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小杨哥被王海打假已经过去了三天,从涉事企业回应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再到小杨哥转发厂家声明。后来又引起央媒关注,称“不能总以下架了之”。再到昨日的市场监督部门介入。事情越发变得扑朔迷离。15日,王海回应,已经有上百名消费者参与维权。并且发微博表示,辛巴主动退一赔三,罗永浩老师退一赔三,问小杨哥还等啥。并在今天又发“打假小杨哥之罗蒙牌防水外套”,称“外套防泼水黑科技、防风拒水根本无防水效果。”


打假的背后,到底存在怎样的利益链条,今天我就给大家细说一下职业打假人的前世今生。
本人之前发文提到过,我曾在一个连锁商场工作过几年。那些年,经常遇到有顾客购买不符合标准的产品,然后进行索赔的例子。印象最深的就是两位女顾客购买了十几万元的皮草。她们是在辽宁省内多个企业的同品牌专柜购买的同一款衣服,后经检测,衣服里侧面料与含量不符合吊牌成分。当时我记着企业有“假一赔十”的承诺,遂被要求赔偿商品十倍的补偿金。后来经过集团公关部和客服共同努力,花了少部分钱把二人打发走。

还有一次就是德芙巧克力事件。食品商场由于储存不当,导致生了虫子。一位客人买了90多元的德芙巧克力,买完后打开发现里面起了虫子。但是这位客人并没有第一时间找到售后,而是直接回到柜台,又购买了价值800多元的巧克力。然后拎着就上楼找大领导了。直接要求十倍赔偿。后来也是经过协商,赔偿了几千元购物卡。不过当时应该还没出台《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这个规定,因为当时不承认知假买假这一举动,所以商场也会通过所谓“知假买假等同于知法犯法”等自无须有的言语,来试图与顾客周旋,并企图减少所需赔偿的金额。
而2014年出台了这个规定后,明确指出:“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所以,各大厂家以及终端零售商开始自检自查,避免职业打假人通过知假买假,故意购买而要求赔偿的事件发生。

再后来,网上就出现了“职业打假人”这一职业,他们有着丰富的鉴别经验与对应品类相关的法律知识。通过发现和购买各大实体店与商场那些不符合规范的产品,而进行索赔的职业,假一赔三或者退一赔三就是那时候开始,通过媒体大量的报道,被众人所知的。而这个退一赔三,早就写进了消法,只是当时人们维权意识并不强。

再后来,就出现了真正的职业打假人,他们看不上退一赔三的“蚊子腿”,而是掌握大量的证据之后,直接向厂家或者经营者索要类似于“封口费”之类的赔偿。少则几千,多则几万十几万不等。因为大多有问题的产品都是百货类服饰的商品,从床品服饰的成分不符合吊牌,到百货类的“三五”无产品等等。他们通过检测、分析,取得完整的证据链之后,便会要求厂家及时给予封口费或者及时公关,否则就会曝光产品,退货事小,口碑事大。所以很多厂家都会硬着头皮给予一笔不小的封口费,一来维持自己在顾客心中的形象。二来也能避免大规模的退货赔偿,造成口碑、金钱尽失的局面。

对于职业打假人的评价,在社会上有两种声音。第一种,扮演的是对批发业零售业的一种督促,或者监督的角色。他们是悬在造假者头顶的一柄利剑,如果有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他们就会及时出现,维护大家的消费权益;第二种声音就是专门靠抓漏洞,钻空子来获取利益的一群人,他们为的只是获取丰厚的“公关费”,而不是真正的为消费者着想。当那些头铁的厂家不给钱,他们才会以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身份出现,公布证据,并且联合消费者进行退一赔三的维权。
“存在即合理”,所以,大家权当看看热闹就好。涉及到自己的大利益,果断拿起法律的*器武**维护自身权益。不涉及或者涉及到小的,就权当看个热闹。毕竟,咱们没有那么多的精力和专业的知识去与厂家周旋。一来操心费力,二来,还可能被反咬一口,说你破坏厂家口碑,反泼咱们自己一身脏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