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春晚小品《装修》让大家捧腹大笑,巩汉林饰演的房主找来黄大锤为他的9号新房装修,在“80,80,80”的口号下房子被砸得千疮百孔。结果,门牌号搞错了。黄大锤砸的不是房主家的9号,而是林永健家的6号房。无独有偶,四川德阳的杨先生和邻居李女士也遇到了同样的事情。

一、事件概要
四川德阳,杨先生在罗江县购置新房一套,因工作原因没有及时入住。3月份,在绵阳工作的杨先生想起自己在罗江县某小区购置的7栋502房子,抽空回来看看准备装修。等杨先生到了小区售楼部收房时,惊讶地发现空置的新房居然已被人装修入住了。为了证实这件事情,杨先生敲开房门,发现确实是自己购买的房子,不过房间号却由之前开发商标明的502变成了501,而入住的人正是自己的邻居李女士。杨先生认为李女士没有仔细审查购房合同的户型、方位,要求李女士返还房屋。李女士哪愿意,表示自己是拿着物业给的钥匙打开标着501号的房屋,并且花了十几万装修,哪能说搬就搬,其中的损失谁承担?

据李女士诉说,今年春节前该房屋装修已经接近尾声,就等把窗帘安装好就可以入住过年了。安装窗帘的师傅根据李女士提供的501房间号在单元楼门处按门铃,却没人答应。于是,又按了502的门铃,没想到响的却是501家。师傅跟李女士说:“你家是501,怎么门禁是502呢?”李女士一头雾水,就赶紧下楼去看,按门禁门铃果然是502。李女士半信半疑地拿出钥匙,上面的贴条还在,明明白白写着501。李女士有些纳闷了,以为是门铃错了,可上下楼查看,发现楼上对应位置的门牌号是602,楼下是402,唯独这层是501。事后,李女士才了解到是开发商将门牌号贴错了!没办法,既然已经花了十几万装修好了,也就在春节来临之际搬了进去。

杨先生找到开发商,要求开发商出面处理,当初选房费了一番心思,在入户看了现房后,才决定买下位于7栋2单元5楼右边的502号住房,现在房屋已被别人装修入住,开发商得给出解决方案。开发商说是物业这边把钥匙搞错了,但是物业说的当时开发商把门牌号贴错了。
经县房管局、当地政府出面协调,两位当事业主与开发商达成了初步一致意见:杨先生退房、开发商退还房款,另外,开发商、物业公司和李女士共同补偿杨先生4.5万元,其中开发商承担2万元,物业承担1.6万元,李女士承担9000元。
二、法律分析
问题1:杨先生有哪几种救济途径?
因开发商工作疏忽导致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向杨先生交付房屋,开发商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杨先生可以选择退房或换房。本案中,杨先生选择退房,开发商应退还杨先生的全部购房款和相应利息,并承担杨先生因此纠纷形成的交通费、误工费等其他损失。
问题2:为什么本案中物业和李女士也承担了相应责任?
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管理者,应当熟悉楼栋各户型设置,在向业主交付房屋时核对房间号和钥匙是其职责范围,对于开发商贴错门牌号的情况应当及时发现并告知业主。在本案中物业没有尽到管理义务,存在重大过失,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李女士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房屋时装修房子时应该知道自己房屋的位置,且购房合同已标明房子平面图和坐向及方位,李女士未尽审查义务,也存在一定过错。由于开发商和物业为主要原因,可适当减轻李女士责任。

问题3:李女士的损失的9000元只能自己承担吗?
开发商和物业向李女士交付房屋的过程中未尽到基本的管理责任,李女士有权就其遭受的损失向开发商和物业另行追责。
三、法条链接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第二百八十七条 业主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业主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请求其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六百二十条 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限内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限的,应当及时检验。

艺术源于生活,像这样装错房屋的例子不止一个。置业是百姓生活中的一项大事,出现这样的乌龙的确是不应该,作为房地产开发商和物业应当尽到自己职责,不能将自己的失误让业主来承担。
对于此事,您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