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登峰案件 (黄登峰黑恶势力宣判视频)

京山市黄登峰涉黑案件宣判结果,黄登峰案子

李柬/绘

“黄登峰在一次聚众斗殴中用*力暴**将当地一混社会、名气比他大的‘大哥’降服,对方不仅赔礼道歉,还请客吃饭,这让他在屈家岭当地的所谓江湖地位一下子跃升为‘大哥大’。”

昨日,沙洋县人民法院审理黄登峰涉黑案的法官解析,黄登峰为达目的,往往不择手段,心狠手辣。

时间回溯到20年前的一天,黄登峰的一位朋友请他帮忙,跟一人打声招呼,让其不要再欺负自己的弟弟了。

原来,黄登峰这位朋友的弟弟在跑当地至武汉的客运线路,与同跑该线路的当地一客车司机为客源的事常发生摩擦。让他们忌惮的是,对方弟弟是当地混社会的“大哥”,“名声”比黄登峰大。黄登峰应诺后专门跟对方打了招呼。

让黄登峰没想到的是,对方并未把他的话放在心上。一段时间后,对方在一次酒后对黄登峰朋友的弟弟再次动手。黄登峰得知此事后,提着*刀砍**,带着“小弟”直奔当地汽车站。黄登峰赶到时,对方正对他朋友的弟弟动手,还砸破他朋友弟弟的客车玻璃。

黄登峰冲上前踢了对方两脚,打了几拳。对方看黄登峰提着刀,没敢还手就跑了。

此事并未就此了结。次日,黄登峰接到干妈的电话,被他打的人的弟弟带人提着武士刀到干妈家找他。

黄登峰认为对方不讲“江湖规矩”,还跑到干妈家找人,他决定与对方决一雌雄。随后,他提着一把*刀砍**带着3名“小弟”一起反找对方。

没多久,双方在当地街头遭遇,黄登峰持*刀砍**与对方持武士刀的两人对决,其他未持械的3人站在一旁观看。以一对二,黄登峰似乎占下风,他的手、耳朵等部位受伤,但他没有逃跑。其间,黄登峰打落对方一把刀,他的“小弟”捡起刀砍了对方“大哥”一刀。这才扭转局面,降服了对方。

事后双方表示互不追究,对方还向黄登峰赔礼道歉,请客吃饭。

当年,虽然双方都动了刀子,但很快双方又“消失”了,也就未引来警方深究。黄登峰涉黑案东窗事发后,警方专案组细挖深耕查明相关事实,以涉嫌聚众斗殴罪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其他涉案人也受到相应处罚。

纵观黄登峰聚众斗殴案,与其说是偶然事件,倒不如说这是一次他提升自己所谓江湖地位的非常手段,在他向警方交代的一段对话中显露无遗。

警察问:“你认为这次跟对方打架对你有什么影响?”

黄登峰答:“因为当时对方在屈家岭混社会的名气比我大,我当时带着人把对方砍得求饶,而且最后对方还向我道歉,这让我在屈家岭混社会的名气一下子就变大了,让我上升到屈家岭混社会名气最大的行列。别人都知道我黄登峰的狠,就都不敢跟我作对了,很多混社会的人也都愿意跟我了。”(荆门晚报通讯员 张兵 田峰)

相关链接:何为聚众斗殴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在实际生活中,聚众斗殴犯罪可以是在公共场所,例如在公园、影剧院中,也可以是发生在较僻静的私人场所。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