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港法律法规截图 (自贸港普法)

海南日报海口5月13日讯(记者陈蔚林 通讯员谢芳)5月12日下午播出的“筑梦公益 普法先行”暨自贸港法律法规普法云直播,邀请到海口海关缉私局一级警长、反*私走**普法专班成员陈佳玮,为广大青少年解读防范打击离岛免税“套代购”*私走**行为的相关法律法规。

近年来,海南离岛免税政策让越来越多本岛居民和游客享受到实实在在的福利,但同时也有不少不法分子伺机利用他人离岛免税购物额度,组织团伙购买离岛免税商品进行二次销售牟利,因此产生了“套代购”这一新型*私走**违法犯罪行为。

陈佳玮介绍,“套代购”*私走**行为,侵犯的是国家对进出口货物、物品的监管制度和关税征收制度,最直接表现为偷逃国家税款,其隐蔽性较强,需要大家提高辨别能力,学法懂法、自觉守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七条、第九条、第十条规定,海关会对“套代购”*私走**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包括没收*私走**货物、物品及违法所得,还可以并处偷逃应纳税款3倍以下罚款。套购、代购离岛免税品偷逃应缴税额超过10万元的,将构成*私走**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参与“套代购”*私走**行为的,还会被实施“三年不得购买离岛免税品”海关监管措施;有法律规定情形的,还会被列入免税购物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陈佳玮郑重提醒大家,务必远离“套代购”*私走**行为。如果不幸误入套购*私走**团伙,应在犯罪行为完成前主动终止犯罪。如果已经构成犯罪行为,应当主动自首,检举揭发团伙,争取立功。相关执法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依法对有自首、立功表现的犯罪嫌疑人免予刑事处罚,或从轻、减轻刑事处罚。

本期直播活动由省司法厅、省普治办、团省委、海口海关联合开展,吸引了50万人收看、32万人次点赞。

关于*制抵**“套代购”*私走**违法行为的倡议书

青年朋友们

防范打击离岛免税

“套代购”*私走**违法行为

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和使命

宣传防范打击离岛免税

“套代购”*私走**违法知识

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和担当

在此我们向

全省广大共青团员

青年朋友、青年志愿者们

发出如下倡议:

海南自贸港对代购的影响,自贸港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