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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欲薰心,5人“编织”起特大卷烟*私走**网

威海网讯 (记者 赵树一 通讯员 李向阳)无业男子梁某“一手托两家”,一边购买“水客”从境外夹带入境的韩国卷烟,一边通过互联网和微信寻求下级代理,将*私走**卷烟销往全国各地,从而形成*私走**、批发、零售的地下销售链条。

该案为威海市区*草烟**专卖局和威海海关缉私分局联手侦破,属于典型的“水客*私走**案”。涉案5人因犯*私走**普通货物罪,被法院依法判刑并处罚金,3月21日,该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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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批*私走**卷烟牵出庞大地下销售网

2014年7月,一名叫梁某的无业男子因涉嫌*私走**香烟,被市区*草烟**专卖局稽查大队盯上了。当年7月和9月,*草烟**稽查部门先后查获了两批来自韩国的*私走**卷烟,合计9万余支,经查,幕后遥控这些卷烟运输的正是梁某。

*草烟**稽查部门审理认为,这两起*私走**卷烟的案件背后,一定存在着一个庞大的*私走**卷烟销售网络,梁某的行为已涉嫌*私走**犯罪。鉴于此,该部门随即启动与威海海关缉私分局的联动协查机制,将涉案线索进行移交,双方成立联合专案组开展侦破工作。

经细致摸排,专案组基本锁定了梁某与他人用来实施非法交易的银行账户,进一步摸清梁某的“上线”和“下家”的一些情况。

在这个*私走**卷烟销售网络中,梁某类似“中间商”,他从一个叫刘某的“水客”头目那里获取*私走**卷烟,再通过自己的网络向下层批售。

梁某这个人挺狡猾,他躲在幕后遥控着卷烟的非法运输,并通过淘宝网和微信将*私走**来的卷烟,销售给上海、福建等地的“下家”,但其中的大部分销往了辽宁大连,在那儿他有一个固定的合伙人和非法销售渠道。

“水客”头目以“蚂蚁搬家”的方式*私走**

在案件侦办过程中,梁某因通过微信销售非法*私走**的卷烟,被烟台警方抓获。得知此信息后,专案组采用“*管双**齐下”的方法,一方面布控抓捕梁某的“上线”刘某,一方面派员赴烟台协调移交梁某事宜。

2014年10月24日,文登籍男子刘某走出威海港国际客运中心时,迎接他的是海关缉私人员和一副冰冷的*铐手**。后查明,他组织“水客”当天从韩国*私走**过来卷烟8万余支。

据刘某交代,他多次前往韩国的免税店购买免税卷烟,然后利用自己组织的38名“水客”,采用“蚂蚁搬家”的方式,将卷烟超限量夹带入境,而后藏到他在威海港附近的一处出租屋内进行二次包装,再销售给梁某、陈某等两条线上的“下家”。几天后,在文登区某小区里,陈某被专案组抓获。

经协调,烟台警方很快将梁某移交给专案组。经审查得知,梁某以前受一个韩国籍朋友委托,收取自韩入境的卷烟,并以物流快递发给指定的“客户”。干了几次以后,梁某发现这项“业务”利润挺大,就自己联系了“水客”头目刘某,合谋销售*私走**卷烟,一个地下网络由此形成。

5人不到一年*私走**的卷烟价值280多万元

调查结果显示,有了刘某提供的“货源”以后,梁某开始通过淘宝网店和微信经营自己的“地下市场”,先后在上海、福建等地找到了“下家”,但他最大的一个“下家”刘某某,则隐藏在辽宁大连。

2014年10月29日,在大连市甘井子区的一所民居内,专案人员对刘某某亮出执法证件,并从其住处查获*私走**卷烟2万余支。据调查,刘某某有自己的网店,并通过网店销售*草烟**制品,梁某发现他开网店卖烟以后,主动与之联系,表示可以提供韩国卷烟,两人达成交易共识。

至此,这个地下售烟网络已浮出水面:刘某经“水客”*私走**入境的卷烟,通过梁某快递给刘某某,再由刘某某销售至全国各地;而刘某发展的另一个“下家”陈某,则将*私走**卷烟提供给威海本地的消费者。在此过程中,刘某的妻子也参与进来,和丈夫一起为陈某提供*私走**卷烟。

据查证,2014年初以来,这个犯罪团伙按照各自分工*私走**销售韩国卷烟,涉案值高达280余万元。经法院判决,刘某、梁某等5人均以*私走**普通货物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缓刑、并处相应罚金。目前,该判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