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原研药品注册 (进口药和新药注册的区别)

为鼓励新药创制,严格审评审批,提高药品质量,促进产业升级,NMPA在2016年51号文对当前化学药品注册分类进行改革,明确原研药品指境内外首个获准上市,且具有完整和充分的安全性、有效性数据作为上市依据的药品。定义5.1类为境外上市的原研药品(包括原料药及其制剂)申请在境内上市。本文对进口原研药品注册路径和策略进行深入分析解读,并通过案例分享,总结在制定申报策略时需主要考虑的因素,供大家参考。

进口原研药品注册路径和策略

路径1: 境外原研进口,按1类或2类药品国内外同步研发申报

注册策略: 自临床早期研发阶段即参与全球同步研发。

  • 中国受试者参与首次人体试验成为新趋势
  • 在II期POC阶段加入,为III期开发积累中国数据(依据适应症寻求II期数据加速批准的可能)
  • 加入国际多中心III期试验

对于首个适应症如果没能加入全球: 可考虑纳入香港、台湾和亚洲国家,为后续中国早日上市布局。

路径2: 境外原研进口,若境外已上市境内未上市,按5.1类首次申报

注册策略:

  • 安全有效且无种族敏感性

5.1

首次在境内申报

  1. 有中国人群PK和/或PD、有效性安全性数据的药品, 获益大于风险,相关境内外数据可直接支持上市申请
  2. 无中国人群数据,且研究未见明显种族敏感性
  3. 范围: 严重或危及生命疾病、罕见病且无有效治疗手段的药品,或较现有治疗手段有明显提高疗效或安全性等优势
  4. 结果: 附条件批准,需开展上市后安全、有效性研究

5.1 境内上市后的LCM

  1. 增加境外已批准境内未批准的新适应症:申报前与监管机构沟通,有豁免中国临床试验可能。
  2. 用于境内已上市药品已批准适应症:

情形

条件

结果

境内已上市药品已批准适应症

境外已批准境内未批准的 新剂型(有临床优势)

1)中国患者获益大于风险且与境外人群数据相比未见明显种族因素的影响2)境外的临床数据可用于充分评价其安全性和有效性

考虑基于境外数据减或免临床试验

新给药途径

新用法用量

境外已上市境内未上市 新复方药品中各单药已在境内上市

  • 缺乏种族敏感信息或存在种族敏感性:应在上市前开展相关桥接性临床试验

路径3: 境外原研进口,若原研境内未上市,仿制药先上市,按5.1类申报

注册策略: 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加强与监管机构沟通交流

  • 仿制药通过一致性评价,CDE认可仿制数据,则可尝试与CDE沟通豁免中国临床
  • 如果已上市仿制药数据不足,则可能需要补充必要的桥接数据

路径4: 进口原研产品境内上市前地产化

注册策略:

  • I 类:路径明确,可操作
  1. 早期试验IND注册境外产地,在III期前转移至境内生产,Ph3 IND申请境内MAH和境内产地
  2. 上市申请国内、外同步递交(须在国外批准前递交)
  • 在境外批准后递交:注册分类3类,申请递交和批准的复杂性

路径5: 进口原研产品境内上市后转地产,目前路径尚不明确

案例分享

1. 阿帕他胺: 原研药品5.1申请免临床有条件批准上市,急需名单药品

背景信息:

首次于2018年在美国获批,因临床优势和需求列入第二批急需名单

适应症:

用于有高危转移风险的非转移性

去势抵抗性前列腺癌( NM CRPC)成年患者

上市后要求:

• 按计划完成中国受试者的IV期临床研究( 2019年2月批准临床试验: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IV期研究,111人)

• 制定更细致的上市后风险管理计划,并每年提交安全性更新报告

支持注册的全球数据:

• 关键性研究:Ph3, ARN-509-003 (SPARTAN),N=806,有东亚(126,10%)及台湾(N=19); 阿帕他胺 vs 安慰剂; PFS 40.5m vs 16.2m,HR=0.28

• 剂量递增和概念验证研究:ARN-509-001, Ph I/II

2. 盐酸托莫西汀口服溶液: 境外已批准境内未批准的新剂型(2018年获批),豁免中国BE上市

适应症:

盐酸托莫西汀胶囊剂型已于2006年在中国获批,是首个获批用于治疗儿童ADHD(注意缺陷/多动障碍)的非兴奋剂类药物。

临床应用经验:

盐酸托莫西汀胶囊剂型已在国内外临床应用多年,患者治疗获益明确,风险可控。

改剂型豁免临床:

盐酸托莫西汀口服溶液是改剂型产品,于吞咽困难或低龄儿科人群具有服用更便利的优势,在给药途径、给药剂量、适用人群方面与胶囊剂型一致。

支持注册的境外数据:

本品在境外进行了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试验结果支持其与胶囊生物等效。

• 美国:健康成人的BE,

N=18(B4Z-LC-LYDI)

• 日本:健康成人的BE,

N=42(B4Z-JE-LYEO)

3. 盐酸帕洛诺司琼注射液: 境内仿制药先上市,境外原研豁免临床上市同时豁免境内未批准儿童适应症

国内仿制药

原研药

国内首仿批准:

齐鲁制药(海南)公司(2008年批准)

境内申报:

2017年申报免临床NDA,2018年批准上市

国内研究:

• 随机对照(成人):帕洛诺司琼 0.25mg IV( N= 112) V.S. 昂丹司琼32mg IV(N=112)

• PK研究:N=12

适应症:

• 适用于成人:预防高度致吐化疗引起的急性恶心、呕吐。预防中度致吐化疗引起的急性和延迟性恶心、呕吐。

• 适用于1个月至17岁以下儿童患者:预防化疗(包括高度致吐化疗)引起的急性恶心、呕吐。

适应症:

预防重度致吐化疗引起的急性恶心、呕吐;预防中度致吐化疗引起的恶心、呕吐。无儿童适应症。

支持的数据:

境内外上市多年充分证明其安全有效性,儿童适应症批准基于境外3期数据(说明书)

国内上市情况:

至2018,已有十余家仿制药上市

注册策略主要考虑因素

全球药品注册一图看懂,进口药和新药注册的区别

相关参考法规

1.《药品技术转让注册管理规定》(国食药监注〔2009〕 518号)(2009-08-19)

2.《成人用药数据外推至儿科人群的技术指导原则》 2017年79号文(2017-05-18)

3.《接受境外临床试验数据的技术指导原则》 2018年第52号文(2018-07-10)

4.《临床急需境外新药审评审批工作程序》 2018年79号文(2018-10-30)

5.《境外已上市境内未上市药品临床技术要求》 2020年第29号文(2020-10-16)

6.《已上市药品临床变更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2020-04-30)

7. ICH E5:接受国外临床试验数据的种族因素

8. ICH E17:多区域临床试验计划和设计的一般原则

整理/注册圈

作者/Lil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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