 杜某:希望法院能念在我是初犯,希望轻判下
被告人 毛某:我对法律认识不够,请法院从宽处罚。我要改过自新。
庭审结束后,法院宣布将择日宣判。
安源区人民法院主审法官 李德建:他是未经注册权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按销售金额,如果是五万元以上就构成犯罪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拘役,并处罚金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是三到七年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是非法销售金额在25万元以上的。
玩制假售假伎俩,真可谓是得不偿失!这也是一个深刻的教训,两个被告人要好好改造,重新做人。
来源:这里是萍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